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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展为美国人反思全球人权提供了契机

尸展为美国人反思全球人权提供了契机

吴弘达 著 杨莉藜 编译 
 
明尼苏达州尸展招贴
 
在忙忙碌碌的生活中,普通美国人难得有一个机会来反思道德、人道这类很严肃的问题。上一周,由Premier Exhibitions展览公司主办的尸体展览在明尼苏达州的美利坚购物中心隆重开幕,这倒为当地的人们反思这类问题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契机。Premier展览公司举办的此类展览所到之处总是惹起很多的争论,人们由此质疑这样的展览是否有违人类尊严,是否践踏了死者曾经的来世期望,这样的疑问当然是无可避免的。不过,尸展诱发的种种争论中,还有一个问题未能引起人们的足够关注,那就是全球人权问题。在过去的一周里,明尼苏达的老老少少络绎不绝地来到素有美国消费文化圣地之一的这座购物中心参观尸体展览,事实上是在用自己的钱来支撑起国际经济中最缺乏规范的一个行业——尸体走私。有证据显示,Premier展览公司和一家中国公司往来密切,而后者则走私包括死囚在内的各种尸体而牟利。这一点已经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在大多数美国人看来,这种毫无人性的交易连想都想不出,但是,根据我亲身经历的中国政府的野蛮违法行为,我深知,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暴行在中国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业已成为冷酷的现实。自从1992年劳改研究基金会成立以来,我致力于调查中国侵犯人权的事实,特别是与劳改有关的侵犯人权现象。作为一名政治犯,从1960年到1979年,我先后在12座劳改营里呆过,亲身体验了这些劳改营的运作方式。要想了解中国死囚犯的尸体是如何出售给Premier展览公司这样的企业的,就有必要了解遍布中国监狱的另一种令人发指的丑闻——摘取死囚器官,关于后者有不少的文献记载。


中国每年器官移植数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然而,自愿捐赠器官在中国并不常见,因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强调死者尸身的完整。为此,中国政府开始摘取死囚犯的器官。中国有68宗罪名可判死罪(其中很多是非暴力犯罪),每年执行死刑的人数超过了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总和。死刑人数奇多,法律体系又往往缺乏公正的程序,这对于中国人来说,实在是大不幸。此外,当局摘取死囚器官,很少征求死者亲属的同意。随着注射死刑的出现,非法摘取死囚器官的情况更是愈演愈烈。刑场附件往往就停着医疗车辆,当初从死囚犯身上摘取器官。中国当局一直对摘取死囚器官的丑闻守口如瓶,直到2006年才有所松动。这一年,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公开承认,中国医疗移植用的器官超过95%来自死刑犯。


鉴于这些事实,不难看出中国贩卖人体器官已扩大到包括整具尸体。这些尸体出现在各类面向大众的解剖展览会上,Premier展览公司的尸展就属于此类。Premier展览公司展出的塑化尸体均由大连鸿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的所有者是隋鸿锦博士。据报道,Premier展览公司和大连鸿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合同价值2500万美元。美国广播公司曾对此进行过调查,并于2008年2月在“20/20”栏目播出了他们了解的非法贩卖器官的情况。节目显示,调查人员找到了一个经纪人,他声称他已经从隋鸿锦的公司购买了一百余具尸体。该经纪人还提供了沾满鲜血的尸体照片,死者的手被绑着,这是他做第一笔交易时亲眼看到的。通常情况下,有关方面执行死刑前根本不通知被处决犯人的家属,死刑执行后才会告诉他们。家属通常拿到一盒死者的骨灰,他们不能向有关方面讨要死者的尸身。在中国,死囚犯的尸体被认为是劳改营的财产,而不属于家属,这样就为非法利用死囚的尸体打开了方便之门。


无疑,这样的暴行需要整个国际社会来共同关注。经济的全球化自然也带来了人权问题的全球化。一位圣托马斯大学学习解剖的学生竟然可以在美利坚购物中心的展厅里面对来自中国大连的死囚尸体,这样的情景如果是在五十年前想都不敢想。然而,美国经济的全球化性质,却使这样离奇的事情成为可能。美国人用自己的囊中之物换来了这样的奇迹,对其中侵害人权的不公正现象自然负有责任。虽然加利福尼亚州、纽约州和夏威夷州已经采取措施来规约尸展,但是,大多数美国人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仍然很有限。而Premier展览公司仍然在利用来历不明的尸体大赚特赚。美国人一向以自由和公正的中坚自居,然而要真正名副其实,就必须采取立法行动,彻底杜绝这种游离于道德和法律之外的商业行为。


──《观察》首发 英文原载Asian American Press
Tuesday, September 08, 2009
本站网址:http://www.observechina.net 



 来源:[http://www.guancha.org]《观察》文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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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怎么说呢...........利益驱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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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大部份罪犯的确违了大部份人的法...该死...死后也算废物利用..只耍不是冤假错杀...在现体制下也还说的过去...偶们连充分民主都末有...何谈人道...路还是一步一部走吧
俺金家媳妇也不是好惹滴....我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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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笑:美国为何禁止“中国人体标本展”?

