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重温地球村的人权宣言
于向真 | 2011年03月24日,16:36 |
自从有了美国的《独立宣言》与法国的《人权宣言》,公民的权利成为国家权力的基础。二战后,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认为,“主权国家”不再拥有至高无上的、不受限制的权力。
与时俱进,重温地球村的人权宣言
让我们一起重温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关于人权、主权的定义,以防水被搅浑。
法美英联军针对卡扎菲发起空袭后,委内瑞拉总统率先指责“是为了石油”;中国一些人也纷纷发出此类批评,与前些年美英联军出兵伊拉克的调门高度雷同。这次法美英联军誓言要拔除卡扎菲牙齿的空袭,真的又在图谋石油吗?
请看前车之鉴:伊拉克战后,从伊拉克拿单最多的外国石油公司,到底是埃克森美孚还是壳牌?都不是,是中石油。如果联军在伊拉克、利比亚的军事行动是为了掠夺石油的话,那中国无论如何也成不了伊拉克的“油老大”。请想一想,联军果真图谋掠夺石油,联合国绝大多数国家能不能纵容他们?美英法本国媒体和选民能不能放过他们?再想一想,今天国内油价如此之高,原因主要在哪里?剑指西方,会不会有人意在袒护垄断?
国人没有信仰,动不动以物欲揣度别人,成为积习。联军此次行动,既然经由联合国授权,因为符合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我国也签署了),请相信,出现偏差后一定会有国际社会的正义力量予以纠正。
我们的认识要与时俱进。需要明确的是,自从有了美国的《独立宣言》与法国的《人权宣言》,公民的权利成为国家权力的基础。
1776年,《独立宣言》写得很清楚,当人民与国王发生冲突时,人民有权推翻国王,也就是说“主权在民”。
1793年,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写得更直接,绝不接受国王对人民的压迫。原话为“当国王违犯人民的权利时,对于人民及一部分人民而论,起义就是最神圣的权利和最不可缺少的义务。”
二战后,主权的概念再一次改变。国家主义向国际主义转变。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认为,“主权国家”不再拥有至高无上的、不受限制的权力。1948年,这一点写进了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因国家不同而有所区别。”“任何国家不得破坏本宣言所载的任何权利和自由。”“人人有权要求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获得充分实现。”
请注意,最后一句话中的“人人”,不分国界,当然包括外国人,既然包括外国人,那由外国“人人”组成的国家当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人权灾难。
之前,利比亚反对派被追击屠杀时,中国许多人却假装看不到。对本国曾经的苦难,也采取有选择的遗忘,直至谈虎色变。这一切,因为我们对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太陌生了,严重缺乏对人权和主权的正确理解,今天有必要重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