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6
小案件的小意识流
归类于: 未分类 — liudonghong @ 1:49 下午
我有个预感,09年会比08年更有趣。我还有个预感,就像他们的党经常告诉我们的一样,以后一年会比一年更有趣。
一个“洗脚城”的服务员把一个党的基层领导同志杀死了,据说还同时刺伤了另外两个。据报道,她叫“邓玉娇”。随后,我感到对此案有所感触,想写点儿自己的浅见,于是上网去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
我看过一些评论之后,深感这个案件实在是没什么大意思了。我几乎没有看到(我根本没有看到,但我不能说得那么绝对)有价值的信息。除了警方公布的前后不一致的信息之外,其他的东西全是猜测。也就是说,这个案件,死了一个男人,据说还伤了两个男人,抓了一个洗澡女郎,这是全部可知的事实。其他情况一概不知道。反正公众是不知道的。
我听说过中国目前有法律这么个东西,我还听说过中国法律不知道从打哪天开始,对一部分人先实现了“疑罪从无”的最高解释。但是没有人交代过这个“一部分人”是什么人。
在我们目前所生活的这个社会里,没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只有事实可以被相信,但是事实,被严格地领导着。而事实一旦像庄稼一样被共产党领导起来,历史上已经证明,肯定是要绝收的。
就我个人的感觉来说,中国的问题,是中国人一直受制于外人的问题。在中国人集中生活的区域内,数百年来一直由比中国人高一等到两三等不等的利益集团在统治,向居于低下地位的“当地人”(笼统的说,就是“中国人”)收保护费,以及各种类型的费用。几百年来,“中国人”一直作为被统治者“团结”、“鱼水”、“亲善”的对象存在着。从来没有独立生活过。我们曾经轻信各种异族和异类的统治者,我们心里想着,早晚有一天,我们可以同化他们,并且和他们成为一家人。我们一直失败,一直变换轻信的对象,一直执迷不悟。我们轻信过满族统治者,相信他们这个文化上落后的民族最终会臣服于我们大民族历史久远的、比统治与被统治更博大高深的文化之下,我们终有一天可以用我们自己的方式融化他们,消蚀他们,最终“成为一家人”。然而,历史告诉我们,在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刻,任何一个阶段,这些异族和异类统治者都未曾和我们成为一家人,也从来没有成为过朋友,而所有这些异族或者异类统治者从来没有停止过宣称它们和我们是“家人”“朋友”。历史证明,以满清爱新觉罗一家人为例,他们从来不会牺牲自己的任何重大利益(更不用说根本利益)来满足家族和裙带之外的任何群体的诉求。正好相反,他们在任何时刻,只要他们需要,都可以背叛所有的中国人,出卖所有的中国人。在某些对他们来说“极端”的情境下,他们还“不得不”屠杀中国人。
当然,中国人目前的处境,主要还是应该反省自身。反省我们的老祖宗,反省我们中间那些趁着“人之常情”而堕落下去的人,反省我们当中的败类等。因为我们看到,“海外”的中国人,生活状态,精神面貌,在科学上的贡献,在艺术上的贡献,在娱乐业的贡献,在经济领域的贡献,已经完全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中国人”作为一个人种概念,没有任何本质上的缺陷。那么,为什么六十年来,中国大陆没有出现过任何一个健康的科学家,哲学家,艺术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为什么呢?
