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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社会骚乱事件快速增加

大陆社会骚乱事件快速增加

http://bwsj.hk/a/zuixinshishi/2011/0718/206.html

(一)前言

从今年6月近来,中国大陆的社会骚乱事件快速增加,对于社会稳定带来相当严重的影响。这包括广东省潮州市古巷镇于4日爆发的万名民工暴动事件,当地一名陶瓷厂四川籍民工向老板讨薪,竟被挑断手脚筋,终身残废,引爆其它四川民工不满,于是聚集在政府大楼前示威,烧毁30多辆车泄愤,甚至攻击加油站与店铺。而湖北省利川市也于6日爆发大规模民众骚乱事件,因该市反贪局前局长冉建新被市纪委“双规”(即在规定时间、地点交代问题)期间猝死,家人质疑他遭暴力虐待致死,引发1500名民众到市府请愿,并包围、攻击市府、砸毁政府设施,最后与警方爆发冲突。而广州市郊的增城市也于10日连续两天爆发严重警民冲突,一名四川籍孕妇和丈夫在摆摊时,遭村治保会工作人员驱赶围殴受伤,因谣传胎死腹中而激起民工怒火,逾千人追打治保人员与纵火打砸,而警车与政府部门也遭焚烧,当地政府只能从广州调动2000名警力支持,并出动装甲车、发射催泪弹来驱散人群。此外,2010年6月26日在广东韶关的港资旭日玩具厂,由于汉族与维族员工发生群殴事件,导致2名维族人死亡,以及逾百人受伤,后来引发7月5日震惊中外的乌鲁木齐动乱。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社会骚乱事件与群体性事件仍有所不同,后者多指的是农民、工人与市民的维权运动,以及社会纠纷等,至于所谓的社会骚乱事件其发展特性如下: 
社会骚乱事件与一般维权事件不同的是,并没有个人上访、行政诉讼等过程,而是寻常的冲突事件,甚至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所引起。例如2004年10月所发生的重庆万州事件,就仅是重庆市万州区的一名搬运工,因肩上扁担撞倒在身后的曾姓妇女,两人发生争执与互殴,后来曾女的丈夫也上前殴打,并自称是公务员,声称出了事可花钱摆平,因而引起群众公愤,造成数百名群众围观。接着发生5辆警车及消防车遭砸烧,近万民众向区政府大楼集结,要求政府出面公平处理民工被打事件,结果区政府玻璃大门被群众打碎,甚至抢走计算机与损毁财物。由此可见,许多社会骚乱事件的发生,都是一些社会上发生的小事,此正符合了所谓“星星之火足以燎原”的说法。

(二)参与者与引发事件者无直接利益关系

许多骚乱事件的参与者,并非事件的当事者,也与该事件缺乏直接关联,主要是路见不平或借题发挥,以表达对于社会不公的不满,甚至只是单纯的情绪发泄。例如2005年6月在安徽池州城区,一名商人驾车将行人刘某撞倒,双方发生争执而驾驶将刘某殴打致伤,引起市民不满并向警方报案。当警方达到现场后,围观群众认为警方袒护肇事者,要求警察把人交出。之后围观群众近万人,有人开始砸毁与焚烧肇事车辆,甚至焚毁派出所之警车与攻击现场武警。事后经调查,此起事件的参与者,与交通肇事双方均无直接关系。

(三)手机简讯与网络发挥传播效果

在这些社会骚乱事件中,手机简讯与因特网发挥了联系与宣传的功能,特别适当前大陆的手机密度居于全球首位,在人手一机的情况下,手机简讯的传递既便宜又快速成为农民工的最爱。而因特网方面,近年来微博网广受大陆年轻人欢迎,成为信息传递的重要渠道。例如2006年8月在浙江里安市发生29岁女教师戴某坠楼身亡事件,其夫以自杀为由报案,经警方调查调查并无异议,戴女任教的学校师生却不认同此一结论。由于网络上流传戴女是被拥有亿万家产的夫家所害,并透过贿赂警方后才得以脱身,因此有数百名学生透过网络与手机简讯发动游行,呼吁调查真相,结果引发群众响应而走上街头,包括塘下镇政府和塘下派出所均遭包围。

