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觉得文章作者第一个问题是说"中国是一个死刑在世界上最多的国家,他曾经是世界死刑总量的一半以上". 这句话本身存在一个问题是, 他故意模糊了死刑数量的绝对数. 首先中国人口是世界最多的, 没记错的话差不多占世界人口的25%. 其次去除世界上没有死刑的国家的人口, 恐怕中国要占至少一半的比例. 这样回过来在分析死刑的数字的话, 结果可能完全就不一样了.
第二, 作者反对中国保留死刑的的观点, 我觉得根本就是没有依据. 首先每个国家是否保留死刑的做法完全是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的. 世界上完全废除死刑的国家也就70-80个左右, 难道按照作者的逻辑剩余国家的做法都是不合理的吗? 可是剩余国家里可是还有很多所谓发达民主国家哦.
第三, 谈到杨佳案件, 作者强调了之前派出所的所谓殴打杨佳的细节多审判杨佳杀死6个警察的判决至关重要. 问题是, 这样做难道文章作者想说, 如果两个人发生纠纷, 只要任何一个人有任何违法行为在先, 另外一个人的所有违法行为都是有效并且是合理的? 更何况杨佳自己也承认, 在派出所只是衣服被拉破, 后背擦破了皮. 问题是杨佳首先是不配合警察的合法查验无钢印的自行车才被带到派出所的. 我想任何试图反抗警察的合法检查, 换在任何国家结果都是强制被带回警察局. 换作在美国, 当场被击毙都是可能的. 我不明白作者说的杨佳应该可以避免死刑的理由是什么, 难道仅凭之前派出所里的一些遭遇? 得出这样结论, 本身也是滑稽和可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