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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悲剧

中国式悲剧

http://news.hotpot.hk/fruit/art_main.php?iss_id=20110424&sec_id=12187389&art_id=15194153

2011年04月24日


药家鑫一审被判死刑,民事赔偿受害者家属 4.5万元人民币。网民对药判死刑表示满意,却不放心。看看这些在一审后数分钟内上载的留言:


“甚么时候终审?甚么时候执行?望密切留意,不能被含糊的糊弄过去。”
“最终结果还是未知数,不是立即执行,只是一审,还能上诉,还没终审。”
“立即执行好不好啊?别玩那种过几年就给放出来的闹剧!”
“立即执行!而且毙的要是药本人!”
“别等风波过了,又二审,然后死缓。”
“真正执行了才靠谱啊,受害人家属最好去现场看死刑,不然……”
“甚么时候执行才是关键,别让法院忽悠了。”……


中国是有法律的,而且有最严厉的极刑。可是从网民的反应中,我们看到的是有法可依的国家中,国民的不安全感、不信任感。判死刑,要执行了才放心,不,执行了也不放心,要现场督刑,亲眼见证伏法的是罪犯本人,才能真正放心。药案的终审结果及执行结果似乎已经不重要了。民众既不相信法律,也不相信执法者,才是最大悲剧。


民事赔偿数额之低,也令网民不满。有一句留言耐人寻味:“同是杀人,用车撞死,用刀捅死,赔偿的区别咋就这么大呢?要节约杀人成本,向药家鑫学习。”


这是药案悲剧之源头:没有完善的医疗与保险机制,人与人之间缺乏互信,司机怕被苛索,索性杀人灭口。


(高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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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要让所有人看到现场行刑才能让人放心。电视直播都不能心服口服。哈哈
写的不错,字数不多,但是结论很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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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执行都不错,可这4.5W够什么???
如此行径,就赔4.5W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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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五太少了。打发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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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政府缺乏公信力。主要是中央电视台。这次公然偏向一方的报道激怒了所有有良知的中国人。李刚案子绝对没有这么恶略。因为不管怎么说那都是个事故。不是故意杀人。所以有被赦免的理由。6年外加很多赔偿说的过去。但是药家鑫这是故意杀人。民众被你们的 无耻给激怒了,你们却又说群众没有同情心,放屁,马的。群众的同情心你们给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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