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
2007年是公盟稳健发展的一年。公盟的工作以个案援助、公民参与、个案研讨、法律研究为主线展开。这一年,公盟所做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公盟援助个案
1、帮助黑砖窑受害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2007年8月22日,受黑砖窑受害者陈小军和庞飞虎委托,在中国政法大学张树义教授工作室张亚东先生的帮助下,许志永和滕彪律师向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起诉洪洞县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要求就不作为带来的伤害给予黑砖窑受害人国家赔偿。
9月4日,陈小军和庞飞虎分别收到了洪洞县法院8月28日作出的行政裁定,以原告被非法拘禁期间未曾申请过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理由裁定“不予受理”。两位受害人向临汾市中院提起上诉。后来因受到某种压力,两人“撤诉”。2008年,公盟继续援助陈小军等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程海户籍诉讼案
2007年4月,程海律师先后将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和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两者为他办理自由迁移手续。现在诉讼在继续中,公盟为程海律师提供支持,并将结合户籍制度研究项目,2008年继续关注和研究公民自由迁徙权和户籍制度改革。
3、杨花秀为子鸣冤案
1996年10月6日,杨花秀子之程鹏被河南焦作市修武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关押于修武县看守所,1997年9月25日死于看守所,当地公安机关在没有通知死者家属并且没有出具死亡鉴定书的情况下,雇佣一农民将尸体埋藏于当地河边的大树下,杨花秀找到尸体后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赔偿损失。最终官方给出的结论是:“程鹏因营养不良综合征死亡,没发现刑讯逼供现象,看守所没有通知死者家属、没有做死亡报告,建议处理相关责任人”。但杨花秀始终没有得到“责任人处理结果通知或告知书”,并且没有得到任何民事赔偿。
公盟援助律师江天勇、李春富深入了解此案并多次前往案发地调查此案,不断向相关机关反映案情,但公检法机关不作为,案件进展缓慢。公盟将持续关注此案,为杨花秀提供法律援助。
4、陈信滔诉公安机关职务侵权民事赔偿案
2001年2月20日,福州发生了一起重大警匪勾结杀人抢劫案。公盟认为,福州市晋安分局参与本案的干警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分局应当与徐承平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赔偿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第121条关于职务侵权的规定。然而陈信滔的民事赔偿诉讼请求,从2007年4月2日陈信滔向福建省高院起诉至今,一直没有立案。
公盟为陈信滔提供法律援助,李方平律师为他代理。为了司法公正,保护刑事受害人的利益,我们希望该民事赔偿请求能尽早立案并得到公正赔偿。
5、三死刑冤案:河北承德案,广东揭阳案,江西乐平案
公盟为三个死刑冤案中的十二位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多位公盟律师赴广东、江西进行调查。我们也为这三个案件召开过题为“冤案为什么得不到纠正”的案件研讨会,对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再审机制的失灵进行了讨论,并整理出案件材料和证据寄给多位人大代表,请人大代表关注并帮助呼吁案件的重新调查。
二、公盟个案研讨会
1、钉子户事件与拆迁制度的法律问题研讨会,3月30日
2、冤案为什么得不到纠正——关于刑事错案再审机制的研讨会,6月9日
3、谁导致了孕妇的死亡——关于手术决定程序和责任承担法律问题研讨会,11月27日
三、公民参与行动
1、关注北京宋庄小产权房合同纠纷案并发布联名呼吁,提议让农民自由决定他们的土地交易和交易的对象,从而真正保护农民权利。
2、参与河北省南高和村村民不满京石高速路修建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为村民呼吁,并得到保定市张石高速公路筹建处答复。
3、许志永作为海淀区人大代表,为海淀区博雅德园小区业主维权呼吁,最终维权成功。
4、李方平、王利平律师“要求查处电信、网通垄断行为”,得到信息产业部书面答复。
5、就“纸包子”事件发表公开信,指出舆论封锁比假新闻更可怕。
6、关注济南暴雨后,网友因发布帖子说有人淹死但政府未公布而被拘留事件。
7、关注中关村拆迁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以生造的“规划意见书”,取代法定的“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4年11月16日,中关村科技城的居民龙新华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规划意见书》。经过长达两年零八个月的时间,这起行政诉讼案终于得到宣判,《规划意见书》被确认违法并被予以撤消。这是13件由中关村多位住户提起的诉讼中,第一个得到宣判的案件。可说是中关村科技城拆迁案居民维权的第一场胜利。然而这起拆迁案要得到彻底的解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现在市规划委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正在审理中。公盟律师一直关注本案。
