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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说了一句奥你妈的运,被罚款5000

这个帖子好,大家讨论的挺热闹。我就说一句无头的话:“时也,势也”。
与天斗,与地斗,与灌水斗!!!      违反版规者“天王老子”也不行!!!

本站系私营地盘------让你知道你是谁

   你就是来玩的------让你记住你来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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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他妈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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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3 jiangjunhe789 的帖子

就你奸猾……
声音多了是好事,但任何一种给别人口上帽子然后棍子口水一块上的行为都应该遭到BS
东兄孤军奋战,倒在“理性的口水”中,也只能借用53楼的话说:“时也势也……”
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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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奥运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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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ooglegirl 于 2008-7-27 04:45 PM 发表
就你奸猾……
声音多了是好事,但任何一种给别人口上帽子然后棍子口水一块上的行为都应该遭到BS
东兄孤军奋战,倒在“理性的口水”中,也只能借用53楼的话说:“时也势也……”


不要说奋战那么严肃,俺基本上是来消遣的,看到有些话,说说自己的看法而已


但是消遣了个”五毛党“的头衔回去,真是始料未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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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大傻逼 于 2008-7-27 10:10 PM 发表

喜欢1986,喜欢yao 917,希望有其他的方式和同仁沟通






1986是说我吗?多谢回帖评价!
你可以发论坛短消息给我
或者直接在后面跟帖 我会看到的
Ha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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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东之眼 于 2008-7-27 09:00 AM 发表

是不是攻击政府,一般来说,俺是不管的,俺一般只是就事论事,但是就有那么些人要吧俺扯上党国的高度再批下来,俺心里虽然愤恨,也毫无办法
 
至于兄弟你说的最后一段,俺是赞同的,不管怎么说,生存权 ...


你说“所以一般涉及到城管的事情,俺从来不发表评论”,所以我觉得既然城管为非作歹的时候,兄台都能保持一种沉默的宽容,何不对那些所谓的暴民的恶意诽谤多一些宽容呢?毕竟这种恶意诽谤相比城管而言,至少算得上无伤大雅。


 


至于你说,你领了一个五毛的头衔回去,你大可以想想下次或许阁下还能领一个洋奴的名头回去。那些骂你五毛或者洋奴的人们,看似誓不两立,实则本同气连枝。你又不是第一天上网与人讨论,又何必介意这些。


 


 


 


 


 

1937年,当时听说日本人要来,当官的就跑了。村里忽然冒出一伙人,手里拿着大刀片,说他们要抗日,让村里出白面,给他们炸油条吃。等到日本人真来了,他们也跑了,据老乡们说,时候不长,前后也就是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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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利者害多,务名者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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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有朋友和咱示好,心潮澎湃的留下msn:

[email protected]
1937年,当时听说日本人要来,当官的就跑了。村里忽然冒出一伙人,手里拿着大刀片,说他们要抗日,让村里出白面,给他们炸油条吃。等到日本人真来了,他们也跑了,据老乡们说,时候不长,前后也就是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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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yao_917 于 2008-7-27 07:02 PM 发表

你说“所以一般涉及到城管的事情,俺从来不发表评论”,所以我觉得既然城管为非作歹的时候,兄台都能保持一种沉默的宽容,何不对那些所谓的暴民的恶意诽谤多一些宽容呢?毕竟这种恶意诽谤相比城管而言,至少算 ...


唉,俺还真第一次在网上说那么多话,惭愧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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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网络上大抵有四种人:沉默不语的、和谐论调的、非和谐论调的、真正理智的
沉默不语的占大多数,包括两种:潜水的占绝大多数,另外的就是凤毛麟角的、不屑与人争论的世外高人
真正理智的都是高人,所说的也许我辈穷毕生之力,也就只能一知半解,道可道,非常道嘛
和谐论调者与非和谐论调者较多,基本上都是抱着“排泄”的心态而来

可是问题是,持和谐论者大可在各大和谐网站上畅所欲言、如鱼得水,为什么还要在这个硕果仅存的地方抢茅坑呢?在这个时候,拜托就千万别打着“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样的伪旗号了,因为国内的现实是:只有和谐的论调才是唯一被“捍卫”的。

没有在和谐网站被删过帖子的,您也没有必要非得在这里排泄不是?因此,非得在这里高呼和谐口号的,被别人冠以一个“五毛”头衔也是非常合乎情理的。


 



[ 本帖最后由 snorkeler 于 2008-7-27 09:22 PM 编辑 ]
事有急之不白者,宽之或自明,毋躁急以速其忿;
人有切之不从者,纵之或自化,毋操切以益其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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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到底落实在钱上,落实在5000块毛大头上,5000块毛大头最后到哪里去了,俺不知道,俺有兴趣的是,如果是俺,硬要不交那5000块,人民公安会给我定个什么罪名,人民法院会怎样判处俺——请懂中国法律的朋友出来答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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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8 荒野饿客 的帖子

这个我问题我先来回复你
我不太懂中国法律
但是我知道我们当地的公安机关会怎么做
如果不交罚款的话
他不会把你交到法庭上去的
会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拘留你十五天
Ha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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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什么,发发牢骚吧。奥运会始终会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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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是我们的自由,但为什么不做做有用的事。为自己的生活努力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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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iaozj1986 于 2008-7-28 06:48 AM 发表
如果不交罚款的话
他不会把你交到法庭上去的
会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拘留你十五天


 


这么简单,从成本上看,我宁愿进去吃十五天馒头,俺没有能力15天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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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iangandxu 于 2008-7-26 07:07 PM 发表
这事要换个人~~那警察局又得出点事儿~~

换成杨大侠也不至于出什么大事,杨大侠的冤屈要比这5000块冤枉得多,大家不要把杨大侠想成度量比较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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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鸡巴扯淡了,老子身在北京也没享受你河北那样的待遇,真鸡巴的怀疑你的目的!

支持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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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寄东西时,说是奥运会,不给寄电子产品,老子就骂了一句,“真想把北京给炸了”,当时那些人都目瞪口呆。
最近很他们讨厌奥运。
让我在这骂一句好吗?
奥你妈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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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荒野饿客 于 2008-7-28 04:26 AM 发表

归根到底落实在钱上,落实在5000块毛大头上,5000块毛大头最后到哪里去了,俺不知道,俺有兴趣的是,如果是俺,硬要不交那5000块,人民公安会给我定个什么罪名,人民法院会怎样判处俺——请懂中国法律的朋友出来 ...

還沒等到法院受理已經在里面被打得半死,也許還會讓同性戀霸占半個月。
人具有正義的能力,使民主成為可能;人具有不正義的傾句,使民主成為必要一一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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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1 huanghelou008 的帖子

大环境不变,自己的努力是徒劳的,或者是事倍功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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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在网上说了?网警要上门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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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erlking 于 2008-7-28 02:51 PM 发表
我上次寄东西时,说是奥运会,不给寄电子产品,老子就骂了一句,“真想把北京给炸了”,当时那些人都目瞪口呆。
最近很他们讨厌奥运。
让我在这骂一句好吗?
奥你妈的运!!!


不给寄电子产品一事倒是真的,哈哈,有些网上购物的主这会儿肯定骂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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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早就不让寄了,几个月前网上买了一台笔记本,原是快递,临时改邮寄,提心吊胆等了半个月,还好包装结实,不然又是一笔血泪帐记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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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怀疑这件事情的真实性!!即使有那也是个案,何必要上升到一点概面的地步呢?奥运在中国来说确实非常重要,本来事情就够多的了,其实现在大多数老百姓还是很期盼奥运能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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