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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性问题:中国有不纳税的人吗?

常识性问题:中国有不纳税的人吗?

 


中国有不纳税的人吗?


冉云飞 2008-8-28 8:42:58

 


纳税人的概念,在中国充满许多尴尬。一方面,你必须纳税,但你只有无穷无尽的义务;另一方面却没有得到与你纳税后相匹配的权利。中国人赋税之重而享有之权利是如此之稀少,即使得中国税收不合理程度,稳居世界前列。但官方和传媒却继续一直沿用“纳税光荣”等忽悠性词汇来进行洗脑性宣传,使民众不知纳税可以不必“光荣”,但一定要享受相应之权利。拿了我们纳税人的钱而不替我们办事,有时不仅不办事,或者把事办得更坏,甚至采取诸种敲榨态度,此种做法实与抢劫之土匪一般无二。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用我们纳税人的钱所养的公权力机关,其门难进、脸难看、理难讲、态度横、易枉法是他们的常态。有时甚至感到他们不刁难纳税人,他们似乎就找不到做官或者运用公权力的快感似的。非得让纳税人低三下四,脸都给他笑烂,他才可能稍发善心,做一点本属他自己工作份内的事。这种严重的官民倒置——即本该官服务于民,却让官骑在民之头上——就是因为许多纳税人不知自己的权利何在而造成的。


 


韩寒是八零后中颇有识见的作家,他与白烨之争、评文坛老作家的文章里,以及日常许多文章里,都不乏一定的见识。但前两天我在读他《可怜的运动员》一文的时候,偶然看到他说:“我在现实生活里看到两个小孩在聊天,关于刘翔的问题,大意是一个说刘翔就算给我爬也得爬过终点,像个逃兵算什么。另外一个的立场是,刘翔是用纳税人的钱培养的,他要退赛还得问问广大的纳税人同意不同意。当然,抱有这种观点的人基本上从来没纳过税。”我对刘翔因伤退出比赛完全理解,并致以很深的同情。但在中国这种花纳税人钱的举国体育培养体制下,在各种商业利益的夹攻下,“体育政治经济学”正使刘翔的退赛变得绝不像外界公布出来的那般简单。刘翔退赛既不是逃兵,也不必纳税人同意——因为受伤是个实情,这要从科学来考虑,而此点不由纳税人决定——但纳税人兼体育消费者,有相当之知情权,这里面有纳税人兼体育消费者的利益。各方利益都要受到保证,那么纳税人兼体育消费者难道就不应该受到保护吗?对比姚明受伤后的全方位报道,刘翔退赛这种忽悠纳税人兼体育消费者就不能自解。你说又不是他想用纳税人的钱,但问题是你用了纳税人的钱,同时你也被官方绑架到用纳税人钱培养你的体育机制中来了,所以你不能只在这种绑架中得到好处,却不承担相应为纳税人兼体育消费者公布真相的义务。


 


刘翔退赛问题,已不是本文的重点。更有可商之处在于,韩寒说“当然,抱有这种观点的人基本上从来没纳过税”。这种说法,至少违背纳税常识。在一般人的日常印象中,好像是只有挣钱的人才纳税,只有商人才纳税,只有有工资的人才纳税。换言之,所得税这个概念在一些民众心目中已经比较清楚,即挣钱和拿工资的人都在纳税。但不挣钱的人,只是纯粹的消费者如婴儿、小孩是否就没纳税呢?他也是纳税人,只不过这钱是其父母代缴。与所有民众有绝大关系的税种并不仅是所得税,联系更为深广的是流转税。通俗地说,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基本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尽管近年来所得税越来越多,但流转税依旧是中国政府的主要税收主体。别的且不说,单是消费税,就是任何一个叫人的动物都免不了,除非你是《鲁滨逊漂流记》中的“星期五”,没有任何人不是纳税人。所以说,所有只要不是像“星期五”一样特定环境下的人,都在纳税,都是不折不扣的纳税人,连乞丐都是如此。他乞讨得来的钱拿去兑换和购买所需品,就已然成为纳税人。有鉴于此,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必须明确,以让更多的人明了自己作为纳税人在尽了义务后所得之权利,这种权利意识的觉醒才是民众之福。


