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规则的意义根深蒂固的认为仅仅是弱肉强食的生存本能,并且在这种本能的驱使下习惯于对强权的屈服和依附,缺乏对社会规则最起码的尊重和契约意识,
缺乏对社会活动和群体利益最起码的责任意识,缺乏对人际关系最起码的平等意识,------->(此二者相辅相成,缺少一个必然导致缺少另一个,有了一个才有可能有另一个。)
这种完全是群居哺乳动物水平的群体意识,恐怕很难算的上“對政治的理解程度過深”,或者什么“政治覺悟超強”。
对于文明就是政治史这种说法实在可以算是对中华文明的亵渎,因为华夏族建立的文明在很多方面都精微奥妙,登峰造极。唯独在社会规则和社会结构----也就是所谓“政治”这方面----却是一个无比简陋和空洞的粪坑。每一代人都在心安理得的重复着已经重复了几千年的愚昧简陋原始的“政治”。
“政治”是整个中华文明体系当中最没有得到发育的一条阑尾。
所以,实在不建议用这条恶心的早该切掉的阑尾来亵渎本民族在人类历史上取得的所有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