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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被异地侦查再次移送起诉出狱无望

李庄被异地侦查再次移送起诉出狱无望

重庆警方侦查律师李庄遗漏罪行


并移送检方



2011年03月29日21:24  华龙网

  华龙网3月29日20时24分讯(数字记者 阙影)记者今日从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李庄遗漏罪行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已移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前,2010年2月9日,李庄因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李庄案宣判后,重庆司法机关接到多起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受理。


 


重庆警方侦结李庄遗漏罪行


 检方或再次起诉


   2011-03-29 21:54: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核心提示:北京律师李庄遗漏罪行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已移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期将尽的李庄或将再次面临重庆检方的起诉。去年重庆法院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重庆警方侦结李庄遗漏罪行 检方或再次起诉


   今年2月9日上午,李庄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一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终审判处其罪名成立,刑期由一审的两年零六个月改为一年零六个月。(资料图)


   中新网重庆3月29日电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周波29日晚称,北京律师李庄遗漏罪行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已移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期将尽的李庄或将再次面临重庆检方的起诉。


    2009年12月,北京律师李庄被重庆警方刑拘,这位曾经为重庆涉黑嫌犯辩护的律师就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李庄伪证案这样一个重庆“打黑大审判”的衍生案,一时间引来诸多关注。


    2009年12月30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庄伪证案。法庭上,身为被告人的李庄频频向法官和检察官提出诸如重庆检察院和法院系统应集体回避、应强制龚刚模等证人出庭等要求。在持续10余小时的庭审中,控辩双方针锋相对,龚刚模究竟有无受到刑讯逼供,是法庭激辩的核心问题之一。


     此后,重庆江北法院在2010年1月8日对李庄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一审宣判后,李庄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随后在2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李庄案。7天后,重庆市一中院对律师李庄伪证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判决的定罪部分,撤销一审判决有期徒刑2年半的量刑部分,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重庆官方今称,李庄案宣判后,重庆司法机关接到多起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目前,重庆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受理该案。


    周波表示,有关方面此后将及时向关注该案的媒体通报相关情况。


     责任编辑:NN008(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郭虹杜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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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你能坚持正义,一点事情都没有。现在就是你自己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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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踩到底了,永不翻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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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起来就是一个地道的毛贼东式的共匪杂种,唱红歌,树毛像,破坏法制搞黑打,样样都是急先锋。
反共是公民品德,反共是公民义务
反共是公民知识,反共是公民觉悟
反共:
与匪共党的世界观体系做彻底的决裂;
与匪共党的价值观话语作坚决的斗争!
反共成功的标志,就是让人们从奴隶变成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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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变成黑打的典型
这件案子将永远是重庆的耻辱!在这个案子中登台亮相的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西南政法大学的诸位末流教授,将成为中国法治史上的浦志高
重庆,会名流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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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称李庄涉诈骗和妨害作证两漏罪 事发地不在渝

1日晚来自重庆官方的消息说,仍在重庆服刑的原北京律师李庄涉嫌合同诈骗罪、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两项罪行。

  据称,李庄在重庆服刑期间,重庆市司法机关接到举报,李庄在重庆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当事人财物,金额巨大,涉嫌合同诈骗罪,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司法机关又陆续接到上海、辽宁、四川等省市案件当事人举报李庄违法犯罪的线索,要求追究李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

  官方消息还说,重庆市侦查机关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的规定,并案侦查。据侦查,李庄在辽宁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引诱证人出具虚假书面证言;在上海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引诱证人改变证言,出庭作伪证,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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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真不是什么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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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打

引用:
原帖由 立春 于 2011-3-31 13:58 发表
勃起来就是一个地道的毛贼东式的共匪杂种,唱红歌,树毛像,破坏法制搞黑打,样样都是急先锋。

支持這種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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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的消息说,李庄将会被羁押到18大以后,以期“勃起来”可以进入常委。这个“勃起来”真的进入常委以后,李庄会更惨。
李庄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是万里的后人开设的,原来是康华。这个大家都知道的吧,所以,这个就是政治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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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

2011-4-2 13:56:05








 



 


 


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


 


陈有西


 