 


一:所有人都是纳税人,任何人都不例外。大家都应该享受作为纳税人的诸种权利,如罗斯福的四大自由。


 


二:纳税与光荣无关。纳税是一种公民义务,与光荣与否无关,只与我的利益有关。任何一种用光荣来混淆政府收了纳税人的钱后应负之责,都是一种忽悠。


 


三:商品应该价税分开,明确标明,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即购物时,应该让消费者知晓商品价格和税价各为几何?总价是多少,以便让民众时常知道自己是纳税人。


 


四:应该把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知识编入中小学课本中,作为公民课本之一,让人们从小都知道自己的权利,而不是藉此不让他们知道,进而忽悠他们的利益。


 


五:政府是纳税人养的,所有官员都是纳税人所养,为每个纳税人服好务,是他们应尽的本职工作。我们先且不说“无代表不纳税”的权利,但我们应该知道政府并不高尚,如抗震救灾中尽了点应做的本职工作,就开足马力自我表扬,这是对纳税人权利的糟塌与糊弄。何况他们所做的许多工作连尽本份都没有做到,更不用说做得多么好。


 


六:没有谁是共产党和政府养的。有不少人振振有辞,说我们是共产党养的,你拿共产党的钱还骂共产党。这完全是不长脑子混淆视听的愚民说法。公务员不是共产党和政府所养,更不用说普通民众。公务员包括警察、军人都是纳税人养的。所以军队若不国家化而只是党派利益的维护者,这就是对纳税人最大的损害。


 


七:税收征收应该依法行事。最近为了因应经济放缓和CPI冲高,减轻企业的压力,把一些行政规章性收费取消,这是非常应该的。事实上,政府除了依法收税外,不应该在此之外收受任何行业和部门收费。而开征税收,开何种税种,税率多少,范围多宽,这些都应该通过合法的程序来解决,不能领导拍板,税收部门暗箱操作。凡是不经广泛讨论和利益博弈,并且不合法的收费包括税收,民众都应该有权拒绝。


 


八:税收使用应该公开透明。财政预算和税收使用,都应该及时公布,让民众随时都能知晓,并经受各方面的审核。税收使用的不公开导致纳税人权利大规模的受损。这几年疯狂增长的税款,由于监管不力,使用不透明,造成了大量的贪污腐败,给民众带来无穷无尽的困苦,也给整个社会带来汹涌澎湃的官民冲突。政府和整个社会的有识之士,应该深以为虑,并切实推进政治制度的改革,让民众真正能享受到自己的权利,否则任何忽悠只会一时得逞,却最终会给整个社会增添不必要的麻烦和动荡。


 


 


穷人的税负比富人高


天则经济研究所  茅于轼


 


 


       由于连年来我国税收增长率高出GDP增长率一倍多,而2007年的税收增长超过GDP增长两倍,税收占GDP的比例不断上升,全国人民所创造的财富中有更大的比例被政府征收,留下给百姓就越来越少。税收低的时候它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不大。但是税收高的时候它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越来越大。像现在这样的变化,税收在GDP中的比例上升,对于贫富收入分配有什么影响,值得我们密切注意。


 


       税收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调节收入差距。其原则是从富人那里多征一点,用于帮助低收入阶层的教育,医疗,市内交通等开支。一般所采取的办法是累进所得税。可是在我国,由于财产性收入很难征到税,所得税征收的对象主要是工资所得,而财产所得是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结果是富人收入中有较大的部分没有交税。不过这一现象并不是现在才有的,是一个老问题。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是税收在GDP中的比例提高以后,不同收入的人群受到的影响如何。


 


       大家对税收的印象主要是从个人所得税来的,有些收入低的人不交个人所得税,就以为自己没交税。其实在总税收中个人所得税只占7%,其余的93%也都是从老百姓那儿征来的。我国的政府很聪明,收了税还不让你知道。不像大部分别的国家,从百姓那儿收了多少税必须清清楚楚地告诉纳税人。我们从超市买东西,价格里面都包含着税,只不过收据上并不写出来。我们打电话,用电交电费,里面都有税,而且收据上都不写明白。于是大家以为政府多收了税,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关心个税的起征点是1600元还是2000元,而把纳税的大头给忽略了。