(四)缺乏明确活动组织者

这些社会骚乱事件通常缺乏明确的活动组织者,也缺乏谈判的实际内容,而且有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然而在维权事件中,虽然也没有明确的组织,但都有一些发挥领导作用的带头者,而且维权活动一般都较为克制。此外,由于社会骚乱事件的突发性强,参加者与最初引发的事件没有直接利益关联,大多是临时起意参与,因此当事件发生时,缺乏磋商谈判的实际事物与对象,造成警方难以控制局面。但另一方面,也有许多社会骚乱事件是由维权事件引发而来的,例如2007年所发生的四川大竹事件就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6年12月 ,该县莱仕德酒店一名女员工因不明原因死亡,死者家属与酒店发生激烈争执。之后,家属与数百名群众到酒店门口聚集,要求尽快查明死因,这个阶段基本上属于维权活动。可是到了2007年1月,近万名围观者冲入酒店进行打砸烧,于是就形成了社会骚乱事件。

(五)大陆民众不满情绪升高


基本上,维权事件代表的是社会群体的利益冲突,而社会骚乱事件则代表大陆在治理上的危机。这个危机,就是指大陆在管理社会秩序上的有效性出现问题。一般来说,治理危机主要有两大因素,一是社会不满群体的存在;一是治理能力的低下。

(1)大陆不满群体的广泛存在
当前大陆的社会不满群体,多属于社会底层群体,他们主要是下岗失业的工人、失地的农民、农民工、退伍复员军人、底层知识分子、拆迁居民、离退干部,大陆媒体一般都将这些人称为“弱势群体”。这些群体对于社会的不满主要是因为官员贪腐、贫富不均、司法不公、治安恶化、信仰不自由、政府和官员缺乏诚信等方面,其中特别以司法腐败与司法不公最让民众不满,而各地上访人数不断增加也显示其中的严重性。另一方面,这种不满还透过民间歌谣、顺口溜、政治笑话、小道消息等向外传播,加上随着手机简讯与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出现,使得相关传播更为容易,影响范围也更大。

(2)人民对政府的不满产生质量互变之状态
当人民对于社会的不满长期无法获得平复后,就会直接冲击国家合法性。当前大陆民众对于国家政权的信任危机正快速增加,并且由于量变也产生了相当程度的质变。

首先,是从对个别公务人员的不满,发展到对整个机关与政府的不满,甚至是对中共政权的全面性不满。过去民众的不满对象是基层的党政人员,包括城管人员、警察与公务员的贪污收贿与腐败无能,这大多是个人性或个案性的。但是随着数量的增加,集体性贪腐问题日益严重,相互包庇与官官相护成为常态,造成民众的不满提高至对于整个机关,例如对于公安局、城管部门、县市政府的愤怒。因此每当发生社会冲突事件时,若没有警察或政府介入,此一事件可能风波不大,但当有警察或政府介入后,反而激发民众不满的情绪,甚至成为被攻击的对象。这显示大陆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负面印象相当严重,更充满着矛盾,因为政府与警方的出动,原本是要解决与降低冲突的,结果反而造成冲突的升高,将原本单纯的社会冲突事件,引发成复杂的社会骚乱事件。

多数民众对司法的公正性失望,认为法律只是保护坏人的工具,甚至有些民众以“官黑一伙、警匪一家””来表达对法律制度的绝望。这造成大陆成为一个缺乏正义与公理社会。有能力与关系的人,可以透过私人管道维护自身权益,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则是被压迫与被剥削者,因此每当发生社会冲突事件时,民众就趁机发泄长期累积的不满。

(六)结语

虽然当前大陆有关社会骚乱危机处理的书籍,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显示此一议题已经成为大陆政府最重视的议题。但是诚如前述,由于社会骚乱事件难以事前预警及发展不易掌控,加上缺乏谈判对象与协调机制,以及警民关系紧张与警方缺乏处理经验,都使得治理能力仍有待提升。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发布的“2010中国危机管理年度报告”显示,大陆平均每5天发生一起影响较大的社会骚乱事件,事发地点遍及29个省和直辖市,其中河南、北京、湖北、广东与一些中小城市,均属于危机较高的地区。因此,如何提升社会骚乱的因应能力,是否完成“反骚乱法”的立法,都成为大陆当前必须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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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嵘:中国的社会泄愤事件与管治困境 http://www.aisixiang.com/data/19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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