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因为所有这些问号,意味着我们中国人在大陆的种群正在逐步退化。如果我们使用一个革命虚词:“反动”的话,那么“退化”就是对人类最大的反动。
六十年来,“我们”中间确实据说出现了几位伟人,比如毛泽东,以及和他完全同样性质的伟人们。六十年来,我们还听到过几句总领一切的口号。当我们伸开双臂,仰头向天,像史前人类向神秘力量乞求疾病痊愈和好气候的时候一样,我们依然能够像史前人类一样感到安全。然而,我们乞求的对象已经不再神秘了,我们必须忽视它的“不再神秘”,才能体验安全。因为一旦我们知道我们的乞求对象是谁,就像我们随时都知道的一样,我们会从妄想症中惊醒,从而感到绝望。
各种异族和异类集团,为了自己团体的利益或者他们自己妄想出来的理想统治着我们,并且在一切比较关键的时刻出卖我们——为了他们自己,为了他们繁衍的后代,或者为了理想。理想,很现代。理想是欺骗我们的最新手段。相比于道德、荣誉感、人格评价的体系来讲,理想,是我们经历过的最近的欺骗。
欺骗是人类能够遇到的最大的伤害。等你们长大了就会明白。
有一些团体,是为了利益而欺骗我们,有一些团体是为了维持永远欺骗我们的地位而欺骗我们。
任何一个理想,一个无法在一个自然人的有生之年完成的目标,只要一个“集团”宣告它是集体的或者全人类的并且在集团内部达成一致的,就是欺骗,这是没有例外的。等你们长大了,就明白了。
中国人,作为一个模模糊糊的群体概念,在1949年被宣布“站起来了”。历史证明,那是门楼上一记响亮的屁。因为史实证明,中国人被宣布站起来之后,很快就被饿得蹲下了——除了那些跪下的人之外。但是,“中国人站起来之后很快又蹲下”的这件事,没有人宣布过。此后,中国人又趴下了,也没有人宣布过。后来中国人又开始做保健操了,也没有人宣布过。所以,由于没有人宣布,因此,中国人大都不知道自己是以什么样的姿势呆着,大都以为自己还站着呢。 多么幼稚的民族。而且,我们的幼稚和我们的愚昧一样,异族和异类不间断地在鼓励我们继续幼稚愚昧。同时,幼稚和愚昧之外的一切“中国特色”,一概被按部就班地屠杀着。
实际上,今天,我们作为一个民族(一个集体概念),完全等同于一个“被转手卖来卖去的没有文化的妇女”。我们因为被转卖的次数太多,因此变得麻木,无所谓了。只要能苟延,我们就假装在等待机会。只要能吃饱,我们就假装我们从未挨过饿。只要给他几张毛主席,就能妄想自己有朝一日能对自己的生活做主。
实际上,只是时候还没到,时机一到,我们作为一个整体,还会被转手卖给别人。而且,和被转卖了很多次的没文化的妇女一样,价格越来越低。
在这个比喻当中,“被转卖多次的没文化的妇女”,这个“没文化”和被转卖多次一样重要。叫嚣了数十年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未曾实施过一天。这个社会最近二十年来,财富得到迅速积累,但是这些财富都用在了什么地方?这个地球上,很少有像“教育”一样那么容易解决的问题,只要政府投入,一切教育相关的问题都可以解决,但是偏偏政府就是不投入。立法部门所立的关于教育的各项法规,都是鼓励教育的不公平,而非相反。政府一方面在宣称二十年来或者三十年来中国之暴富,一方面在哭穷,国家还不富裕,教育、医疗还不能和国际接轨。但是政府官员的孩子们的教育机会早已和国际接轨了。时至今日,我们这些普通中国人已经视这些丑闻如人之常情了。我们觉得这是正常的,并且反躬自问,谁不爱自己的孩子呢?
