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5日晚,由陈忠和带领的中国女排与郎平带领的美国女排进行了一场精彩的比赛,中国队以2比3输给美国队。竞技比赛本没有什么好说的,赢输都是很正常的,但是今天看到一个言论很是气愤,说什么郎平也是为祖国争了光,能指导美国队把中国队打败。
我本不是一个体育迷,对一些比赛规则也不是很清楚,但对这种说法我是一万个不赞同,我想说几句:
1.中国队这场输了就是输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2.郎平的确是中国女排过去的骄傲,但她仅是中国女排过去的英雄。
3.奥林匹克精神是没有国界的,但是教练和运动员绝对是有国界的。
4.我们中国体育优势项目中的好教练都跑到国外带队,然后来击败我们中国队,让我们中国拿0块金牌,是不是就是为中国争光了?
5.有人会说也有国外的好教练来中国执教。是的,被法国人称为“剑道上的圣人”鲍埃尔任中国击剑队主教练,在前不久为中国队争了一块金牌,对手还是法国队。可是我看到记者采访法国民众时,法国人也是挺尴尬的笑一笑,有几个人很坦率的说心里很别扭,有人干脆的说这是他一个人的胜利。总之,我没有听到法国人说这是为他们祖国争了光。
6.有人担心一个强势项目如果一直在一个国家里,以后没有人来看竞技体育比赛,那么如果每一个国家的水平都是一样的,又有谁来看呢?开奥运争金牌有什么意义呢?
7.我知道这里面有体制、个人价值等很多方面的因素,但也不能说是“为国争光”的行为,太勉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