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河南“眼花法官”判错案遭逮捕 院长连带被记过

河南“眼花法官”判错案遭逮捕 院长连带被记过


河南“眼花法官”判错案遭逮捕 院长连带被记过




字号:T|T




 



转播到腾讯微博
河南“眼花法官”判错案遭逮捕 院长连带被记过


  昨天上午,在全省法院第14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兑现两个月前在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上的承诺,“关于实行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自昨日起试行。凡在其职责范围内因法官故意或重大过失发生错案的,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7类情形的,都要进行问责。会议通报了近年来发生在法院系统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例。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孙志平 庆远


  案例一 眼花法官案,陕县法院院长被行政记过处分


  会议通报说,“眼花判错案”的法官水涛因涉嫌职务犯罪被逮捕,已审查起诉;陕县法院主管副院长霍建辰与水涛原所在刑庭庭长吕丙林因不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被陕县纪委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陕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建中,作为该院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问题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经三门峡中院研究,给予陕县法院院长何建中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二 模范法官李晓昱获刑10年


  郑州中院民三庭原副庭长李晓昱,在2005年至2011年任职期间,利用主审案件、分管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叶某等人和单位所送的人民币共计18.2万元,以及价值2万元的购物卡(消费卡),总计20.2万元。今年8月31日,李晓昱被开除公职,后又被开除党内职务。


  经汤阴县法院宣判,李晓昱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刑10年。通报该案时,大家都对李晓昱感到十分惋惜,李晓昱还曾获得全国模范法官。李晓昱称,曾要求自己淡泊名利,克制欲望,但克制并不等于不存在,侥幸心理是打开她欲望之门的钥匙。此外,李晓昱的犯罪还和交友不慎,缺乏内部监督,自由裁量权太大都有着很大关系。


  案例三 执法者贺晓清和孙伟的犯罪行为


  谈到安阳中院原副院长贺晓清的案子,张立勇说:“作为一个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把刑事案件拿过来,专门等人送钱,10年判7年或5年。贺晓清是自我来河南工作以来,查处级别最高、职务最高的法院领导,还把中院刑庭庭长、法警队政委以及两个基层法院的庭长、副庭长牵扯进来,把正常的同事和上下级关系异化为赤裸裸的金钱和权力关系。”


  金水区法院执行员孙伟利用职务之便,假冒申请人的名义数次从财务部门领取现金45万元供自己使用,并在其经手的7起执行案件中,私自扣留执行款91.45万元不发还当事人,用于赌博和个人经营活动。


  问责


  7种情形要问责


  一、造成工作严重失误或出现重大偏差,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在审判、执行、司法政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三、“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对所属单位、部门干警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四、对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或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或者对上级交办的违法违纪案件故意拖延或者拒不办理的。


  五、对涉诉信访工作处置不当,未按有关规定落实领导专办责任、久拖不决,导致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者重复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违反财经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给法院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失职行为。


  7类问责方式


  诫勉谈话;检讨责任;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


  如发现并及时主动纠正错误,未造成或及时挽回损失和影响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问责,受到问责的,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要求


  因故意和重大过失办错案的,先追究院长责任


  “作为院长,作为庭长,自己的部下进了监狱,扪心自问,你是一个好的领导吗?是一个称职的领导吗?”


  张立勇认为,各级法院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立足于自己查、主动查,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允许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对那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单位,一经发现要坚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因故意和重大过失办错案的法官,要终身负责。凡是出现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首先要追究所在法院院长的责任

TOP

热门帖子





16小时前


眼都花了,字都看不了了,还能判案?他就判过这一起案件吗?不可能吧?他的上司都是猪吗?



16小时前


现在的法律也是造成施法不公的源泉:法官的执法权限太大,3-5年,可以缓刑什么的,又没有评审团制度,法官都不用犯法就可以用来谋福利。可能这也是立法者想要的效果:权大于法。



16小时前


刑法第383条、第386条,规定了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明确了犯罪数额超过10万元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要说老百姓不大清楚有情可原,要说司法工作人员不知道那是自欺欺人。可在司法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别说10万,就算是百万千万过了亿的,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有几个?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都执行得如此宽松,养成侥幸心理赌徒心态的,恐怕不止这几个吧。



17小时前


你这个高院院长就没有一点的领导责任了?至少也得脱下板鞋狠抽几下自己的嘴巴以谢天下吧!你们这些还没有下台的败类!



16小时前


张立勇这样的好干部,可以当中央的政法委书记,干实事,敢做事,在当今是不可缺的好干部,支持的顶一下。



16小时前


眼都花了,字都看不了了,还能判案?还是模范法官?由此可见这“模范”二字的水分有多大!



16小时前


法院是我们社会生活中最神圣的地方,因为我们没信仰,只有法律是底线。保护好这个老百姓心中的圣地,要靠监督。要有人实施监督,有人时时监督。



15小时前


这些年来,就是因为法院-法官不法,徇私舞弊,造成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严重伤害了ZF的社会信誉,应有健全、有力的监督机制,保障公正执法,对徇私舞弊的执法者应加大惩罚力度,还天下一个公道。



16小时前


什么眼花,是贪污了吧。



14小时前


我现在都不敢相信法律和法官了,我家一个民事案件都打一年多了,还没完呢!!!!可悲啊中国法律!!!!!!!