8、关注王粪堆死亡案。2007年8月4日早晨,4名河南籍公民在北京市崇文区左安门地区拾荒过程中被当地联防队员当成小偷追赶,其中两人被抓,一人逃跑,另一人失踪,失踪者名为王粪堆。两天后王粪堆的尸体在左安门护城河里被发现。在王粪堆出事的护城河边装有摄像探头,王粪堆的女儿申请提取录像资料,回复是,“探头是北京为迎接奥运新装的,还未来得及接电。”8天后,3个探头全部被拆除。死者家属王粪堆的死亡与联防队员的行为有直接关系,联防队应该对王粪堆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盟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并给与了法律方面的帮助。
四、法律研究
1、关于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和履行项目
我国政府已于1998年签署该公约,但一直未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该项目的目的是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提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推动中国的人权保障。该项目由周梅燕、王建勋、赵晓力、姚国建、许志永、滕彪等人执笔,研究报告已经完成。公盟于2008年1月把研究报告和呼吁批准该公约的信寄给众多全国人大代表。
2、关于推动北京改革“户籍制度”完善城市新移民准入制度项目
目前北京市在面对数量庞大的新移民时存在严重的制度缺失。该项目目标为促使北京市政府改革现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修正)》中规定的暂住证制度,使来到北京一定年限的新移民获得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平等市民权利。这不仅能实现宪法规定的公民平等权利,也将极大地推动中国民主法治的进程。
该项目由胡星斗、李方平、许志永等负责,调查和研究工作已经完成。2008年公盟通过研讨和游说市人大代表继续推动该项目。
3、关于推动改革中国城市拆迁法律制度的项目
在《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废除之后,该项目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征收法》的起草上。该项目由杨支柱老师负责,计划在2008年5月末结项。
4、公民观察行动(
http://www.gmguancha.org/)
公民观察是公盟基于公民立场通过监督政府履行职责推动政府廉洁、透明、高效、高质量服务的长期项目。考虑到项目刚刚开始,我们的观察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京市海淀区,观察项目主要集中在和公众生活比较密切的、公众比较关注的医疗、教育、环保、司法、廉政五等部门,各版块依次由郭玉闪、李英强、杨子云、王佳、许志永负责实施。公民观察的目标是促进政府履行职责、改善服务,同时按照现代社会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服务标准。公民观察的主要工作方式是接受公民投诉,关注个案,必要时进行调查,通过人大代表监督或者公布调查报告的方式监督政府履行职责。
2007年9月我们重点根据投诉在环保领域展开了调查和监督。例如翠湖湿地调查。围绕着翠湖湿地是人工湿地还是天然湿地?是公益工程还是商业工程?是保护了北京生态还是对上庄水库下游地区造成生态破坏?我们进行了比较周详的调查,提出了有力的质疑。在调查环境的过程中,还发现该工程背后存在的征地拆迁问题,海淀区政府投资于翠湖湿地20个亿的预算未经人大代表审议的重大问题。公民观察的质疑经《南方周末》等媒体报道之后,海淀区政府积极回应,我们提出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得到重视。
公民观察除了继续关注翠湖湿地的问题之外,还将依据2008年5月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展开一系列的公民观察。比如,六里屯垃圾场的建设,圆明园的环境保护、海淀公园的拆建问题,及打工子弟学校问题、农村合作医疗等问题的调查等。
我们的公民观察行动凭借公民观察网
http://www.gmguancha.org展开活动,希望大家关注我们的网站,并且参与到我们的行动中来。
五、公盟评论
公盟评论类似于公盟网站的“社评”。其核心理念是表达良知、人权、民主、法治和宪政建设观念。
2007年全年公盟评论共发表了《反对电信垄断暴利的公益之诉》、《坚决支持小产权房合法化》、《假新闻没有那么可怕—关于纸包子事件的法律思考》、《一个案件的真相与两个案件的正义》(关注“聂树斌案”)、《最高法院的尊严——郑筱萸、段义和案与死刑复核程序的忧虑》、《肖志军的悲剧角色—一个中国农民在陌生城市的遭遇》、《国家林业局请不要回避自己的责任—照片真假比有没有华南虎更重要》、《ATM机故障的无期徒刑与法官的堕落》,等46篇文章。这些文章为公盟研究员对当期热点新闻话题和重大新闻事件发出的建设性理性声音。
公盟成长足迹:2008年一、个案援助
l 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做法律援助,提起共同诉讼(2008年)
2008年9月毒奶粉案曝出后,公盟迅速组织了由全国上百律师组成的志愿律师团,为受害消费者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10月中旬,公盟通过网络以及《南方周末》发出《公盟志愿律师为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而患病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公告》,并通过网络发出《公盟关于“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的建议》,并把此建议邮寄至卫生部、质检总局、国务院等部门,开始正式接受全国各地受害者的委托。
11月24日,援助律师前往石家庄,向三鹿集团递交了《关于解决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事宜的律师函》、《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律师建议书》以及一份援助律师已经接到委托的三鹿受害者名单。此套文件同时递交给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并寄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办公厅等机关。
