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typee 于 2012-9-5 08:54 发表 
你想说明什么?你的111楼的贴不属于侮辱他人的帖子?
你说得对。我认为,我的111楼帖子确实涉嫌侮辱他人,比如说大黄,暗喻ID黄河水朋友。
1,俺与大黄长久以来的故事,想必你应该也是知晓的,如果只看见了乌鸦黑却忽视了猪黑,那么就是选择性的失明。
2,如果大黄认为受到人身攻击,自己可以投诉。如果你认为大黄受到人身攻击,你可以举报。但是,投诉还是举报都要有法可依,试问这里还有法吗?有的,按照置顶文字的说法,茶馆老板就是这里的法。
3,大黄手里的棒槌,按照茶馆老板的说法是非法得到的。但是大黄还乐此不疲地挥舞着,很有自娱自乐的精神。最可笑的就是,大多数非法开罚单的理由都是恶意灌水。
4,每次看见大黄脸上挂着的生殖器,俺就没有听它叫什么了。所以,声明一下,俺只是希望拿掉大黄脸上的生殖器,至于它说了什么和写了什么,俺根本没听也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