 


       个税以外的93%的那部分都是什么税呢?按照征收的比例高低排列,最主要的是增值税,占36.7%;其次是企业所得税。占20.0%;再其次是营业税,占14.7%;再次是进口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占14.3%。这四项税占了全部税收的85.7%。再加上个人所得税的7%,就是92.7%。其他还有消费税5.4%,关税3.3%等。要分析税是从哪儿征来的,主要是分析这几部分税收的来源。


 


分析税负最后是谁在负担,在经济学里叫税负的归宿,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表面上看中国的税都是企业在交。其实企业肯定会把税加到价格里去,不可能企业自己掏腰包替消费者付税。企业的产品加税以后,消费者的负担加重了,产品的销量会减少,这是企业真正的损失。所以不论表面上是企业付税,或者是消费者付丹税,最后都是一样的,税负都会在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分担。分担个的比例由商品的消费和生产特点决定,是一个很难计算的问题。


 


但是从总体上可以看出,税收都直接间接跟消费有关。不论是超市买东西,或者是交电话费等等,其中都包含着增值税和营业税。连关税也是和消费有关。比如讲,进口一台发电设备,国家征收了关税。这部分税负进入到发电的成本之中,最后是由电的消费者负担的。所以说,我国的税收最终是和消费联系着的。消费多的人多纳税。不消费就不纳税。一般而言,从纳税的绝对数来看富人消费多,所以每个富人纳的税也多。穷人则相反。但是,如果拿相对值,拿纳税占收入中的比例来看,结果正好相反。


 


       每个人的收入分成消费和储蓄。除开个人所得税,储蓄的那部分是不纳税的。你在抽屉里放上一万块钱,过了一年还是一万块,政府不可能从你储蓄的钱里征税。如果你在银行里存上一万块钱,一年后也还是一万块(不算利息所得的话),政府不能从你的存款本金中收取任何税金。但是如果你有了消费,政府就有办法收你的税。而富人的储蓄在总收入中占的比例高,也就是不纳税的部分占的比例高。所以相对于收入而言,他们的纳税比例较低。穷人则相反,他们的大部分收入都消费掉了,这部分都纳了税。因为他们的储蓄比例低,所以不纳税的部分占的比例也低。


 


所得税应该和收入相联系。一个人有了收入就要纳税,不管你消费了没有。这比较合理。可是我国的所得税只占7%,而和消费有关的其他税种占了大头。这样的税制设计,有利于富人少纳税,变成了累退税,是非常不合理的。因此我们税制改革的大方向应该是增加个人所得税的比例,降低其他税的比例,尤其是要对财产性收入严格征税,把累进所得税真正落实。在发达国家里,个人所得税要占总税收的一半左右,而且都执行累进制。这个道理很明显,但是我国的税改至今还没有认真地考虑如何增加所得税的比例,对财产性收入严格征税,并实行累进制。


 

没错,俺就是传说中的网络特工——五毛党!彻头彻尾的“五毛党”,连ID都是!
也就是网上的国家罗汉,专门监视在基地有诬蔑党和国家言论的反动派,上级安排我们一天二十四小时盯着,一定要抓几个“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人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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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老江\胡\温等有纳税的吗?

勃起是阴茎不屈的抗争,月经是子宫寂寞的眼泪!!

我们可以不同意彼此的观点,但我们必须尊重及捍卫彼此说话的权利!
跪久了,出来遛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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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纳 只是税负不同
错误的经济思想使人看不清自己的利益归属。因此,与利益相比,更危险的其实是思想。 —— 凯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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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共产党养的,你拿共产党的钱还骂共产党?

我们共产党的伟大成就是我们养活了十几亿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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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5MAO 于 2008-8-28 04:14 PM 发表
我们是共产党养的,你拿共产党的钱还骂共产党?

