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是好样的,但是如果不是李承鹏变傻逼了,那么这个律师的话那么多破绽很难想象宣称自己是“天然的对开发商的对立”,上书“每一根砖缝里都藏着一个房奴的冤魂”,自己说“我痛恨强拆”“如强拆就是坏开发商,谴责!”的李承鹏在以前会不去谴责南充政府和开发商。这可是为一个二逼评奖连发数遍博文的人。这可是有很多人永久失去自己的家园。
所以李承鹏要么傻逼了,要么无耻了
@方舟子李承鹏、贺卫方委托南充律师调查“真相:蓝光房产在南充拿的是净地”之时序错乱真相:2009年6月11日上午,成都蓝光集团以每亩成交单价232万元竞拍获得南充南门坝一宗土地。2010年3月23日发生强制拆迁。2011年4月1日法院裁决批准强制拆迁。李承鹏的支持者忽然支持政府搞强拆,五毛!
http://t.cn/aR94OY
@方舟子是的,这篇报道证明顺庆区政府先引进蓝光集团入驻开发,再强拆:
http://t.cn/aRodlB //@噢-我爱你们:那个律师报告故意忽略时序的问题:蓝光和政府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在先,然后政府才对该地块进行拆迁。这样子就宣称”蓝光拿的是净地“分明是忽悠人
@方舟子谜底揭开了:以李承鹏名义为多家开发商做的各种广告,原来是地下党人干的。李承鹏说:【由于天然的对开发商的对立,我对潘没什么好印象,但很好奇,因为像我这种一直坚持不懈负责跟一切开发商调侃的人,居然还能得到开发商的书,让我感觉自己真像一名地下党人活跃在白区。】
http://t.cn/h5gn2a
李承鹏在道歉信中说他从不知成都有森宇这家房地产公司,所以不可能为其南湖国际社区写软文。你以为森宇是家小公司啊?那是四川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10强单位。李承鹏自2003年开始写房地产专栏,自称“我对房地产的了解甚至超过足球”,就是对本省的房地产10强都没记住啊,还要从我这里继续学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