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的表达当然是民主权利的一部分,但是不等于表达的方式可以不受限制。
外国人习惯用纸片投票,中国人习惯用子弹投票,外国人投票是要分胜负,中国人投票就一定要定生死,这难道能一样吗?
就好像举着横幅游行示威表达民意和投掷炸弹表达民意能一样吗?
看来对楼上某些人来说大概觉得屁眼里被塞进炸弹反而是一种他们愿意接受的“民主”。
民主的前提是不同意见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承认对方存在的权利,有这个前提才有可能建立民主的规则。
如果没有这个前提,谁的人多,嗓门大,战斗力强,武器先进,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把和自己有意见分歧的群体斩尽杀绝,这不是民主。
如果按照楼上这些或者是出于无知或者是别有用心而把表达的权利和表达的方式故意混淆起来的人的逻辑,难道观众向外国运动员投掷汽水瓶,板砖,菜刀............也是民主的体现吗?
不幸的是,这种脑残概念似乎确实是大多数中国人对民主的理解,这也正是中国难以建立民主制度的根本原因。
这也是为什么象“民主就会天下大乱”这种傻了吧唧的说法会在中国人当中如此有市场,因为每个用这种说法来传播民主恐惧症的人,他自己对民主社会的想像首先就是如何干掉同事张三,强奸邻居李四。
现在的很多中国人对民主的理解仍然和100年前阿Q对革命的憧憬如出一辙不差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