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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礼的黄金法则

送礼的黄金法则

好几年前,我从中国去美国,给一些朋友带了礼物。我买了一条价值400元的羊绒围巾和一件价值500元的羊毛大衣分别送给两个朋友。两份礼物比较而言,围巾相对便宜,但是接受围巾的朋友觉得我很大方,为她这个朋友挑选了那么高档的围巾,看来我的确是把她当真正的朋友了。而收到羊毛大衣的人呢,她似乎并没有收到围巾的人那么高兴,反而觉得我挺小气的,不够朋友,500元的大衣和其他大衣比起来并不是很昂贵,他认为也许我并不是很看重她这个朋友。尽管相对来说,我为她多花了100元,却没有收到在前面一个朋友身上那样的效果。为什么多花了钱反而不讨好呢?
    400元的羊绒围巾就好比是装得快溢出来的一小杯冰淇淋。一件500元的羊毛大衣就像是只装了半杯的大杯冰淇淋。虽然从价值上说,大衣的价值要高于羊绒围巾的价值,就好比未装满的大杯冰淇淋的分量要比装得满满的快溢出的小杯冰淇淋多一样。但是,在单独评价时,人们往往会觉得小杯的更多,同样,400元的羊绒围巾就要比500元的羊毛大衣更受欢迎。
这个例子引申出一个常常被人们所忽视的送礼之道。那就是在送礼物的时候,一个礼物到底值多少钱虽然重要,但并不象你想像的那样重要,你更要关注的是这个礼物在它所属的类别里面是不是昂贵。
    送礼的时候,在一个不太昂贵的礼物类别中选择一个比较贵的礼物,要比在一个比较昂贵的礼物类别里选一个比较便宜的礼物收到的效果更好。
    我们这里所说的礼轻情意重一般是指我们财力有限、相对便宜的礼品和相对贵重的礼品其价值差不多的情况,送重礼中的精品自然是好上加好。但是,除了一些特殊的对象和场合,在普通的人际交往中,贵重的礼物反而显得不合时宜。所以,一般来说,还是在不太昂贵的礼品类别里面选择一个最好的当作礼物显得大方又有礼。
    大中之小不如小中之大。对企业而言,这种方法同样能够一举两得,既能激励员工,又可以节约成本。
  送礼的四大黄金法则:
    1.有用的不如无用的:最好的礼物应该是吃不掉、用不掉、送不掉也扔不掉的东西。
    2.说要的不如想要的:你应该把人们想买却不舍得买或者想买却不好意思买的东西送给别人做礼物或作为奖励。
    3.选择不如无选择:奖励或送礼的时候最好不要让接受奖励或礼物的人自己选择。
    4.一次送不如两次送:每次送一样礼物所带来的开心要比一次送两样礼物带来的开心大。
想当年 顶风随意尿三丈,
现如今 顺风使劲尽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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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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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投机的人再简单都学不会!谢谢--------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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