11月25日下午,公盟和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共同举办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家庭与媒体、律师见面会。
12月8日上午,公盟援助律师代表63名三鹿三聚氰胺奶粉的受害者正式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共同诉讼,是否立案法院至今未予答复。目前,公盟正在积极准备向其他奶粉企业提起诉讼。
杨佳袭警案二审调查(未获准)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杨佳袭警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公盟以及一些律师认为此案整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案件审理过程未公开,案件细节也未完全查清,决定对杨佳案提供二审法律帮助。
9月8日,律师团成员刘晓原律师、李劲松律师、李苏滨律师、张建国律师、季化律师、程海律师与杨佳父亲等一道赴上海,取得一审判决书,但未被获准会见杨佳。9月9日,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在律师李方平陪同下,就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在杨佳母亲王静梅失踪案上的不作为,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朝阳法院立案庭拒绝立案。
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杨佳的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0月26日,杨佳被执行死刑。
杜学雷案2008年10月3日中午,杜学雷和闫金飞及其他4人因买卖一辆二手农用车,在河南省内黄县楚旺镇一家饭店吃饭。下午2时左右,其余5人先后离席,落在最后的闫金飞发现无钱结帐。店老板报警,并将闫送到内黄县楚旺派出所,十几分钟后,杜学雷骑摩托车到派出所送钱。杜学雷的言辞可能招致派出所工作人员不满,一名男子与杜发生争执,几个人冲了上来把杜学雷打倒在地。冲突持续数分钟后,杜学雷满脸是血,嘴唇发青倒在地上。随后,他被送到内黄县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大厅,医生诊断其已经死亡,直接送进太平间。
公盟志愿律师张兴奎、兰志学介入此案为杜学雷家属提供法律援助。10月下旬,此案受害者家属与公安机关达成民事调解协议。10月30日,公安机关出具了《安阳市公安局龙安分局鉴定结论通知》,此结论不利于对凶手法律责任的追究,家属正要求重新鉴定。
甘锦华涉嫌杀人案2004年10月12日晚,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村慈济精舍庵堂尼姑林某、周某二人被杀,经过调查,警方逮捕了当地村民甘锦华。2005年此案一审判处甘锦华死刑,甘锦华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06年7月其在临刑前喊冤,省高级法院监督执行的法官在最后时刻从案卷中发现新证据,又组织重新审理。2008年4月18日,佛山中院再审此案,结果维持原判,甘锦华当庭表示要上诉。2008年11月6日,此案再审二审开庭,在这场关乎甘锦华生死的重要庭审中,滕彪担任甘锦华的辩护人。
承德陈国清案公盟援助个案“河北承德案”辩护律师吕宝祥及许志永至河北省石家庄,向中共河北省政法委员会、中共河北省委、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等部门递交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刘瑞川在任期内对两起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承德案)的九名当事人严重超期羁押并错误裁判的情况反映”。
福州陈信滔案陈信滔诉公安局财产赔偿案。案件一直未予受理。目前由张立辉律师再次致函福建高院。
其他个案l 2月19日,接到“四川打工女火车上挤死”的案件材料,联系死者家属为其提供了一些法律方面的咨询,并两次建议其坚持与铁路方面谈判。经过当事人家属与铁路多次协商,最终铁路方面把抚慰金提高到5万元。家属接受了此赔偿,并对公盟给与的帮助表示感谢。
l 北京海淀区苏家坨地区163户拆迁户代表徐玉清向公盟反应回迁楼建设延期、周转金太低等问题。3月13日许志永写了“人大代表建议”寄往海淀区政府人大代表联络室。
l 3月,公盟接到海淀区四季青镇孙振环拆迁案材料,法院已经下达强制执行通知书,孙振环等被拆迁户正在调查当地开发商建设资质问题,并收集到了一些有利材料。
l 北京市海淀区西洼村居民反应,2006年当地拆迁征地过程中拆迁单位欺骗居民,声称此处拆迁是“绿化工程涉及公共利益”、“给予被拆迁户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因此居民仅获得很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便搬迁了。但后来获悉,西洼村征地项目在国土资源局备案的征地用途是“居住”而非“绿地”,并且未给被拆迁按户安置经济适用房。公盟对此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参与了居民与政府部门的协商,政府部门初步同意为拆迁户解决实际问题。
l 河北省唐山市民黄玉秀反应其子廖海军被控故意杀害幼女,2003年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处廖海军无期徒刑,黄玉秀及丈夫廖友以犯包庇罪均判处有期徒刑5年。案件可能涉及刑讯逼供、公安机关伪造证据等情况,公盟决定对此案给予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口头通知此案已经立案。
