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展开说一下放生的意义
根据原始佛教和上座部佛教的理念,善恶只在当下。佛祖所谓:生命在于呼吸之间。所以佛教虽然禁止比丘(和尚)杀生,但并不禁止比丘吃肉(除汉族地区以外)。只要符合某些限制条件(例如:不是因为比丘而杀的)就可以吃肉。
其中原理,类似儒家所谓:见其生而不忍见其死,闻其声而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这看似伪善,实则另有原因。因为善恶都是要训练的。就像新兵入伍,无论哪国,都得先把你累个半死,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万一哪天你真上战场,不至于完全不能忍耐艰苦;还有服从命令之类的训练,当时肯定没用,但是以后有用。
这里要说清楚:儒家的“君子远庖厨”之所以有用,是指的培养善良之人有用,而不是指的保护动物有用。而佛教的有用,则更复杂,一句两句说不清。不过,对于保护动物,则儒家佛教,都是没用的。
真要有用,那并不是宗教信仰可以解决的,必须立法。立法保护动物,往往等于剥夺了一些人的自由,而人类自由远比保护动物重要,这就很危险了。
今天你可以禁止别人吃狗肉,明天别人就可以禁止你吃猪肉,后天你老婆女儿上街就必须戴面纱了,这是通向奴役之路,不可以不慎。
这就是“有用”的坏处,也是佛教“没用”的好处。
当然,大乘佛教徒往往把事情搞得过分,经常超出了“没用”的范畴,确实不大好;只不过害处一般还有限,并不值得指责罢了。当然也有造孽的。比如有一老不死的,竟然养蟑螂放生;还有买蛇放生的,放到没有本来没蛇的地区,给当地人制造了很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