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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組織精英化 在有限空間輾轉騰挪民意

民間組織精英化 在有限空間輾轉騰挪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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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古語云三十而立,中國民間組織在過往30年從無到有,力量從小到大。拉薩「三.一四」騷亂爆發後,獨具中國特色的「NGNO(非政府非組織)——新銳網路論壇在反藏獨、挺京奧浪潮中脫穎而出,風頭一時無兩;8月奧運會前夕,身為NGO(非政府組織)的保釣組織在北京罕見舉行了反日示威遊行,令各方為之矚目。


民間組織的崛起滿足了民眾與生俱來的結社願望,也為社會帶來了政府和企業之外的獨立民意。然而,在中國現實政治環境之下,官方對民間組織的管轄原則並未改變,民間組織需要在有限空間中輾轉騰挪才能為自己的發展爭得一席之地,箇中的分寸拿頗耐人尋味。


30年間,昔日被視作邊緣群體的NGO在中國嬗變。北京著名學者,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非營利組織研究所所長康曉光總結指出,十幾年前,活躍在中國NGO領域的主要是離任退休官員,如今愈來愈多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精英成為NGO全職成員,眾多中高端白領擔當志願者,NGO「精英化」趨勢十分明顯。


社會捐贈增加吸引精英加入


康曉光認為箇中原因主要有二:其一,NGO等概念的社會認知度大幅提升,特別是受過高等教育的社會中層十分認同,令年輕精英願助NGO一臂之力;其二,隨內地企業的壯大以及富人對慈善、社會責任的熱中,中國NGO接受的本土捐贈持續增加,連帶工資亦「水漲船高」,反過來吸引更多精英加入。整體來看,中國NGO人員素質、專業水平,以及管理能力與十多年前確實不可同日而語。


政府立場﹕多幫忙 少添亂


然而,由於NGO兼具結社和集體行動雙重屬性,政治挑戰能力很強,官方對NGO的管理準則並未改變。康曉光說﹕「從過去到現在,政府始終用『多幫忙,少添亂』的準則來管理NGO組織,既要利用,又要控制。」


康曉光表示,NGO可以在扶貧、養老、環保等方面提供大量民眾所需、政府又無能為力的社會服務。官方不僅允許這類NGO存在,而且給予一定立法空間,幫助這些組織規範管理。例如現在各類扶貧NGO不僅註冊方便,組織募捐、接受媒體訪問亦甚少受干擾,甚至有時官方還會提供資金支持,幫助它們在貧困地區展開工作。


另一方面,任何帶有政治色彩、有政治訴求的NGO一直都受到官方的嚴格控制。「毛澤東時代對NGO的態度是『一刀切』,嚴禁民間組織的存在,現在中國政府可以說是分類控制,『添亂』的就控制嚴一些,幫助政府提供重要緊急社會服務的就扶持多一些。」


任何機構「規模大了就不行」


康曉光解釋,1989年中國頒布管理NGO相關條例,其中人員規模可算是懸在NGO頭頂的「高壓線」。「政府的態度是,不論什麼機構,也不管有何目的,只要人員規模大了就不行。」以官方清理氣功、傳銷組織為例,這些只為賺錢的組織一度有上千萬成員,即便沒有明確政治目的,但如此龐大的人員規模,仍令官方高度警覺,擔心萬一出現政治訴求,會很難控制局面。「現在官方對NGO的資金規模不太在意,更在意的是NGO的人員規模,對NGO潛在的集體行為最為擔心」。


明報特約記者 鍾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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