l 张薇、马秀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因维护合法财产权利,对抗非法强拆,接受外媒采访,公民张薇、马秀兰被逮捕、羁押,现已取保候审。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在公安侦查阶段撤销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l 公民黄勇因对政府养犬管理部门蛮横打狗限小发表言论、进行表达而被关押、起诉,为维护公民合法言论表达自由,我们无偿援助黄勇并进行了无罪辩护。目前案件已审结,我们的工作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l 于博诉清华大学培训合同纠纷案,公民于博因不满大学低质高收费提起诉讼,本案因案由和被告特殊,引起了较大关注,目前正在审理中。
l 上访公民单亚娟被黑监狱暴力人员打伤后,在积水潭医院诊断,结果为“陈旧性骨折”,与其他多家医院多次诊断结论相反,导致其故意伤害案无法成立。为此单亚娟将北京积水潭医院诉至法院,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
二、公盟个案研讨会l 公盟个案研讨会——由辽宁县委书记进京刑拘北京记者说起,1月10日。
l 城管制度反思——从城管杀人案谈起,1月10日。
l 2005—2007中国新闻自由度研究报告研讨会,3月2日。
l 维护灾区稳定法律问题研讨会,5月31日,与检察日报?正义网合办。
l 拆迁现实问题与征收法立法研讨会,6月1日。
l 网络言论自由——从杜冬劲诉上海电信案说起,6月21日。
l 政府信息公开的困境与突破研讨会,6月25日。
l 推动律协直选的意义和方法研讨会,7月26日,与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共同合办。
l 周正龙虎照案,10月19日。
三、公民参与
以和平、理性的公民立场有限度参与公共事件,探讨社会问题的解决之道,推动民主法治进程。
? 推动北京市律师协会直选项目2008年6月,公盟与多名律师合作,对台湾、香港、美国等律协选举制度进行研究,积极宣传律民主选举,希望通过各界律师的合作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
8月下旬,律师们起草了《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和《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等文章,这些文章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了法律界关注,受到了各界律师的支持。9月1日,程海等律师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协递交了呼吁书。
9月5日,北京律协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少数律师呼吁所谓“北京律协直选”的严正声明》。9月7日,推动直选的律师们发布了名为《我们对北京律协“严正声明”的回应》的文章予以回应,同时重申了六点要求。
9月中旬,参与推动北京市律师协会直选项目的律师们为了听取更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向北京市近16000名律师分别发出了信函。
9月12日北京律协公布律协章程征求意见稿。同日,直选律师们向北京全体律师发出了《竞选律师代表的策略和建议》。9月13日,直选律师开办的《律师沙龙》网站开通运行。9月22日,程海和张立辉两名律师将集体修改章程意见送到北京律协和北京市司法局。
10月5日,推动北京市律师协会直选项目组通过网络发出《立即取消北京律师证书上歧视性“W”标注的请求》以及《请全体律师投票的降低年会费60%的动议》,各地法律界人士非常关注此活动的进展。项目组成员开始广泛联系律师,希望得到各地律师的支持。
10月24日,直选律师之一李方平等发表公开信,对全国律协七大律师代表的产生缺乏合法性和民主性提出质疑。
11月15日和18日,北京律协在网站首页先后贴出了两篇关于会费标准和收支明细的公告。11月21日,律师们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协发出《关于敦促律协换届审计并公开财务的公开信》,进一步敦促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履行其对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监督管理职能,积极推动北京市律师协会换届审计和公开财务的工作。
12月20日,北京市律师协会七届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推动直选的律师们对此提出了质疑。
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公盟关注关注并支持了以下信息公开申请及后续行政诉讼:
北京市海淀区市民朱福祥、湛江向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海淀区四季青镇政府依法申请部分工程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昌平区市民陈育华向北京市公安局依法申请公开2003年至今的养犬管理费用使用情况;
郝劲松申请陕西省林业厅公开虎照案相关信息;
海淀区四季青镇居民兰靖远向海淀区四季青镇政府申请一项关于集体土地被占用的相关信息公开。
其中兰靖远一案法院已经受理。
对电信、网通网络封锁的共同诉讼2007年初,上海居民杜冬劲上网时发现自己在海外注册的一家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但该网站实际上当时正常运营。因此,2007年4月28日,杜冬劲起诉上海电信,作为上海电信的网络用户,他要求被告明确告知自己的网站为何不能通过国内互联网登陆,并按照合同赔偿两个月宽带使用费和诉讼举证费用,但一审败诉,二审再次败诉。