我们共产党的伟大成就是我们养活了十几亿人口。


 


 


我有时都怀疑这句话是栽赃给那些弱智的爱党人士的,太不符合逻辑了。

美国那个自由女神经,就是一手拿书,一手拿个火炬的那位。你不佩服人美国人行嘛!这是告诉你呢,停电也得看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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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看到韩寒这篇文章我也发现他犯了常识性错误
中国就是一部悬疑连续剧:上集《多难》,下集《兴邦》;都60多年了,上集还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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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留言

以前流行一句“民国万岁”,被政治家拿来批判民国时期蒋家王朝腐败透顶、中国大地民不聊生的悲惨景况而改成了“民国万税!”后来,伟人说了一句“人民万岁!”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和本世纪初,终于实现了伟人的那句承诺似的, “人民万税”了!是历史惊人地重演?还是新旧两重天的背后虽异实同的某种共性——党政专制??统治者以“为人民”的名义标榜自己,结果几无例外地自己都阶层化、特权化了,成为一个有自己独立结构的特殊利益集团了!这个集团在经济利益面前不仅脱离了自己代表阶级的那个最初政治理想,甚至跳到自己理想的对立面,又以理想的标签,来谋取自己的特殊利益!谁都知道,在今天,中国的官僚阶层(包括公务员)是中国目前的高收入阶层,而这个阶层人数多达几千万,维持这样一个集团的寄生,只有靠国家财政支出,即老百姓的税收!已有前领导人看到这一现状而大声呼吁说,中国的财政是吃饭财政!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中国纳税人的钱财绝大多数是用来维持一个权力阶层的存在的!纳税的意义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在我国纳税的真相却是取之于民,用之于官!
关于税收,现在国家媒体总是以税收总额年年突破新高而流露歌功颂德的语气,以此表明政策英明、经济发展的成就!他们就是睁着人民喂大的眼珠,看不到这税收背后人民所付出的血汗!税收总额大,明明意味着老百姓在经济生活中所创造的经济成果被国家以“税收是公民的义务”的法律幌子剥夺得多!为什么说是剥夺呢?因为人民从把钱交出去的那一刻钟起,就无权知道这钱的去向,无权过问这钱的用途了!人民只管交,而无权问!这就是中国自古以来的税收真相!换一句话说就是在税收搏弈的历史中,人民当了几千年的冤大头了!今天,这冤大头还要人民当下去吗?
不错,人人都是纳税人,因为人人都是消费者,消费者对商品的购买行为也是一种纳税行为!在你所付的钱块中,有一部分就是税收!韩寒同学在这里随口而来的感想是误解了税收常识!公民有纳税的义务!这句话显示了法制社会的某种成果!也成为收税部门进行收税的合法性依据。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谁都知道收税从来就不是凭法律!多半是凭着硬棒棒的暴力!有些地方税收任务中,税务部门干脆把某些地段的税收资源承包给当地的黑社会,税收机关只得个低额度的总数,而那些黑加白的黑社会分子有了政府给的鸡毛,哪有不当成令箭去刮地三尺的呢!
中国税收最大的问题不是如何收,几千年来沉淀下了税收操作技术早已炉火纯青!中国税收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花?纳税人贡献了自己的血汗,累积了这个国家动则千亿挥霍的本钱,为什么就不能知道自己交的钱是如何花的呢?一句话,百姓没有权力!中国的百姓总在“革命”的进程中,交出了属于自己的权力,“打碎了脚上的锁链,结果象戴花环一样,又把锁链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这样的情况下,还不任它宰割!
公民有纳税的义务,公民更有用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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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增值税实行价税分离,体现在各个交易环节的增值部分中,最后由消费者承担,因为你最后购买的商品的价格是含税价。对普通商品,实行的是17%的税率,粮油、图书,纯奶实行13%的税率,只有一样东西是0税率的,就是计生用品。因此,要想少上税,就少吃饭,多用安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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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心碎不后悔 于 2008-8-28 03:28 PM 发表

我想问,老江\胡\温等有纳税的吗?

同問,老江\胡\温看奧運要不要自個兒掏錢買門票?
人具有正義的能力,使民主成為可能;人具有不正義的傾句,使民主成為必要一一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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