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同盟
1945年8月至10月的國共重慶談判時,共產黨代表周恩來認為談判重點就是召開政治會議討論建國方案,便提出召集黨派會議的協定草案。國民黨代表王世傑不同意「黨派會議」的名稱,赫爾利提出「政治會議」名稱,各方接受。張治中在9月10日會談中為充分尊重各方意願,提出在「政治會議」中加入「協商」二字,中共默認接受了這個建議。在10月的毛澤東、蔣中正談判中,政治協商會議的名稱及其任務便正式確定下來,並寫進了《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即「雙十協定」),決定「由國民政府召開政治協商會議,邀請各黨派代表及社會賢達共商國事」。
1946年1月10日至31日,由中國國民黨(8人)、中國青年黨(5人)、中國民主同盟(9人)、中國共產黨(7人)和無黨派人士(9人)的代表一共38人在重慶舉行了政治協商會議,再一次確立了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並提出了對《中華民國憲法》草案的若干修正的建議。
1949年中國大陸易幟後,中共於同年6月召集了各黨派代表商議建政事宜,先稱「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旋改命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此時的政治協商會議,除中國共產黨以外,包含了其他八個民主黨派,其中有僅次於國民黨和共產黨的全國第三大黨派「民盟」和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等其他七個有影響的黨。即意在排除國民黨及其餘跟隨國民黨遷台的小黨派。此時的「政協」與1946年之政治協商會議,無直接關係。按照中共觀點,中共與八個民主黨派共同建設相對國民黨一黨專政更民主的「新民主主義社會」,給予了參與「政協」的民主黨派更多的參政議政空間。但是這種模式到1957年大陸開始「社會主義改造」後「反右運動」即告終結。
1939年10月13日,國民參政會中一部分無黨派和中間黨派參政員張瀾、黃炎培、沈鈞儒、羅隆基、章伯鈞等,在重慶發起成立了統一建國同志會。1941年3月19日,在重慶上清寺特園秘密開會,將統一建國同志會改建為「中國民主政團同盟」,主要參加者和組織為無黨派人士張瀾,中國青年黨、國家社會黨(後改稱中國民主社會黨)、中華民族解放行動委員會(後改稱中國農工民主黨)、中華職業教育社、鄉村建設協會與其他無黨派人士結合,建立政黨聯盟,其機關報《光明報》於同年9月在香港出版,由梁漱溟主持。
1941年11月16日,在召開國民參政會第二屆第二次大會的前一天,民主政團同盟對外公開。1944年9月19日,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在重慶特園召開全國代表會議,改名為中國民主同盟;張瀾依然被推選為主席,左舜生為秘書長,章伯鈞為組織委員會主任,羅隆基為宣傳委員會主任委員,梁漱溟為國內關係委員會主任,張君勱為國際關係委員會主任。
值得注意的是,民盟自創立始起,即與中共結盟,一致聯合結束國民黨一黨專政,不單方面與國民黨成立條約。
中共與民盟協定要點
- 雙方為推翻國民黨一黨專政,實現民主政治之新中國,應共同攜手奮鬥。
- 雙方得保持其政治最高原則,但在奮鬥過程中,得隨時交換意見,以劃一步調,增強力量。
- 中共解放區歡迎中國民主同盟成立分部,但民主同盟之活動,以不妨害中共之事業為原則。
- 中國民主同盟對中共解放區之政治軍事,經濟各項設施,須盡量予以支持,並擴大其影響。
- 雙方不得單獨對國民黨作妥協合作,如有談判,得相互通知,並取得雙方同意後,始於國民黨成立條約。
1946年初,在包括民盟、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民黨及無黨派人士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的38個席位中,民盟獨佔9位,超過當時任何一個黨派的席位;加上與其他黨派的聯合,民盟成為當時平衡國共雙方的重要力量。然而,在當年的11月,國民黨決定召開制憲國民大會,因為共產黨違反重慶政協的協商,要求直接獲得一定的參議院席位,拒絕參加大會。而民盟內部中,中國青年黨和中國民主社會黨單獨參加了南京制憲國民大會,被民盟清除出去,導致民盟與國民黨的關係迅速惡化。由於國民黨不滿民盟反對內戰的舉動,導致校場口事件與李聞血案的相繼發生。1947年10月,國民政府更宣布民盟為「非法團體」並展開制裁。同年11月全國進行國民大會代表選舉,中共與民盟均進行抵制。直接導致了民盟在1948年1月召開的一屆三中全會上公開宣布與中國共產黨合作,自此共產黨與民盟建立同盟關係。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毛澤東建議包括民盟在內的八個民主黨派繼續保留下來。民盟代表張瀾、沈鈞儒、章伯鈞、羅隆基、張東蓀、史良、楚圖南、費孝通等出席了全國政協的第一屆會議;張瀾同時當選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沈鈞儒出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章伯鈞、史良、胡愈之分別出任政府的部長。作為共產黨領導下的參政黨,民盟提出了「長期共存,互相監督」作為共產黨與民主黨派之間的關係方針。該方針在1956年9月15日的中共八大上被正式確認。
1949年4月,共產黨中央指定當時的《中國時報》(同年5月易名為《光明日報》,6月16日創刊)由民盟接管(1953年後改為各民主黨派和全國工商聯主辦),1957年1月22日接辦《爭鳴》,並定為論政方針刊物。
然而,在1957年的反右運動中,以章伯鈞為代表的,對共產黨提出過批評和意見的民盟成員都被劃為了「右派」。這些人後來大都被降職;民盟從此一蹶不振。在1958年11月12日至12月4日召開之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又通過了《中國民主同盟關於社會主義改造規劃》和《開展社會主義自我改造競賽的倡議書》,把民盟內部全體的思想改造合理化,這也是民盟的一大轉折點。此後民盟很難再對當時毛澤東以至及後的中共中央制定的國家政策方針提出不同意見。
如今,民盟在西藏自治區以外的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建立了地方組織。民盟中央機關分設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社會服務部、研究室、專門委員會綜合辦公室等6個職能部室。民盟中央主辦有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月刊《群言》和機關內部刊物《中央盟訊》,並有群言出版社和群言科技諮詢服務中心。
歷任領導人
黃炎培(1941—1941)
張瀾(1941—1955)
沈鈞儒(1955—1963)
楊明軒(1963—1967)
史良(1979—1985)
胡愈之(代理,1985—1986)
楚圖南(1986—1987)
費孝通(1987—1996)
丁石孫(1996—2005)
蔣樹聲(2005—)
张澜

沈钧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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