   李庄连续剧第二季开始了。这一季注定会比第一季更精彩。


   我原本希望帮助重庆尽快忘却恶梦,各地演讲提问中尽量回避谈李庄,让李庄静静地出狱。大家一起淡忘这个中国法治史上的臭名昭著事件。但我再一次高估了他们的智商。


   这一次重庆可以进一步扬名国际了。四天中,国内朋友给我的电话、留言不说了,国际媒介来电已经有八家。在下胆小,一概婉拒。确实也无可奉告。但是,这次重庆已经无法避免国际社会的关注。我不说,也会有人说。而且会说得比我好。重庆再养一万个网络水军,再有十个华龙网,再做通新华、新浪、凤凰的工作发布御用消息,删除所有评论,也都已经没有用了。这次祼奔得太厉害了。


    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剧本早已写好,结局早已设定,只需要一些演员。但是我同高子程律师不一定还会去陪练。我们是中国律师,不是演员。我们的第一季早已谢幕。第二季的导演有了,演员却无法由导演来决定。


    好多天了,一直没有回答朋友们的潮水般的问询。不能太辜负朋友们注视的目光。不说几句,似乎无以谢天下。


    那就说几句吧。


    第一、没有独立公正的法院,所有审判就只是完成既定目的的演戏。只是完成一个虚假的表演程序。只要是在重庆审理这个案件,一切结果已经确定。律师的出场,只是陪练。辩得越精彩,配合其选择性录播和报道,正中其下怀。李庄案的意义,只是进一步告诉国人一个明确的真理:一个国家的司法如果被权力操纵,公检法如果只受一个权力指挥,百姓为鱼肉就是必然的。而且可以封杀得让你找不到任何救济渠道。冤假错案的发生会是司空见惯的。这能够引发所有的立法人士、法学家、人大代表、法律实务人士真正的思考。在今年底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时,你们真要好好思考。好好解剖这个案例。苏共“一声炮响”送来的那一套,害了中国六十多年,现在真该醒悟了。如果看到这样的事例,还认为司法独立只是西方的专利,而不适合中国国情,司法权不能去监督党权、政府权,那么这个人就是十足的白痴。


    第二、本案已经无关辩护,只有揭露。任何一个律师去,都无法改变李庄的命运。越是有水平的律师、努力去辩的律师,只会为这场肮脏的审判增加看点,为他当好配角演员。他们会选择进场的媒体,他们会对全国媒体和国际媒体如临大敌,他们会用御用媒体对庭审实况断章取义,他们会隐藏所有的对李庄有利的辩护真相,而选择丑化李庄形象的片断反复报道,反复播放,搞臭李庄。御用官媒和五毛党会密切配合。公检法专政和舆论操纵两手抓,打翻李庄永世不得翻身。因此,有没有律师出场已经无关紧要。如果审判是独立公正的,如果媒介是独立客观的,以李庄的刑辩水平,不用请其他律师,只要平等开放媒体进场,只要搞电视现场直播,重庆公检法在李庄的自辩面前,就会落花流水。一个李庄,足以对付所有他们的违法侦查和审判。因为罪名和证据,包括立案理由和管辖理由,基本上不堪一击。不需要太高明的律师。


    第三、重庆的目的,是想用这次自以为罪证确凿、理由扎实、准备充分的审判,来挽回其声名浪籍的司法形象和政治形象。但是这次他不用审,就已经输光。为了掩盖一个已经犯的错误,为了不让李庄出狱说出认罪交易的真相,他们正在犯一个更大的错误。司法的公平正义,无关强权。强判一个人,并不能真正把他涂黑,只会让更多的人进一步认清所谓的中国司法的本质。把李庄判上十年,重庆会输得更惨,比现在还惨。基本上这段政治史(已经不是司法史),已经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这些人到现在都会没有想到这点,我很惊讶。或许他们也明白,也准备了,已经没有退路。既使自己死,下台,也要拉个垫背的,不惜一切代价也不能让这个搅局的李庄好过。只要我在位一天,我就不让你出去。