2008年7月,公盟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后认为中国的网络服务商存在网络封锁行为,杜冬劲决定对网络服务商进行共同诉讼。但至今没有征集到足够数量的共同原告,此案搁浅。
李方平诉中国网通北京公司反垄断案本案系《反垄断法》施行后法院受理的反垄断第一案,对争取公民平等消费权、反对歧视有重大意义。案件经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理后移送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目前已经过证据交换,正在审理中。
四、民声频道民声频道旨在关注遭遇不公正的个体,发布来自公民社会的声音。以案情报道的方式,放大个体微弱的声音,以获得社会公众的关注;以公民来信的方式,刊登公民对法治和社会改革提出的理性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l 编写了“北京海淀区苏家坨镇163户拆迁户质疑住房周转金过低”的民声频道文章,并对此类事件进行了简要分析。
l 3月收到河南省洛阳市人郭克哲家属以及贵州省铜仁市茶店镇开天村村民杨鑫家属的上访材料,分别反应郭克哲、杨鑫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意外身亡。
l 3月,经过对近年公盟收到的相关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死亡事件的整理,编写了“危险的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频繁死亡”的民声频道。
l 4月,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体育大学南侧西洼村居民反应,2006年当地拆迁征地过程中拆迁单位欺骗居民,声称此处拆迁是“绿化工程涉及公共利益”、“给予被拆迁户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因此居民仅获得很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便搬迁了。但近期获悉,西洼村征地项目在国土资源局备案的征地用途是“居住”而非“绿地”,并且未给被拆迁按户安置经济适用房。根据材料公盟编写了民声频道文章“北京海淀区西洼村居民拆迁过程中被欺骗”。公盟对此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参与了居民与政府部门的协商,政府部门初步同意为拆迁户解决实际问题。公盟将持续关注此事件进展。
四、法律研究选择中国前沿的法律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革意见和立法建议。l 2005-2007中国新闻自由度观察报告(2008年)
该报告以《人民日报》和《南方周末》为样本对2005年到2007年中国新闻自由度的变化进行了抽样统计研究,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批评倾向文章数量及比例增长,批评党政机关的文章数量及比例增长且涉及级别有升高趋势,这些变化说明三年来我国新闻自由度有了提高。
n 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和履行研究报告(2007年-2008年)
1998年10月5日,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遗憾的是,十年过去,中国的立法机关仍未批准生效。该报告分集会自由、言论自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人身自由、结社自由展开分析,提出了相关法律的修订建议,向立法机关提出了批准和履行该公约的公民建议。
n 户籍制度改革及北京新市民居住制度改革研究(2007年-2008年)
长期以来,我国以管理和控制为主旨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公民的迁徙自由。1958年颁布的《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以常住人口为主,严格控制人口流动的基本原则,并由此形成了保守封闭的人口管理模式,公民除就业、升学、工作调动等可以迁居外,一般没有选择居住地的权利。改革开放以后,流动人口急剧上升。
1985年公安部颁发了《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暂住时间拟超过三个月的十六周岁以上的人,须申领《暂住证》。该法确立了公民拥有在非户籍地居住的权利,但是在新居住地,公民就业、接受平等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无从谈起。该项目研究结合个案诉讼进行,旨在呼吁改革现行户籍制度,给予北京市新移民以平等的市民权利。
l 征收法立法草案(2007-2008年)
在城市拆迁管理条例被废除后,我们认为,中国需要制定一部《征收法》,确立合宪的、科学的、合理的城市拆迁制度。该报告研究了两个关键问题:第一,谁?通过什么程序有权界定公共利益;第二,如何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我们希望,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各方都是合理的受益者,现代化进程在和谐中完成。
五、其他工作公民责任奖: “公民责任奖”是公盟于2008年启动的一项民间权利保障促进项目。其宗旨是鼓励公共精神和公民责任。首届公民责任奖获得者如下:韩寒、简光洲、丘建东,获得提名奖的为:
郝劲松、韦东英、陈光标、陈育华、刘绍坤。
200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评点:瓮安、陇南事件l 杨佳袭警案
l 三鹿毒奶粉事件
l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
l 重庆、三亚、永登、广州等地出租车司机罢运系列事件
l 北京律协“直选”事件
l 陈水扁被诉案
l 天门城管打死魏文华案
l 许霆ATM机取款案
l 《反垄断法》实施,质检总局、北京网通成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