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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起诉福州国税局追讨4千万出口退税

四企业起诉福州国税局追讨4千万出口退税


四企业起诉福州国税局追讨4千万出口退税



2012年06月20日03:22华声在线[微博]我要评论(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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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四家总部在福州的企业起诉福州市国税局,近期都已经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相继开庭,但尚未宣判



福建省福州市国家税务局最近有点烦。


“四家总部在福州的企业起诉福州市国税局,近期都已经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相继开庭,但尚未宣判。”6月18日,消息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这四家企业都是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指定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理。”


据其透露,这四家企业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合计为6宗,涉及被追缴或不予退税金额约4110万元,全部产品价税合计约达3.12亿元。


“国税部门被企业告上法庭,在全国范围都十分罕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一位会员对本报记者说,“税收体现的是国家公权力和公民私权利之间的关系,此案对税务争议与纳税人权益保护具有指引性意义。”


然而,尽管已经对簿公堂,这些企业依旧顾虑重重,婉拒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要求。


四家企业此案的委托代理人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也以“此案正在审理中,不方便发表过多评论”为由,拒绝了记者。


“如果不是实非迫不得已,企业怎敢去告税收执法机关?”上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表示。


十几家涉案企业无从选择


福州市国税局当上被告,在于其2011年1月下旬作出的6份《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福建省出版对外贸易公司等四家企业接受安徽、江苏等地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决定不予退税并全数追缴已退税金额。


“这四家企业当时都向福建省国税局申请了行政复议,但对方未作任何说明即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前述消息人士说。


4千万出口退税成空 四企业罕见起诉福州国税局


此事还惊动了福建省政府有关领导,该领导曾召集并责成福建外经贸主管部门、国税局、相关企业等进行多次协调,但却无果而终。


“状告福州市国税局的虽然只有四家企业,但因此被追缴退税的福建企业多达十几家,不予退税和追缴的金额高达数亿元,国税部门的这些行政决定已对福建的外贸行业产生了极大影响和冲击。”该人士表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也就是说,只要税务机关作出不予退税或追缴决定,其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企业必须按期如数缴纳,否则不仅无权申请复议或提起讼诉,更可能因此涉嫌违法。”上述人士称。


“听说有企业因此解散了员工,一走了之,更多的企业则转行了。”上述消息人士说,“出口退税一直是外贸企业最主要的利润来源,不予退税或追缴之后,这些企业就没了活路,且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旷日持久,要有一定的实力去支撑。”


该人士认为,此番涉案的十几家企业齐刷刷采取息事宁人的方式,并不直接证明他们真的存在问题。


撇开此案是非,福建外贸企业形势严峻已是不争事实。据福建海关统计,今年4月份,福建出口72.96亿美元,同比增0.6%,当月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3个百分点。


“全省外贸状况不容乐观,目前是最困难的时候,如不能迅速有效地扭转局面,后续出口增长压力将持续加大。”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林昌丛在日前召开的新闻媒体协调会上说。


“行政行为自相矛盾”?


“福建出版外贸等四家企业对福州市国税局提起行政诉讼的理由是,福州市国税局作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其具体行政行为无法律依据,适用法律错误;原告的对外贸易行为合法、正当,应予退税。”前述消息人士透露。


该人士还认为,此案关系到福建省外贸行业发展方向及生存模式。


据其透露,这四家企业超过4千万元的出口退税案值,系2007至2009年间,这些企业分别向江苏省宿迁市、安徽省宿松县、东至县、祁门县、旌德县等地的28家生产企业,购买价税超3亿元的服装、织带等货物出口到国外,此等交易共取得318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令这四家企业感到不解的在于,他们取得的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在福州市国税局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审核,并按相关规定确认无误后,才办理了退税手续,但福州市国税局后来却以这些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虚开为由,向四家企业追缴不予退税款项。


福州市国税局的依据是,与这四家企业发生交易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国税稽查局,曾向其发来《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下称《通知单》)和《确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下称《证明》),均以表格汇总的形式,罗列这些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系虚开。


“仅以表格汇总未附任何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未按规定作任何调查,就简单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事实根据明显不足。”福建一位税务律师认为,“至少应该有何种虚开、何时虚开以及虚开的过程认定和证据。”


上述消息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在此案庭审阶段,这四家企业的代理人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已经指出,根据我国税务总局《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包括《通知单》在内的协查信息在法律性质上均属于证据线索,而非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福州市国税局在不作核查、无证据的情况下,直接采纳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出具的自相矛盾的文件,违反行政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福州市国税局在庭审答辩时称,其作为征管局,生产企业所在地国税机关对这起涉税案件进行实质审查之后做出的处理决定具有合法性,其仅需对对方税务局所做的处理结果做到审慎的表面审查即可。形式单一并不代表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确定性、合法性。


根据双方举证,与成为原告的四家企业发生交易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国税机关,此前向福州市国税局出具的回函已证实不存在不予办理出口退税和暂不办理出口退税的情形,福州市国税局也是据此为各出口企业办理了出口退税。但同一机关在相隔数月后,又就同一事实以一份简单的《证明》和《通知单》否定自己。


“这无疑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违法行政行为。这四家企业与生产企业交易过程中,已通过福州市国税局的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在向出票地税务机关核实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开票资质等后办理了退税手续,基于对税务机关的信赖,这四家企业才继续与生产企业开展业务。”原告企业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表示,“福州市国税局在收到《证明》和《通知单》后,未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径行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属于程序违法。”


原告企业的代理人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在庭审中还指出,福州市国税局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的适用法律依据,主要是《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和《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办法》,但实际应当适用《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显属适用法律错误。


