中国传统固然有其不好,但是向来是只讲个人独裁,不讲意识形态,宗教信仰基本自由。例如:回民跟汉、蒙、满人信仰迥异,甚至发动过对汉人的大屠杀,但是始终没有被刻意清洗。
共产党这个德性,就从哪里来的呢?我要是援引《圣经》条文,那就远了,援引个比较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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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对比,几百年前在被美国人称为母州(mother state)的弗吉尼亚,1612年由总督德尔(Thomas Dale)发布的法律规定(摘自方.舟.子“美国不以基督教立国”):
第一条:凡是对三位一体或三神圣之一出言不敬者,或者反对基督教信仰者,处以死刑。
第二条:咒骂上帝之神圣名字者,处以死刑。
第三条:诅咒者,初犯根据本地习惯加以严惩,再犯用刀戳穿舌头,三犯处以死刑。
第四条:嘲笑或蔑视神的教诲,或对教士不敬者,当众鞭打三次,请求公众的原谅。
第五条:未上教堂或未参加宗教仪式者,初犯扣津贴,再犯当众鞭打,三犯监禁六个月。
第六条:未守安息日者(指在星期天工作),初犯扣津贴,再犯当众鞭打,三犯处以死刑。
第七条:殖民地的每个居民以及任何到殖民地来的人,都必须由教士检查其宗教信仰,如果不合格,要接受教士的教育。如果拒绝去见教士,将被鞭打;再次拒绝,将被鞭打两次并当众认错;如果还拒绝,将每天被鞭打,直到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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