当我们把政治特权阶层人性化、人格化的时候,我们就开始在出卖自己之后帮人家点钱了。
今天,我看到了关于邓玉娇小姐案件的一个比较符合生活逻辑的叙述。她所遇到的,并非简单的强奸。两个当事男性,包括一个死者和一个黄姓同伴的行为,让我感觉是带着愤怒的,带有浓重的反社会意味。据报道说,他们在性交欲望受到阻止的时候,愤怒发泄的方式很奇怪,他们叫嚣的是要用钱把邓小姐砸死,而不是我们正常人可以理解的要用自己的鸡巴把她插死之类的豪言壮语。很显然,在钱和自己的生殖器之间,他们认为钱更好使。由于他们日常所受的教育和影响,他们完全无意地把两性之间的性对立,转化成了阶级对立,党群对立,官民对立,贫富对立。性,无论是邓贵大的性,还是黄某某的性,还是邓玉娇的性,在这场对立当中,完全不起作用。也就是说,这场嫖妓的误会当中,性,是最纯洁无辜的因素。决定这个事件最终以出人命告终的因素,是政治的,而和两性关系毫无关系。
如果这两个嫖客心灵深处没有特权思想——我还真不理解他们那么卑贱的政治地位,怎么培养出他们的特权思想来——他们完全可以像其他普通嫖客一样,在要求性交不成的时候,让服务员给他们叫专业的卖淫人士来服务。但是,他们一定不认为自己是“普通”的嫖客,他们的内心一定存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思想:并不是他们自己的鸡巴缔造了他们在妓院消费的特权,而是某种组织的依靠,和钱的力量,赋予了他们的特权,他们所深信的,是钱的力量,和钱背后,组织的力量,他们深信这两种力量汇集到一起,终于赋予了他们消费一切下层中国妇女的权力。这是这个事件当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
另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也和特权造成的妄想症有关。他们同志俩,一定对以洗浴中心为名义的具有中共特色的妓院有偏见,他们一定认为妓院内的一切都在卖淫,妓院里的一草一木,桌椅板凳,看门大爷,锅炉工,支部书记,老板,都在卖淫,只是价格不同,接客门槛高低不同而已。而他们自己,认为自己是改革开放的时候被允许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人,从他们炫耀的“一车钱”来看,他们是富有的,据说死者是镇政府工作的官员。从这个事件当中,能感觉到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他们的行为让人感到,他们深感自己是世界的主人,这个世界的边界就是中共的统治范围,他们深感自己是有特权的,这个特权的极限是中共的行政级别。对比他们级别低的人,他们深感自己应该是说一不二的。何况当时他们面对的是他们以为的妓女。
本质上来说,邓贵大同志的死,完全是出自一个误会。他和他的同志误以为一个不是妓女的女人是妓女。可想而知,如果是他们的某个领导的老婆,即便他们的阴囊憋炸了,他们也不会误以为她们是妓女。
当然,环境,也对他们起到了误导的重要作用。我党的法律是禁止卖淫嫖娼的。而像邓贵大这样的基层中共官员,只好去这种鱼龙混杂的,非高官及子弟与官商专用的妓院里嫖妓。这样的普通妓院,往往服务项目少,服务水平低,服务意识差,院内设施不完备,因此经常出现妓女与嫖客、基层警察、下层党棍官员、过路人混杂的情况,导致嫖客难以厘清谁是卖淫的谁是买淫的。
众所周知,自从大变以来,党的官员的放松活动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大变前的“叫进来”,改为今天的“走出去”。具体说,就是从大变前的把“妓女”叫到自己的地盘,变成了走出办公室和会议室,到官阔的中华大地上去嫖妓。这一改变,极大的丰富了党的官员们的业余性生活。并且,为发展地方经济做出了非常重大并且深刻的贡献。
不见得众所周知的事,49年以来,中共党官的性取向、食物偏好、居住要求、交通方式的偏爱、对其子嗣的教育培养方针、以及对赌博的个人爱好,比它们颁布的政策对中国人的生活影响大得多。