纽约州检察总长2月14日发出传票,调查正在由美国“第一展览公司”(Premier Exhibitions)举办的“人体展览”(Bodies: The Exihibition)。此前,加州众议院在1月通过法案禁止在加州举办“人体展览”。美国广播公司(ABC)2月15日晚在20/20专题节目中播出了中国利用死囚尸体制作塑化人体标本的实况调查。福克斯、美联社等媒体都对此作了报导。

近几年来,在美国的大小城市都能看到来自中国的人体标本展的广告。由德国人哈根斯和其徒弟大连医大隋鸿锦开创的塑化人体标本展先后在包括美国和中国的世界几十个城市巡回走穴。参展人体标本全部来自中国。

“中国人体标本展”满足了人的低层好奇心,使中美主办者赚得盘满钵满。与隋鸿锦合作的美国“第一展览公司”已经在美国和其它国家展览中卖出了至少3千5百万张参观票。按平均每张20美元估算,收入高达7亿美元,其中利润的85%归中方所有。

人体标本展的成功是以作践中国人形象为代价的。被剥了皮的中国男女老少标本,摆出各种怪异姿势,肌肉、器官、血管赤裸裸外露,有的身体和脑壳像树干似的被切片,毫无艺术美感可言。尸体标本在一般民众面前除了产生恶心和毛骨耸然的恐惧外,根本起不到实质的“教育”效果。而医学院学生也不能借塑化人体标本来得到第一手解剖实践知识。

美国为何要禁止“中国人体标本展览”?美国当然不会特意立法禁止中国自我作践的行为。美国也并不从法律上考量展览的“艺术”或“科普”真伪。美国甚至也不在意展览的商业获利多寡。美国在乎的是人权,是超国界的普世人权,是获取人体标本的过程是否侵犯了人权。

这里,美国对人权的重视充分体现在把人权看作是一个非种族的跨国概念。在美国看来,非法人体器官交易的犯罪性质与被侵权者是否是中国人的国籍标志无关。人对死后身体的处置权是其人权的延伸,不得践踏。《权利法案》即美国宪法第一至第十条宪法修正案,保障了最基本的人权。其中第五修正案规定,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等基本原则。美国严格遵守《日内瓦公约》1977年补充条约规定,即对失去人身自由的人,无论本人同意与否,均不可对其身体肢解、进行医学或科学实验或器官移植。1984年《国家器官移植法案》和1987年《统一器官赠送法案》进一步明文禁止人体器官买卖。根据这些法律原则,“中国人体标本展”至少在四方面存在非法嫌疑。

首先,尸体的来源不清。所有尸体标本只有间接的英文说明,没有死者或家属的捐赠证明或任何直接证明死者身份的文件。考虑到中国每年大量处决犯人的事实,美方对人体标本来源合法性产生怀疑。

其次,美国主办方和来自中国的说词模糊不清,相互推诿。美主办方声称尸体来自大连医大所属生物塑化研究室,但大连医大校长断然否认学校曾向任何公司提供公开展示的尸体。根据ABC记者在大连的实地调查和采访,所谓大连医大生物塑化研究室工作只是离大连医大几十公里郊外的一所破破烂烂的仓库。明明进入美国海关的是人体标本,但报关表上写的只是“塑化模型”。

再者,中国使用死刑犯尸体是不争的事实。除了大量报导外,曾经为大连医大隋鸿锦工作过的雇员证实,至少有三分之一经他处理的的尸体来自被处决的死刑犯。而人体塑化工艺发明者哈根斯本人承认曾收到被处决的犯人尸体,而且在展览会上也发现并退回过有弹孔的标本。曾经为哈根斯工作过的雇员证实曾到各医院收购“无主”尸体,并提供多张医务人员处理未解绑死刑犯尸体的照片。

最后,贡献死后身体违背中国传统习俗。提出禁止人体器官展览法案的加州华裔议员马世云认为,中国很少有人会自愿捐出器官和遗体,因为中国人希望死有全尸,完整下葬。“作为一个华裔,我根本不能相信哪家人会同意让自己的亲人作这种展览。皮肤被剥掉,器官一览无遗,就这样摆在那里供人观赏。”

如果尸体确实来源于自愿捐赠者,是否就不存在人权问题了呢?否。纯商业性的展览完全违背了捐赠者贡献医学或救助他人的本意。同时,抹去人体所有个性特征(剥皮等)的塑化过程是把人性物化和猪狗化的产业过程,不但对死者是最大的亵渎,对亲人家属的祭奠和追思也是最大的愚弄。

兴旺发达的“中国死人生意”和怪诞的“中国人体标本展”之所以能大行其道,主要是组办者取得了中国政府各部门的通行证,甚至合作与配合。表面上中共也有法律和文件规范了摘取死囚犯器官的问题,但事实上中国自2006年已成为全世界名列第二的器官移植的大国。中国卫生部长承认绝大多数器官来自于死囚犯。中国每年处死数千囚犯,同时有大量的法轮功学员失踪,医院系统和人体塑化商又都号称有充足的尸体来源,这说明中国非法利用人体器官和尸体存在着深不见底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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