对此,福州市国税局认为原告方的观点乃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狭隘理解。法律、法规是全国或较大区域内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概括性和原则性的特点;其他规范性文件则是为了适应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特殊性而做出的具体规定,因此,必然可以作为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


“与这四家企业发生交易的生产企业,有的现在已经注销,而注销企业必须提供《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经税务机关核实后方可进行最后清算,有税务问题怎么能注销?”上述消息人士说,“这四家企业已尽了作为对外贸易出口企业的审慎义务及审查职责,税务部门对交易对方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纳税情况的回函及发票认证,就是明证。”


原告企业的代理人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也在庭审中提出,正确的做法是,福州市国税局收到生产企业所在地国税稽查局的查询函件后,应对这四家企业的交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查明的情况依法处理。


“从约束公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出发,应该是执法机关对其行为负举证责任,而不是让对方自证其罪。”上述消息人士认为,“税收执法机关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有所欠缺,执法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可能造成并加剧税收执法机关与纳税人的矛盾,给纳税人造成不利的影响。”


21世纪经济报道 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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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北京市网友 我的17908 2小时前实体经济总是受伤害最深,所以投机行为在这几年发展壮大。没有傻子愿意投资实体经济。

回复反对[0]支持[190]腾讯宜昌市网友 十二声笑 2小时前取消出口退税这个汉奸定的自杀式“发展”方式,把自己不当人,凭什么让外人享受税收补贴的福利。把别人养娇了还反倾销调查你。猪都不会这么笨。

回复反对[0]支持[125]腾讯网友 新安山水 1小时前此案十分难得,企业敢告税务局也是被带无奈,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告国税无异于自寻绝路,这些企业以后都不要在福建做生意了。

回复反对[0]支持[105]腾讯网友 小鱼游呀游 2小时前真不知发票认证有啥用,就是为了收取费用?

回复反对[0]支持[50]腾讯网友 王维 1小时前如果是外资企业在国内搞的代工退税,大家都懂得全国大家都在做假账,不给点好处费谁给你退

回复反对[0]支持[50]腾讯网友 蓝色周末 1小时前绝对支持,这需要多么大勇气和胆量

回复反对[0]支持[45]腾讯网友 爱你到天明 1小时前这些部门黑暗的很,一般人是不敢和他们对着干的,除非是逼的没办法了。

回复反对[0]支持[40]腾讯宁波市网友 十里雨 1小时前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小布什

回复反对[0]支持[35]腾讯南京市网友 冰糖葫芦 1小时前国税地税收钱收红眼了

回复反对[0]支持[35]腾讯广州市网友 拚命一狼 1小时前拿什么退呀,都被领导花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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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郑州市网友 办郎囧宅侽 8分钟前我一个亲戚也是因为什么虚开增值税发票被补了好几十万,凭什么呀?又不是我们自己虚开的,是别人给的。再说了,我们既然有发票能通过你那个认证,就应该退税。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汉中市网友 蓝天 9分钟前能告赢才怪!连人大颁布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最后都是按照税务局的文件执行的,法律都干不过税务文件,企业能要回退税???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仁者 11分钟前这个些企业出口的国家是否是美国,因为我知道美国正在严格检查中国国内出口退税政策,我们的税务局不得不避开一些。这才是真正原因!!!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大连市网友 绝尘云端 12分钟前当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一切都可能发生。嘴一张一合就是合法性?完全是胡子行为。生产企业交易后清算,与出口企业何干?难道让全国的出口企业承担全国生产企业的经营风险吗?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colour-x 13分钟前告的好,税务局的那帮孙子拿着纳税人的钱,不给纳税人做事儿,霸气早该杀杀了,去办事就和求爷爷告奶奶一样!

回复反对[0]支持[5]腾讯太原市网友 飞雪缥渺 13分钟前企业都倒闭了或撤资,倒霉的还是百姓!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吉林市网友 长青藤 14分钟前权力太集中,他们根本不是服务的,是掌握话语权的,明白?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广州市网友 Alessandro 15分钟前看来这几家企业以后也不要想有安稳日子过,提早结束营业吧,免得以后各种麻烦。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人在天涯 16分钟前国家税务局牛啊,纳税人哪有地位啊,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北京市网友 Robert 31分钟前这是一个进步,终于有企业敢告国家单位了,但是这了是悲哀的表现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徐州市网友 老林 32分钟前肉包子扔进狗嘴里,还想吐出来吗?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半缸不缸 32分钟前因为没有资产实名制和申报制度,公民的收入与支出无法认定,发票已经变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庞然怪物。

福州的税务局从来不保护地方企业,管要管死,却不清廉,扶持就更不用讲了。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沈阳市网友 玉璞 32分钟前抢你钱没商量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福美 32分钟前敛财到了不要脸的地步,没治了。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广州市网友 露痕花迹 33分钟前从小就知道,税收应该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现在给我的感觉倒像是,抢之于民,用之于官的。税局现在给我的感觉倒像是抢盗似的。。拥有着三高权力:高收入、高地位、高权力!办事能力却是三差:态度差、效率差、管理差!明明是8:30上班的,8:30还没有上班的,问了就说:去学习了,靠,一大早进修个毛,还没有来上班就是没上班,还找那么多借口,都是官字两个口。。。。。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黄冈市网友 我心飞扬 33分钟前密切关注。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嘉兴市网友 一曲日上 33分钟前福建的税收管理很乱,有的企业逃税也很厉害。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杭州市网友 心 34分钟前顶一下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武汉市网友 为梦追逐 34分钟前支持这四家企业,都是税务说了算,他们错了也是对的,我们对了也是错的。而且税务局的人个个牛气冲天,缺乏监管啊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宁波市网友 §Di☆na§ 35分钟前大力支持.我们中国这样的人太少了,如果多点的话,相信中国会更富强.希望国家领导人能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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