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不能把邓玉娇培养成专业的职业妓女?为什么在妓院里出现强奸案?直接的原因就是,党实在是没有多余的钱粮来教育这些普通中国妓女,因为党确实没有必要为别人培养合格的妓女,因为他们自己都有各种妓女围绕在身边,妓女问题,对他们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对他们来说不是问题的问题,对他们来说,这样的问题就根本不是问题,是不需要考虑的。
毛主席教育过他们,要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那么对于党来说,今天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呢?当然,比如,如何不让居住房变成商业用房,这就是他们所关注的主要矛盾。为什么这是他们的主要矛盾呢?举例来说,如果一个普通中国人花一笔自己的钱或者加上贷款买得几十平米的房产,而这个房产真的就属于这个人的话,以后我们的党还能通过什么手段让他不得不继续为房子的事情掏钱出来满足党们的各种嗜好呢?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课题。
所以,据信,党内同志和他们的党内党外的智囊会对这个严峻的问题提出各种建议。我今天也来提几条儿。
首先,我认为,从党的利益考虑,今天的房地产业应该做出深刻地改革。首先,出售的房子当中,卧室应该禁止会客,厨房应该禁止熬中药,厕所应该禁止洗澡,盥洗室应该禁止大小便,客厅要禁止睡觉,当然,从人性化的角度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应该允许大家破例,只要像有关部门缴费,购买特权。如果你没有钱向党购买特权,还有一种解决方案,就是你要征得你的所有的邻居的同意,才能在你自己的房子里做你自己要做的事情。
党一直像照顾胎儿一样地照顾着我们,有时候给我们药流,有时候刮宫,我们应该感到安全、温暖、舒适、自在,我们为什么要杀人呢?除了正当防卫,我们在这个理想和谐的社会里,有什么理由和动机杀死党镇上的领导呢?难道改革开放真的让我们想入非非了么?让我们忘记了自己卑贱的当地人地位,忘记了嫖客的祖父曾经带我们的祖父一起把我们从坏蛋手里解决到党的怀抱里了么?
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说,“特殊服务,或者异性服务,也许很多人理解为色情服务,性交易。但是这个案件当中,(邓贵大,中共党员)交易还没有发生,所以我们只能把它定为异性洗浴。”
如果这位中共体内的政法委书记所说的话可以代表政法委的逻辑系统和哲学决定的话,我们普通中国人可以这样理解:一个(或者几个)中共基层领导意欲与某普通中国女性发生性关系,此行为得以确认为事实的必要条件是,强奸的全套动作成功完成。
也就是说,学习政法委书记的缜密逻辑和负责任的推理方法论之后,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果你对他们的法院指认某人有强奸的意图,并谋求立案,就需要先被强奸。因为只有你被强奸了,才能说一个人是有意要强奸你。如果你自己通过自己的方式阻止了强奸,强奸的事实被“中止”了,他们的法律执行者就再也无法认定了,因为,从逻辑的角度来看,所谓的“意欲强奸者”,只是在和自以为即将被强奸者开玩笑而已。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刑法》里的“强奸未遂”,是给普通中国人定的,并不涉及任何中共官员。就像强奸案的嫌疑人必须是男性一样,强奸未遂的嫌疑人必须是非中共官员。
上述这些关乎逻辑、法学、哲学、厚黑学等等学问的问题太过深奥,咱下等普通中国人不好往深了讨论。
咱们这些下等普通中国人比较关注的是那些和性有关的低俗的内容。中共文化部,中共宣传部,中共工信部,中共外交部,中共所有部,都宣布过,“不能和‘普通群众’一般见识。”当然。
因为中国人对于中国的一切都一无所知,所以中国人当然不能判断关于中国的一切。
邓玉娇这个案件,官方尚未得出和“性”有关的结果。据官方说,“雄风宾馆”的“梦幻城”是一个洗脚的地方,和饭馆是一个概念。也就是说提供的是正常的服务。当然,这是废话。中国大陆的一切社会活动都在中共的领导之下,每项社会活动都有很多个中共机关直接领导,每项业务的开展都需要经过这些中共机关的审批,缴费盖章,怎么可能有提供“不正常服务”的地方呢?
