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新闻比较无厘头一点, 难道是阿扁想转移法官注意力?
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秘書江志銘22日表示,陳水扁已透過獨派團體向美國法院控告美國總統歐
巴馬及美國國防部。陳水扁主張,依據舊金山和約,美國對台灣仍然擁有軍事佔領權,台灣人民有權享受美國憲法與法律的某些基本權利。扁辦強調,此案與所謂的
「扁家弊案」無關,如果可以的話,陳水扁願到美國作證,並要求美國頒布特別命令釋放他。
媒體報導,陳水扁透過獨派團體「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遞狀,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和美國國防部。陳水扁在訴狀中引用舊金山和約,主張在二次大戰期間,所有攻打台澎金馬的軍事行動都是美軍獨立所為,因此美國顯然是台灣的征服者,擁有佔領權。
陳水扁主張,美國應負起佔領台灣的義務,啟動在台灣仍有效的美國軍事法庭,對他所涉案件重新審判。陳水扁還向美國軍事法庭要求歐巴馬頒布特別命令,立即釋放他,保障他的人身安全。
扁辦祕書江志銘22日證實確有此事。他說:『(原音)陳前總統他也表示,如果可以的話,他會到美國出庭作證,他也簽了名。』
江志銘表示,陳水扁認為台灣至今仍受美國軍事管轄,陳水扁在訴狀的最後署名為「前任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扁辦強調,在美控告歐巴馬的案件,和審理中的扁家弊案完全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