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缘何挥泪斩“功臣”
2008年12月19日 07:26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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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子全球腐败案牵涉到了中国。美国司法部文件披露,西门子“行贿门”事件涉及在华3家子公司。西门子中国公司12月17日向记者证实,全球行贿确实涉及中国电力、交通、医疗市场。2003年11月份行贿事件被曝光后,西门子中国已开除了20多名员工。(12月18日《新京报》)
西门子中国公司开除的20多名员工为该公司做出了什么样的贡献呢?根据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公布的诉讼书,我们知道,西门子TS对中国官员行贿约2200万美元,以得到总额逾10亿美元的7个地铁列车和信号设备项目;西门子PTD支付约2500万美元来行贿中国官员,得到华南地区两个总价值约为8.38亿美元的电力高压传输线项目;西门子医疗集团向5家国内医院支付了约1440万美元的贿赂款,从而获得2.95亿美元的医疗设备订单,等等。通过支付少量的贿赂款,得到巨额的订单,这些员工无论从什么角度都算是该公司的大“功臣”。
难道,西门子公司真得“在商不言商”,愿意放弃巨额利益不管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西门子公司身陷其总公司所在地的德国司法机关以及美国司法机关的反商业贿赂调查,就在美国,西门子公司就可能被司法机关罚款高达8亿美元。公司将包括中国20多名员工在内的许多涉及商业贿赂的“功臣”开除,那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在西方等法治国家看来,商业贿赂无论发生在哪里,无论是针对国内官员还是外国官员、国际组织官员,无论是否为本国公司甚至本国财政带来收益,都无法改变其贿赂的本质。这种贿赂败坏了商业精神,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即使是一时可能为本国得利,但从长远仍然是有害的。因此,这些国家制定了《海外反腐败法》,针对发生在国外的商业贿赂行为,司法机关也是追查不放,严惩不贷。因此,才有德国西门子公司、美国朗讯公司这样的跨国公司身陷“行贿门事件”,使得他们不得不挥泪斩“功臣”。
然而,形成对比的是,尽管美国法院的诉讼文书早就披露了有关西门子公司对中国有关官员进行行贿的事实,但迄今为止,并没有看到我国有关机构对这些官员进行调查。不仅如此,2007年年末,美国朗讯公司也曝出在华行贿的丑闻,但是尽管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有关受贿官员仍然没有一个被揪出。个中原因固然很多,但我想,恐怕与有关部门认为,即使是这些官员有受贿行为,但他们毕竟是招商引资的“功臣”,能给当地引来外资,带来财政上的收入,拿点、吃点算得上什么?
对接受外国公司贿赂的官员都如此宽容,那么对于在国外通过行贿开拓市场,给公司和国家财政带来收入的“功臣”就更会宽容。因为,这些人贿赂的是外国官员,破坏的是外国市场秩序,而却为我们国家的公司争取到了项目,获取了收入,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至今没有制定《海外反腐败法》,也从来没有追查过在海外的行贿行为,所以,像西门子公司这样的挥泪斩“功臣”也就不会在我们国家的公司出现。
我期望,今后我们也能有越来越多的所谓“功臣”被揪出,不管他在招商引资还是在开拓海外市场有多大贡献。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算具备了真正的商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