    第四、到今天我可以证实一个真相:李庄认罪是假的,他从不认罪。他的认罪是被重庆专案组高官胁迫和引诱交易而致的。本来这些话可以让李庄出狱后说,现在他只要没有被精神病,不傻掉,我相信在这次开庭中是一定会说的,李庄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李庄在我们二审开庭结束后去会见时,亲口同我和高子程律师说,重庆打黑专案组某高官、检察院的三个人反复做他工作,请他认个罪,大家有个台阶好下,只要他认罪,保证不再公开开庭,保证书面审理,保证判缓刑,8号下判,9号放他出狱。专案组通过法院,也一直告知高子程律师不开庭了,高律师和李家属于是决定请一个北京有名望学者,先拟请张思之、陈光中,后请了刘仁文,提供一份书面的辩词,我不再参加二审辩护,我完全同意,因此一直没有再作出庭准备,也一直没有见上李庄。而重庆专案组在拿到李庄的《认罪书》后,突然变卦决定公开开大庭。他们的背信弃义从那时就已经开始了,不只是缓刑变实刑问题上。高子程律师说:“重庆疯了,真的疯了”。他们对公开开庭大张旗鼓地在华龙网上进行事先宣传。并在开庭时由华龙网独家进行选择性的庭审直播。开庭十分钟即曝出李庄认罪的让全国目瞪口呆的大新闻,一切尽是事先策划好的。李庄家属和高子程律师在二审开庭前得知这一变卦,前一天下午才匆忙来电,一再要求我继续参加二审辩护。我出于道义再次同意出庭,从温州中级法院法庭上请假赶往机场,连夜飞重庆,通宵写出二审辩护词,出席了上午九点的开庭。李庄当庭认罪时,我一再提醒他要注意后果,示意他不要搞投机交易。在李庄仍然同意认罪后,我立即申请二审法庭休庭,按最高法院认罪减轻程序直接由律师同控方进行诉辩和解,目的就是不让其开庭搞臭李庄的闹剧如期上演,同时将认罪程序法庭化,将看守所交易公开化、法庭化,记录在案,让缓刑不变卦。但是重庆早已志在必得,检察院坚决不同意休庭,法院配合检察不同意我的休庭申请,决定继续开庭。李庄为了揭露真相,同时想玩玩重庆公检法,做了配合认罪的傻瓜。于是才有了李庄法庭上时而大怒时而检讨认罪的闹剧,让华龙网做足了文章。中间休庭时,李庄请法警请我到后台羁押室会面,我质问他为什么要认罪?你知道全国有多少律师在关注你?你知不知道全国律协、全国政协、司法部都在关注你?李庄一再请我谅解,不要发火,他说到9号结果出来,我就知道原因了,先不要急。我说你怎么知道他们不变卦?不会骗你?李庄说他们不敢骗我,我有把握,我有秘密。我说你还是太天真了,你铸成了大错。李庄过于轻信了,低估了一些公权力人士的卑鄙和无耻,过于自信于自己的技巧,精心迷醉于他的“藏头诗”,过于忽视了重庆裸奔的决心。大错铸成,导致了全国律师对他的切割和痛批。但是我理解他。我相信在这种全封闭的环境中,在软硬兼施的高压下,很难有完全清醒的人。一审硬判后,李庄对在重庆能够寻求到司法公正这一点,已经完全绝望,他想走一条投机取巧的路。我辩护过那么多高官,基本上没有许云峰,李庄也未能免俗。特别是重庆发生了高院执行局长乌小青在看守所群体关押室,中午十二点半能够在门框上自杀成功这种事件后,我更加理解李庄即使是狗洞也想尽快爬出来的心态。所以我当时就写文章说:李庄这样一个精通法律的强悍的人都会这样,我们国家的法律真的是无法保护一个普通百姓的。


     第五、很多人问,重庆这次追诉有没有法律依据。我可以明确告知:这次的司法程序,从立案、管辖、侦查、取证到起诉、审判,都是明显违法、根本站不住脚的。实体上的定罪理由则更加不着边。找不到任何合法性的基础。这次审判将会是重庆进一步大出丑的闹剧。他们低估了信息社会的工具力量和中国二十年来普法的民智成就。即使法庭上一句不辩,全国的审判会变成对重庆的大审判,会有无数的高明律师和法学家写出辩词,彻底理清法律要义。为了不把辩护思路过早暴露,不给出庭律师添麻烦,不让重庆控方过早作对策准备,我现在不想说出他们的致命伤何在。但是大家也要明白,中国的法律规定,有很多模糊界线,有空子可以让重庆利用。在司法审判权和法律解释权都在他们手中的时候,他可以表面上把程序硬走下去,达到不让李庄出来的目的。我相信这次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些法学家不会再为这种裸奔陪绑,不会再为他们背书。否则他们今后无法再上讲台,也无法面对他们的学生。但是他们在这一年多中,肯定是有一些没有良知的法律人在背后为他们出谋划策的。他们以为已经万无一失。只有到开庭后,全国舆论出来时,这些笨蛋才会知道漏洞在哪里。大家可以静观这场有意思的大戏。


