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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生存权神圣不可侵犯 夏俊峰正当自卫城管天杀/陈维健

小贩生存权神圣不可侵犯 夏俊峰正当自卫城管天杀/陈维健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5月14日 首发)
   
     二年前,一起因城管毒打小贩夏俊峰,二名城管在夏俊峰防卫中被刺伤,因抢救延误导致死亡一案,近期被沈阳法院二审对夏俊峰维持死刑判决。消息传来网上一片哗然,直指这个社会已无天理,城管打死小贩被 称正常执法,小贩自卫打死城管被称蓄意杀人,一场民意与公权的对抗,成为一触即发的社会又一颗星火。
     .

    夏俊峰的案件其来龙去脉,在腾彪律师的辩护词中已表述得清清楚楚,这是一起再明显不过的正当防卫案件。二个被刺死的城管是在毒打夏俊峰时被刺,且均是恶贯满盈,打人成性的案犯,完全是罪有应得。如果这二位恶徒不被夏俊峰刺死,他们的恶行一直会持续下去,他们是这个社会中权力的合法打手,整个政权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都是他们撑腰的后台,他们虽然也是社会的下层,但是社会上层的权力旨意的执行者。这些打手在对待下层百姓之所以如此心狠手辣,血腥残暴,有持无恐,其来源是上层统治者,如果上层统治者哪怕对底层百姓稍有一点慈悲怜悯,就不可能有城管长达二十几年来的横行不法。城管是中共利益集团的一只恶狗,狗有多凶,主人就有多恶。
   
    小贩是城市中的底层,又是底层市民生活不可缺少的一个族群。任何社会小贩小摊都是城市的一道风景,都是浓厚的平民生活气屑,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再残暴凶恶,对待小商小贩总是网开一面,虽然不予关照,也让其自生自灭,哪有象中共政权这样,毛时代赶尽杀绝,邓以后百般刁难,任意盘剥,随便兴灭。当政者为了莫名其妙的顔面与变态的审美心理,把小贩小摊这样与市 民日常生活紧密相联的市井文化,看成影响市容,有碍观瞻的商业活动。小贩是城市的居民,他和城市的任何居民都有着同样的生存权利,他们用自己的勤劳,起早摸黑地为这个城市居民的起居,吃喝拉撒服务。他们没有奢望,只求平安渡日,他们逆来忍受,城管打他们也好,罚他们也好,他们只求不要打得太凶,罚得太重,不要把他们的摊儿砸掉。但是这样卑微的愿望依然不容于城市的权势者。他们建立起一支任何社会都 不曾有过的“城管”队伍对付小商小贩。近二十年来,“城管”恶贯满盈,不但成了小商小贩的恶魔,也成为残暴的代名词。Google收索引擎只要打出“城管打死小贩”,在0、17妙的时间,便有1、180、000条信息,这个信息告诉人们,“城管”的暴行已是千夫所指。城管对小贩的暴行之于希特勒对犹太人的暴行有过之无不及。希特勒对犹太人,是日尔曼民族对犹太民族的暴行,而城管对小贩的暴行却是同民族一个政权对之于贫民的暴行。
   
    中国小贩的命运,使我想起了一直被中国讥笑的印度,印度是一个小贩充满于市的国家,印度政府在“英联邦运动会”期间以整洁市容为名,驱逐街头小贩,小贩在被政府驱逐后状告政府,印度最高法院作出裁决,禁止政府基于各种原因,剥夺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并要求政府赔偿小贩在被政府禁止生意期间所遭受的损失。最高法院在裁决中有着这样一段振聋发聩的文字:”小贩在城市街道摆摊,有着和城市居民在街道上行走一样不可剥夺的权利”。然而在我们这个自称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小贩这一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被政府剥夺了。
    从夏 俊峰一案来看,夏俊峰身材弱小只有一米六五,是在被二位一米八以上的大块头城管猛踢下身,打得爬在地上直不起腰来的情况下,无意中摸到身上的水果刀将他们刺伤而亡的,按理夏俊峰受伤的身体已没有这样的力量,但是天看不过去,天要杀他们了!如果政府还不能从这样的惊天血案中幡然醒悟,违天逆理,执意判处夏俊峰死刑,必定天怒人怨,那么等待着就是突尼斯政府那样倒台的命运,突尼斯革命因一个小贩之死而起,仅仅月余总统阿里就在人民的愤怒声中出逃,中共政权何去何从,是到了必须选择的时候了,人民不会给于你们太多的时间。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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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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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杀的城管都成了烈士,真他妈的恶心,但是指着中国的这些屁民做突尼斯的事情,毛腊肉都要笑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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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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