该政法委书记提到了“特殊服务”和“异性洗浴”。并且,着重说明“‘也许’很多人理解为色情服务,性交易。”
这个“也许”,这个“也许”呀。
按照这位首长的说法,“也许很多人理解为色情服务,性交易”。也就是说,其实它很有可能不是色情服务和性交易。尤其当这个“交易”没有完成的时候,他们这些极度不知道为谁负责的但明明是我们这些普通中国人豢养的首长们只能把它定性为“异性洗浴”。
听起来,“异性洗浴”是中共哲学及法律框架下被允许的一种合法的、和“性交易”不同的服务形式。我对此深深地表示赞许。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无论是党员还是人,都应该充分尊重人类普遍存在的多样性。有些人,在需要洗浴的时候,喜欢同性帮自己洗浴,同时,有些人在需要洗浴的时候,则喜欢让异性帮助自己洗浴。可想而知,可能还有些人需要洗浴的时候,喜欢让大猩猩帮自己洗浴,而另一些人在同样的情况下会选择大熊猫。不管这些爱好不同的人如何选择,都是人家自己的权利,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把自己洗得更干净,殊途同归嘛。具体到这个案件上来看,邓贵大这位已死首长的要求,在这个提供合法服务的场所里,最大限度,也就是要求和邓玉娇这个具体的服务员一起洗浴而已。
咱们可以用下列语句来概括“邓贵大意欲与邓玉娇一起洗澡”这样一件事:
1,一个男性意欲与一位女性一起洗澡。
2,一个男性意欲与一位陌生女性一起洗澡。
3,一名男性中共党员意欲与一位女性普通中国人一起洗澡。
4,一名男性中共官员意欲与一名普通中国女性洗脚城服务员一起洗澡。
当我们用绝对开放的心态来审视所有这些描述的时候,我们发现,这当中没有任何一条是违反人类本性的多元化原则和中共所提出的人性化以及立党为公的高企哲学决定的。正好相反,我们完全可以理解,邓贵大死者中共某级领导同志的洗澡愿望,极有可能是为了改善党群关系,增进不同阶层和等级以及不同利益集团人群之间的交流和沟通,缔造和谐社会而做出的努力。这种试图和谐的方式,可以追溯到日本北海道温泉里的猴群。
同时,我们更应该相信,他们的邓贵大同志很有可能是因为工作劳累,所以后背积蓄了一些污垢,亟待女服务员帮他搓泥儿。而不巧的是,他遇到的正好是邓玉娇,她作为异性洗浴女服务员的特点就是非常不喜欢给消费者搓胳肢窝里的泥儿,所以气急败坏地将首长刺死了。同时,顺便刺伤了首长的两位同志。
他的追悼会上应该怎么说呢?“我党优秀基层干部邓贵大同志,为了清理脚趾头缝里和胳肢窝里的污垢而壮烈牺牲,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勇于和丧心病狂的异性洗浴女服务员斗争的精神,值得全党全军学习”?
我记得前一段时间,公安部曾经号令党的全体干警减肥。估计这次事件之后,会安排全党上下练习女子防身术了。
我很纳闷儿的是,人在什么状况下,会动把别人弄死的念头?——当一个洗浴业的女服务员面对三个精壮男子,什么力量可以驱使她拿起“修脚刀”扎人家的脖子?
最新官方消息称,此女子案发后“从未对警方说过”自己被强奸。另外据说案发时她所穿着的内衣裤“除了胸罩之外”都在案发十一天之后被她母亲清洗了。
一个下层普通中国女人,和三个男性,至少其中之一,也就是后来的死者是中共党员,在一个洗浴中心里(中共党员在妓院里)。三个手无寸铁的男性中共党员一死两伤。我们在缅怀死者的时候,连他到底是以什么姿势,穿着什么衣服死的,都无法缅怀。
同时,我们这些爱洗澡,爱暖肾,爱胸推的傻屄从此对这个社会更加缺乏安全感起来。试想,中共官员都能在洗浴中心里被服务员随随便便捅死,何况我们这些普通中国傻屄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