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做什么买卖最好呢?
有人说,经营房地产;有人说,炒股票。
我的看法是,做官最好!
做官是买卖吗?
做官,应该不是买卖,但从古到今,买官卖官的现象从来没有间断过,官场也是市场,也遵循价值规律。
看下面一条新闻:
【据香港《文汇报》《大公报》等多家香港媒体报道,深圳龙岗区“舞王”大火取得最新进展,涉嫌在“舞王”插“干股”的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可能已经被纪检部门双规调查;报道更透露,陈旭明家藏现金千万余元,总资产过亿。记者昨日就此事向检察机关核实,未获确认。】
一位区公安局的副局长,“家藏现金千万余元,总资产过亿”。如果不做买卖,怎能如此发家?
看看,他是如何做买卖的。
1、买官。
据陈自己交代,其官职是花2000万买回来的。
我觉得陈是很有投资眼光和魄力的,2000万,买一个官,回报却远远大于2000万。
2、运营
据陈自己交代,仅仅失火的舞王歌舞厅,每月会给予20万的干股分红。
让我们算一算,每月20万,每年就是240万,这只是一个歌舞厅。假设陈局长手下有10个这样的舞厅(这是很保守的估计了),一年的收入就是2400万。也就是说,2000万的投资,一年就收回了。
如果考虑到日常官场上关系的维护开支(假设为480万,这是非常高的“费用率”了),陈一年的净收入不低于1900万。
如此算来,陈的亿元身家,真是非常正常了。
3、第一桶金
当然,2000万的投资,也不是谁都拿得出的。正因为如此,这样的投资回报才大。
陈的第一个2000万是哪里来的呢?
请看报道:
家底殷实 少年得志
“他家很有钱”,谈到陈旭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很多民警都有这样的感触。
有民警说,他家在龙岗有很多店铺,深惠路边有条街上的店铺都是他家的,但不知道是否属陈旭明本人。陈旭明是陆丰人,其父母经商,陈旭明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移居深圳,一直在龙岗没“挪窝”。
民警们说,陈旭明的这些店铺大部分缘自婚姻——他娶了本地人的女儿,岳父同样经商,生意很大,后来因为陈旭明和村里领导的关系,他的岳父花钱买了很多地,继而建商铺出租,这些收入都属于他岳父。
曾在龙岗公安分局监察科工作过的民警说,陈旭明聪明,很早就向组织上申报过财产状况,人们传说“陈旭明在龙岗有一条街的商铺”,这个说法可能属实,陈旭明曾向监察科做过备案,商铺都在他岳父名下。
经济上运筹帷幄、取财有道,仕途上同样乘风破浪。记者在南联社区见到了A先生,他曾于90年代在龙新派出所当治安员,“当时陈旭明是副所长,我算是他的马仔。”
据A先生回忆,陈旭明以20多岁的年纪当上副所长,可谓风华正茂,但他行事沉稳,口碑不错。
官运亨通 为人低调
从2003年到2006年,陈旭明的经历被人形容为“坐直升机”,扶摇而上。一同工作过的民警说,四五年时间里,陈从派出所副所长升上龙岗公安分局治安科科长,2006年左右,陈旭明坐上副局长的位置,仍然主管治安,“官运”着实令人羡慕。
有人介绍,2003年,33岁的陈旭明任龙岗分局治安科科长,掌握治安管理和“黄赌毒”查处,实权在握,被圈内称为“油水”最多部门的负责人,依据长期积累下的人脉,迅速和业务涉及的行业熟络起来,“舞王”等类的娱乐场所自然也同其产生交集。直至3年后升任副局长,成为统揽龙岗区治安管理和“黄赌毒”等事务的一把手。
事发前罩着整个龙岗?
“以前找他可以,别说南联,整个龙岗都是他罩着,现在不行了”,记者自称想在南联开一家夜场,询问该找谁“交钱”时,A先生和几位南联社区的个体经营者异口同声地表示。
传闻中,深惠公路、植物园路口,从“泰夫人休闲中心”起,整条街都靠陈旭明“关照”。植物园路上开杂货店的B老板向记者证实,“确实有个叫陈旭明的公安领导,像我们这些小店他不过问,但要是想开娱乐场所,就得交钱给他。”
知情人称,陈罩着的场子要是遇上“黄赌毒”方面问题,他一般都会通过下属去搞定,不亲自露面,“舞王”即是其中一家。
对于网络上披露的陈旭明家中搜出千万余元现金的事情,深圳市检察院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差不多”,“当时调查人员发现这么多现金时也非常惊讶,大部分人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现金。”(来源:现代快报)
http://news.sina.com.cn/c/2008-11-25/0316167164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