    清明节了,万物清明,中华复苏。大家先去祭祖踏青。重庆检察院已经多次催李庄家属请好律师,他们已经急了。我们不急。中国的法治之路正长,但是春天已经来了。无边春色在山涧,多看看陌上山花,调整好心情。不用悲愤,不用绝望。会有中国律师说话的时候,不管是法庭上,还是法庭外。(2011-4-2,愚人节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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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洋:最大的腐败是公权力的滥用

付洋:最大的腐败是公权力的滥用


2011-02-28 07:11 新世纪周刊

 


“最大的腐败是公权力的滥用,”付洋说,


“中国的法治之路,非走不可,别无他路”


 


新世纪(22.76,-0.24,-1.04%)[23.00 5.26%]》周刊 记者 王和岩


付洋的人生原本有多种选择:学建筑,盖房子;去农村,像邢燕子那样;读清华,打篮球……


一切都因“文革”的爆发而改变。他的父亲彭真被“打倒”,失去党内外一切职务,也失去人身自由。而付洋则下乡插队、当民办老师、做学徒工,直到“文革”结束,1978年底随父回京。


他的父亲彭真,新中国法律的主要奠基人,也在“文革”后复出,领导中国的法制恢复和建设,之后长期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79年,付洋也进入全国人大法工委工作,参与相关经济立法,直到九年后转行做律师,创办了康达律师事务所。


2011年,全国人大宣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被认为是中国法制恢复重建30年来立法领域最重大的成果之一。而付洋从立法机关工作人员转身到律师界,也已23年。


中国的法治之路,“非走不可”,这是他几十年职业生涯的沉重感悟。


命运辗转


付洋的青少年时期,父亲彭真曾希望他学建筑。但这不是他的想法。上世纪60年代初,付洋是北京四中一名初中生。那时,他的理想是像那个时代的“模范”侯俊、邢燕子一样,到农村去,有一番作为。


这样的憧憬很快被呼啸而来的“文革”击得粉碎。1966年,17岁的付洋读高一。“文革”伊始,学校停课,懵懵懂懂的付洋和同学一起去上海、杭州串联,“到处玩,到大学里看大字报”。父母被“打倒”了,无缘“革命”的付洋“逍遥”了两年,没上一堂课,高中毕业了。


1968年底,付洋和几名出身不好的同类,靠混火车到几千里外、遥远的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当时属黑龙江省,下称莫旗)插队落户。在风景如画的莫旗,付洋种了三年地,学会了耕地、播种、铲地、收割、打场、放牧、铡草、赶车。


过了三年靠自己的双手种地、挣口粮填饱肚子的日子,付洋打篮球的天赋被莫旗人发现,三天两头被叫到旗里、外地,去集训、比赛——早在初三时,付洋身高已经一米八七,是北京市少年篮球队的中锋。那年全国少年篮球比赛,付洋所在的队是北京分区第一,赛后,清华大学看中了付洋,还希望他将来到清华去读书。


付洋说,他很感念莫旗人。那时,他的父母都被打成“叛徒”“特务”“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莫旗人不管这些,付洋成了莫旗广为人知的篮球明星。之后,莫旗安排付洋到尼尔基中学(莫旗首府尼尔基惟一的中学)当民办教师。三年的民办教师生涯中,他教过语文、数学、物理,当过班主任。


1975年夏天,父母从秦城监狱出来后,被发配到陕西商洛,付洋被批准前去照顾,从此离开生活了六年的莫旗。在偏僻、贫穷的商洛,他先当代课老师,后做了三年的学徒工。


立法岁月


随着77岁高龄的彭真在“文革”后复出工作,付洋的人生发生了重大转折。1979年3月,30岁的他被分配至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即现在的法工委)工作,从此与法律结缘。


