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印度新科国会,选出一位贱民,又称不可接触者,且为女性的人为议长,则亦可谓号称世界最大民主国家之印度,得未曾有之创举了!
之所以有此感慨,当然是由于印度与中国同属文明古国,人口又居世界排名的冠亚,且近年又都大力发展经济,亦颇有所成,并列金砖四国,而在国际地位及影响方面,似有争执之势。但民主姑且不谈,就贱民当选议长一事,触类而联想,却有一项“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发现,即“印度能,中国(大陆)不能!”尽管中国(大陆)拥有所谓马恩列斯毛的“科学真理”,更有毛泽东的“天才论断”,如称“真正的男女平等,只有在整个社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才能实现”!
为什么这样说?要回答这样的问题,则不妨先看看贱民究竟在印度社会,属于哪一个阶级,是哪一种人。而在明白了这些之后,也才会对贱民当选为印度国会议长一事,视之为得未曾有的创举,且其词不无褒意了。却原来,存在于印度的种姓制度中,贱民根本就不入等,不在排序之列,或亦可称为没有阶级的阶级,居于种姓之下的一大群人。据此,印度社会,也就可说是一个十分典型的阶级社会。但如今,却有一位贱民,“超阶级地”当上了印度国会的议长!
所谓种姓制度,据《大般涅槃经》及《大唐西域记》的解释,是将人分为四等,即婆罗门、刹帝利、毗舍与首陀的等级制度,梵文称为“瓦尔纳”。按此制度,人一生下来便不平等,其特征是阶级鲜明、血统是尚。处于种姓上层的婆罗门,“理所当然地”可以歧视、奴役较下层的人。而等级森严,还及于其他方面,如教育、职业、交往、婚媾等。
总之,基于种姓制度的阶级成分、血统清浊,不但决定了人的高下,还决定了思想及行动范畴,也决定了人一生的命运!是故,马克思也认为,“印度奔往进步与强盛的道路,其基本的障碍”,就是种姓制度。
或谓,印度的进步与强盛,并非外人所宜置喙。尽管基于人道主义立场,不妨对居于人下的印度贱民阶层寄予同情,甚至对“非人”的种姓制度表示厌恶。但必须指出的是,哪怕在英国人长期的殖民统治下,种姓制度并不是印度现行制度,即名义上不复存在。然而即使印度一人一票,是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种姓势力、种姓观念及其衍生的种种风俗习惯,却依然是印度社会严酷的现实。之所以,一个贱民,还是一位女性,当选为印度国会议长,虽则未必便能于一时之间完全推翻印度种姓制度的陈规陋习,却极具象征意义。
与印度相较,至今仍旧奉守所谓社会主义种姓制的中国大陆,那些属于贱民阶层的人,能当人大委员长吗?
── 原载 信报 Tuesday, June 16, 2009 本站网址:http://www.observechina.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