最新帖子




13小时前



阜新市 高级专家人 1

辽宁怎就不行?辽宁不是共产党的天下?
我买房被开发商欺诈,符合最高法司法解释的情节。可是二审时沈阳中法孙卓法官却认定,我被开发商欺诈,是我未尽到审慎审查的义务。开发商在住宅楼下违建供暖设施,噪音超标(有环保局的测试报告)不能入住。夏天交房,秋天装修冬天发现噪音。这种情形孙卓法官不顾事实故意捏造,认定明知有噪音却装修入住(根本就不能入住)是故意扩大损失。这明明是孙卓在枉法判决。这样的法官为何没人处理,难道要我们百姓自行了断吗?



他不给你一个说法,你就给他一个说法!



13小时前




张立勇,有魄力。



“为人民服务”号称要完全彻底,张院长这种做法,值得赞赏支持!但愿不是为了作秀而蜻蜓点水。杀鸡警猴,猴的胆子大着呢。在张院长辖区,一外地打工的女当事人为立一个离婚案,基层法庭庭长要求在女当事人借的房间过夜,此女不从,此案至今无法立案。



13小时前


这个贪赃枉法的家伙不是眼花,是心花,见钱心花!



13小时前


眼都花了,字都看不了了,还能判案?他就判过这一起案件吗?不可能吧?他的上司都是猪吗..........................................................



13小时前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多少钱才够用呢?如果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点暴利,家里的老婆要名牌服饰,孩子要上名牌学校,就他自己挣的那两个钱能够花吗?



13小时前


山东德州中院“花眼”女法官赵立英 ,比河南花眼法官水涛更甚~



13小时前


如何界定腐败,是法,法成了利益的道具了,还谈什么反腐败,讲公平正义呢?河南法院这一回终于做了一件实事,打破了口头做秀忽悠百姓的卑劣表演.



13小时前


可惜了,经济社会能抵住金钱诱惑太困难了,制度上缺失,监督不能到位,工作上的便利,给犯错误留下太多的空间,不犯错误都难。



13小时前


是否问责方式中没有人民及其代表甚至人大常委会不太好啊?毕竟是法制国家,且还是法律机关,人大是上级,人民是主人吧



13小时前


贪污那么多才被开除公职,有些人取钱的时候,就因为多拿了自动取款机多吐得钱被判了好几年



13小时前



怀化市 ┠辽§信┨ 1

张立勇这样的好干部,可以当中央的政法委书记,干实事,敢做事,在当今是不可缺的好干部,支持的顶一下。



也是贪官一个



13小时前




眼都花了,字都看不了了,还能判案?他就判过这一起案件吗?不可能吧?他的上司都是猪吗?



它们是猪狗不如的东西



14小时前


这等为官,才是中国国情!



5小时前


通报该案时,大家都对李晓昱感到十分惋惜,李晓昱还曾获得全国模范法官。李晓昱称,曾要求自己淡泊名利,克制欲望,但克制并不等于不存在,侥幸心理是打开她欲望之门的钥匙。此外,李晓昱的犯罪还和交友不慎,缺乏内部监督,自由裁量权太大都有着很大关系。



5小时前



朝阳市 荷蕊芳菲 1

刑法第383条、第386条,规定了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明确了犯罪数额超过10万元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要说老百姓不大清楚有情可原,要说司法工作人员不知道那是自欺欺人。可在司法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别说10万,就算是百万千万过了亿的,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有几个?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都执行得如此宽松,养成侥幸心理赌徒心态的,恐怕不止这几个吧。



冰山一角,这就是中国法律



14小时前


很久前的事了,现在才抓,说明得罪了人或站错了对!



14小时前




眼都花了,字都看不了了,还能判案?还是模范法官?由此可见这“模范”二字的水分有多大!



眼都花了,数钱数的吧。吃完原告吃被告,法官你执行的是哪家的法。



14小时前


有进步!



14小时前


该!



14小时前



怀化市 ┠辽§信┨ 1

张立勇这样的好干部,可以当中央的政法委书记,干实事,敢做事,在当今是不可缺的好干部,支持的顶一下。



作秀吧!等待着肃清政法部门里的毒瘤!期待,再期待!




[ 本帖最后由 bj88488848 于 2012-9-19 00:33 编辑 ]

TOP

知法犯法,给他们处罚太轻了

TOP

引用:
原帖由 sayhello 于 2012-9-18 12:19 发表 知法犯法,给他们处罚太轻了
内部人啦,重重滴骂两声,轻轻滴打两下不算了,这就是吾国有“中国特权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特色啦


特色就是特权啦,对外宣传好忽悠些啦



[ 本帖最后由 bj88488848 于 2012-9-19 00:36 编辑 ]

TOP

发新话题
最近访问的版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