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1-8-3 02:49 只看该作者
【转帖】神奇数字35出现在大量历史事故中,动车追尾事故也没脱俗
原帖地址:http://ido.thethirdmedia.com/article/frame.aspx?turl=http%3a//ido.3mt.com.cn/article/201107/show2270512c32p1.ibod&rurl=&title=%u795E%u5947%u6570%u5B5735%u51FA%u73B0%u5728%u5927%u91CF%u5386%u53F2%u4E8B%u6545%u4E2D%uFF0C%u52A8%u8F66%u8FFD%u5C3E%u4E8B%u6545%u4E5F%u6CA1%u8131%u4FD7
有人整理了历史中的大量事故,发现了惊人的神奇数字—— 35,
我转贴一下:
35,一个神奇的数字。
动车相撞35人死亡,河南平顶山矿难35人死亡;重庆暴雨造成35人死亡;云南遭大雨袭击全省35人死亡。知道为什么吗?
1993年4月,辽宁省大石桥市列车与大客车相撞,35人死亡 1995年3月,辽宁省鞍山商场火灾,35人死亡 1995年11月,山东省40多个县(市)遭受暴风袭击,35人死亡 1996年6月,云南曲靖假酒案,35人死亡 1997年5月,深圳黄田机场空难,35人死亡(33旅客,2空勤) 2001年8月,新疆一卧铺客车在新沙干渠桥坠入渠中,35人死亡 2003年7月,河北省辛集市烟花厂爆炸,35人死亡 2003年7月,山东省枣庄煤矿发生透水,35人死亡 2003年8月,贵州省三穗县滑坡,35人死亡 2003年2月,贵州六盘水瓦斯爆炸,35人死亡 2003年12月,辽宁铁岭烟花厂爆炸,35人死亡 2004年8月,山西临汾矿难,35人死亡 2005年3月,江西上饶境内高速公路发生爆炸,35人死亡 2005年12月,河南新安煤矿透水,35人死亡 2006年4月,山西忻州爆炸,35人死亡 2006年7月,湖南省瑶岗仙钨矿矿区发生洪灾,35人死亡或失踪 2006年7月,广西台风,35人死亡 2007年4月,河南省平顶山煤矿爆炸,33人死亡 2007年7月,重庆暴雨,35人死亡 2007年7月,山东暴雨,35人死亡 2007年10月,福建莆田火灾 34人死亡 2007年11月,贵州毕节瓦斯突出事故,35人死亡 2007年11月,湖北宜万铁路岩崩,35人死亡 2008年5月,一辆旅游客车在阿坝县遭遇滑坡,35人死亡 2008年5月,贵州洪灾,34人死亡 2008年6月,云南冰雹,34人死亡 2008年7月,河北蔚县煤矿爆炸,35人死亡 2008年8月,广西那读煤矿透水,34人死亡 2008年9月,山西襄汾矿难,34人死亡 2008年11月,云南泥石流,35人死亡 2009年9月,河南平顶山矿难,35人死亡 2010年5月,辽宁阜新交通事故,33人死亡 2010年6月,福建广西四川洪灾致,35人死亡 2010年8月,甘肃天水陇南暴雨,34人死亡 2010年9月,广东洪水地质灾害,34人死亡 2010年9月,蜱虫叮咬致死,33人死亡 2011年6月,鄂湘暴雨,35人死亡
网上找的资料,数据让人很纠结。
很快,有人给出了这样一份责任事故级别的认定表: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有重伤但无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包括10人) 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的事故。 ①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 ②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 ③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④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则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除外)。 ⑤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10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⑥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事故中的死亡人数不同,事故级别就归类不同,责任就不同。特别是40就是分水线。
还我真相!!!
[ 本帖最后由 weiqyu 于 2011-8-3 07:24 编辑 ]
披一帘烟雨,撑一叶扁舟,我轻轻地走進你。水墨江南,小橋流水人家,叩響千年不老的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