在那里,付洋度过了九年的岁月。那也是“文革”后中国法制百废待兴的岁月。


付洋回忆,经过“反右”、特别是“文革”十年浩劫,新中国原本就薄弱的法律制度荡然无存,法律人才出现断档。当时主持全国立法工作的彭真,先后抽调了张友渔、史良、雷洁琼等民国时代的法律人才,充实到全国人大法工委,从事立法工作。


“那是个百废待兴,人心思法的年代。”付洋说,“文革”中连国家主席都不明不白地死去,这是国家的耻辱,“大家都觉得不建设法治不行了。”


在全国人大法工委的第一年,付洋并没有直接从事与立法相关的工作。他每天所做的就是拆信、读信,及时归纳,向上汇报。大多数民众来信都是反映“文革”中的冤假错案。第二年,付洋开始接触立法工作。那时,他被调到法工委经济法室。


在进入人大法工委之前,付洋没学过一天法律,一切都要ABC开始学起。他边干边学,先在北京市法律夜大就读。三个月后,因工作繁忙,经常出差,缺课太多,只好放弃。之后,付洋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获得大专文凭要考12门,我考过了11门。1988年,司法部特批了我的律师资格,就没有再考。”


付洋介绍,当时全国人大法工委主要从事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一些基本法的起草,另有一些法律草案由国务院起草,之后送人大法工委审查。经反复调查、研究、修改,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付洋说,在经济法室做立法工作,充满挑战性,需要学习和了解的东西绝不仅限于法律。比如在审定《矿产资源法》草案时,他专门去高等院校找来采矿学教材研读;进行《经济合同法》立法时,他先后阅读了日本、德国的民法典,以及法国拿破仑民法典和现行民法典。


付洋说,父亲彭真当时领导立法工作,既注重借鉴国外的经验,还特别强调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例如,当时国务院起草的《食品卫生法》草案送交人大法工委审查。“其中有一条规定,生虫、霉变的食物不许出售。但我们在很多地方调查时发现,一些地方特产就是‘霉变’食品,如霉豆腐、奶酪等。所以,我们后来加入了限制性条款:可能有害人体健康的霉变食物不许出售。”


在全国人大法工委的九年里,付洋参与了40多部法律的制定和修订。


律师生涯


1988年,付洋39岁那年,离开全国人大法工委,“下海”做了律师,创办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此前的1980年,中国的律师制度随着法制恢复而重建。“当律师和任何公权力无关,我这是完全换位了。”但付洋还是选择了当律师,“我就是个体户。”他这样笑谈当年的人生选择。


因为父亲彭真在中国法律界的影响,因为之前九年的立法工作,为避嫌,付洋选择做一名从不出庭的律师。他把主要精力放在拓展事务所市场业务、协调研讨案件和一些非诉讼法律事务上。


付洋承认,出庭对他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法庭是律师的战场,能出庭很来劲,可以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侃侃而谈。”


几年后,康达所渐渐成为北京名所,不断有客户慕名而来,寻求法律帮助和服务。


与出名随之而来还有社会上的种种议论。“康达所特别能捞人。”付洋说他每年都会听到有人这么说。


本刊记者问:“我听到一种说法,早前康达所的人办案,根本不找法院,也不找法官,而是直接找省委书记、省长,他们会将法院院长叫到办公室来。”


“呵呵,真正是个传说。”付洋笑着说,刑事案件在康达所的业务中所占分量很有限。“说实话,没有几个真正‘捞’出来的,真正辩到无罪释放的非常少,大多数都是做罪轻辩护。”


谈及和自己一样出身高干家庭、选择从政的高干子弟,付洋说他并不后悔自己当年的选择。他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和前最高法院院长江华等人的后代,也有做律师的。“痛并快乐着。”他这样总结自己23年的律师生涯。


付洋认为,必须承认国家的立法还是越来越完备,民众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加强。虽然近年来法律界出现了种种纷扰,有些问题反复出现,但都是发展中的问题,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最大的腐败是公权力的滥用。这是我近年来思考的结论。”付洋说。


什么是法律?法律其实就是规矩。宪法和党章里都写得很清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必须体现在健全的法治保障上。


“中国的法治之路,非走不可,别无他路。”付洋说。


付洋简历


1949年生,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1979年至1987年在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任职至经济法室副主任,曾参加过经济合同法、矿产资源法、公司法、环境保护法等40余部法律的制定工作。1988年创办康达律师事务所。1995年、1999年、2003年曾当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1989年起开始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责任编辑: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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