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基督徒就守望教会致政府陈情书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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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及相关机构:
你们好!
我们是一群同情北京守望教会信众目前没有地方聚会的基督徒,我们愿意就守望教会目前的艰难处境,向你们恳切陈情。就我们知道,守望教会确实是迫于无奈才进行户外聚会的。教会全部信众,其实是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正当政策的。在2004年7月7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后,出于对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出于基督徒首先也当是社会上遵纪守法之良好公民的信仰理念,守望教会率先在2006年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登记,后来是北京有关部门没有给予他们正当的登记。
2009年10月底,守望教会所租房屋主人因着有关执法部门给予的压力而终止租约,不得不在11月1日和8日冒着大雪在公园门口进行敬拜。周日的敬拜,是一个基督徒的正常生活方式、必需的信仰生活,坚持这种生活是再正常不过的。这就一个人需要吃饭喝水睡觉一样,是最基本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权利!但即便像这样的正常信仰需求不断受到干涉的情况下,守望教会依然恒心忍耐,没有任何怨言,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维权行动。后来为了能拥有稳定的敬拜场所,教会信众自动筹集资金购买了1500平米的写字楼,却因房主受压力迟迟不给交付钥匙。到2011年4月,教会租赁的房屋因着各种原因不给租赁了,后来他们新租赁的锡华酒店,也受干预而无法使用。在这样的情况下,守望教会不得不在4月10日再次举行户外聚会。
然而这次户外敬拜因牧师同工被软禁、100多位信徒被警察带走,而被迫中断。守望教会之所以举行户外聚会,是迫不得已、万般无奈情况下进行的,她们之所以进行户外聚会,无非是坚持自己的信仰生活的连续性而已。正如守望教会治理委员会在4月12日发布的公告中所说的:
“我们相信,教会是基督的教会,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理应唯独尊耶和华我们的主为神。除祂以外别无他神。因此,教会不当受任何外在势力的控制或支配,而只属于我们的主。这次的户外敬拜所表达的就是我们这种毫无妥协的信仰立场,而且我们认为,持守这样的信仰立场本身就是一种敬拜。因此,我们相信我们的户外敬拜在主面前是蒙悦纳的。
尽管教会在决定户外敬拜后,也有政府部门的人说教会可以去这里或那里,但教会过去三次试图使用新的租赁场所均被拦阻,我们已经无法相信某个人的承诺。这次教会提出需要书面凭证,乃是希望借此使某个能够代表政府的部门真正站出来,停止自己的不作为,作出负责任的决定,与守望教会一同来面对当下的政教关系的新局面。今天,我们仍然认为,让守望教会进入自己所购置的场所,是解决当下教会场所问题的最好方式,是一个政教关系良性互动得以开始的契机”。
我们迫切恳求北京市政府给予守望教会众信徒应该享有的权利、兑现您们多次在海内外关于中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承诺。我们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中国政府也颁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以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由该场所的管理组织自主管理,其合法权益和该场所内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预。侵犯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将承担法律责任。
现在,守望教会的诉求实际是非常低微的,是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公民看来再正常不过的。那就是:或者给予他们已经购置的场所钥匙,或者给予一个可以在室内进行崇拜的书面凭证。这两个极其卑微的要求,与一个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体的泱泱大国的气度来说,应该是完全不成比例的。我们看到,中国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法律保障,与中国已经签署的有关国际文书和公约在这方面的主要内容是基本一致的。《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以及《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中关于宗教或信仰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公民有宗教或信仰的选择自由,不得以宗教或信仰原因为由对任何人加以歧视,有宗教礼拜和信仰集会及设立和保持一些场所之自由,有编写、发行宗教或信仰刊物的自由,有按宗教或信仰戒律过宗教节日及举行宗教仪式的自由,促进和保护民族、种族、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的人的权利等,这些内容在中国的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我们唯一希望的,就是将这些已经签署的公约切实履行出来。
正如《联合国人权宣言》第18条写到: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众所周知,宗教自由是人类的第一自由,是一个人确定自已生命意义和永恒价值的权利,它甚至先于人的生存权和言论权,对于信徒来说,宁可肉体死亡也不会更改他的信仰。对于信徒来说,信仰是有关神、上帝和造物主的认知权利,因此这是一种先于人与世界的受造、存在的权利,具有无比的神圣性。
实际上总体而言,政府对基督教还是比较尊重的,这不仅是因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主流人群都是基督教徒、也不仅是政府认可的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都是采用同一本圣经、教义大体相同,更根本的是近代以来,基督教信众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基督教不是邪教、基督教会也不是政治组织,这应该是您们判断的基本前提。正如中国高级别的宗教官员在对外宣传和发布宗教信仰白皮书时说的:希望并欢迎尚未到有关部门登记的家庭聚会点尽快申请登记,获得合法身份。同时,考虑到很多现实的原因,我们对那些在自己家里以亲友为主的祷告、读经等宗教活动,我们是尊重的,不会强行要求他们履行相关登记手续,他们亦能过上正常的宗教生活。可见,在登记问题上,您们还是以尊重信仰自由为重的。因此,希望您们能再次尊重守望教会众信徒的信仰权利,在登记问题、敬拜场所问题上,能体现出宽容、诚恳、大度的大国风范。
最后,我们再一次向北京市政府提出请求,请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信仰权利、请体认北京守望教会整体公开的室内敬拜诉求,请在守望教会身上兑现宗教信仰自由的承诺,尽快能使守望教会提出的两个小小要求(归还钥匙、给予凭证)得到落实,正如圣经所说:“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磐石晓谕我说,那以公义治理人民的,敬畏神执掌权柄”(撒母耳记下23章3节)
愿上帝祝福中国、愿上帝祝福您们及家人!
一群关注守望教会的中国基督徒
【请关怀主内肢体守望教会前途命运、认同此陈情公开信的主内肢体,可以在此签上真实姓名: 姓名 所在地区或教会 、 身份/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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