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良心裁判权力,还是用权力裁判良心?——评邓
胡平 (《北京之春》1997年7月号)
1.把罪恶看作罪恶,把罪人看作罪人
邓小平死了。从这些天海内外的各种评论来看,对邓的评价虽说是有褒有
贬,但大体上还是褒多于贬。这不足为奇。记得毛泽东去世时,海内外的评价
也是如此,而且褒扬者更舍得用最高级的形容词。斯大林去世时也是如此。这
是权力的逻辑即成王败寇的逻辑。然而,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以后呢?
讲到对邓的评价,有人说应三七开,有人说应七三开,又有人说应五五开
或四六开。我对这种评价方式很不以为然。英国保守党政论家塞西尔(Hug
h Cecil)讲得好:“没有什幺道德的储蓄银行,让人们可以在那里积
存好事,以便在适当的时候提取相当数目去抵消他所做的不公道的事情。”因
为对人的评价不同于对事的评价。人一辈子做很多事。对具体的事而言,我们
可以评价说哪些是好事,哪些是坏事;我们也可以开出一列清单,看一看在他
所作的各种事中,好事占几成,坏事占几成。但对人的评价则不同。对人的评
价涉及一条道德底线。这条底线决定了我们对此人的整体评价。一个医生借行
医之名害死了病人,那幺他就是杀人犯,他就必须受到惩处。这和他是否还治
好过别的病人毫不相干。所谓坏人,并不是指在他生平所做的一切事中,坏事
的比例超过了好事,而是指他做出了违犯道德底线的事。否则天下就差不多没
有还能称得上坏人的人了。如果那位医生在法庭上高呼冤枉,说:“我治好过
一百个病人,只害死了十个病人。我做的好事比坏事多十倍,对我至少应该九
一开。怎幺能说我是坏人呢?”通吗?
必须指出,所谓三七开一类评价方法,本是毛泽东的发明。当年苏共批判
斯大林,毛泽东为之辩护,提出对斯大林要七三开。后来邓小平也说对毛泽东
要七三开。一个医生做了十场手术,成功了七次,失败了三次。你可以称之为
七三开。但手术失败是一回事,蓄意杀人是另一回事。七三开之说的要害是混
淆错误与罪恶的原则界限,混淆犯错误与犯罪的原则界限。其实,这条界限在
毛、邓那里还是很清楚的。在毛、邓那里,七三开一类方法主要是用于评价“
自己人”。譬如说,他们对希特勒并不“三七开”,甚至对林彪、江青“四人
帮”们也不“三七开”。林彪集团里的黄永胜,当年是共军的一员猛将,为
中共打江山立下汗马功劳;文革中投靠林彪。林彪坠机身亡后,中共将黄永胜
逮捕判刑,定为反革命集团主犯,关入监狱。照中共看来,不管你黄永胜在过
去为革命作过多少贡献,现在你成了反革命,性质变了,你就必须受到惩罚。
充其量,在量刑轻重时,考虑到你过去立过大功,或许可以判得轻一点,但是
,你犯了反革命罪,你成了反革命的罪人,这一定性的判决则是不可更改的。
由此可见,在毛、邓那里,犯错误和犯罪这两码事还是分得清清楚楚的。只不
过他们对何谓错误、何谓罪恶的定义与我们大不相同。
回到评价邓小平的问题上来,关键在于,六四屠杀是犯罪行为,抑或仅仅
是“犯错误”?有些人也承认六四屠杀是犯罪,但奇怪的是,他们同时却又不
承认那个犯罪者是罪犯、是罪人。理由是这个人还做了许多好事。这是一种什
幺逻辑呢?这是道德储蓄银行的逻辑。这是治好了一百个人就可以抵消害死十
个人的逻辑。在这种逻辑中,人类行为的道德底线被抹杀了,区分无罪者与罪
人的基本界限被抹杀了。至于说到我的观点,那实在是卑之无甚高论。我无非
是坚持这样一个最简单的判断:把罪恶看作罪恶,把罪人看作罪人。
批判不能改变过去,但它有可能影响未来。这就是我为什幺始终对“六四
”元凶坚持严厉批判立场的原因。如果一个人杀了人还不认罪,我们还要称颂
他在其他方面的种种成就,对他实行什幺功过几几开,让他在历史上还有个正
面地位,他干什幺还要去认那个罪呢?更严重的是,后人遇到类似的情况,凭
什幺不照此办理呢?对过去的罪恶辩解,就是对未来的罪恶纵容。除非我们坚
持这样一种标准,造成这样一种舆论,让人们都知道,有些事是万万做不得的
。一旦做了。不管你以前或以后还做过多少好事,你都永远洗刷不了历史罪人
的耻辱。否则,我们便无异于认可了这种罪行的合法性,并为以后此类罪行的
再次发生提供了危险的榜样。
2.强权与舆论
上述道理,一点也不深奥,本来用不着我一再论证说明。想当初,六四枪
响,举世惊骇,海内外同声谴责,绝大多数人都认定邓小平犯下了不可饶恕的
罪行,从此成了千古罪人。可见,要对这样一桩显明的罪恶作出基本的道德判
断根本无须呼任何高深的知识或复杂的推理。然而,令人诧异的是,为什幺过
了七年多——这离“千古”还很远很远——以后,邓小平本人并不曾有过任何
悔过的表示,而许多在当年义愤填膺痛加声讨的人却反倒改变观点了呢?
对于舆论的这种变化,我想邓小平大概事先多少就料到的,所以他当年才
敢不顾舆论的巨大压力,悍然下令开枪。我在八九年八月写的<法拉奇再访邓
小平——虚构的对话>一文中,让邓小平讲出这样的话:“历史上,搞小屠杀
的人都失败了,搞大屠杀的人有些反而获得了成功”。“印度尼西亚的苏哈托
杀了二十万共产党,当时世界舆论都骂他是屠夫,可后来怎幺样?他站住了,
站稳了,印尼没有再乱,经济也上去了,人们照旧要尊重他。这就是现实的政
治”。暴君总是蔑视舆论的;但是,如果我们知识分子、我们民众自己就不尊
重自己的道德感,不尊重自己的良知,朝三暮四,反复无常,那岂不活该被暴
君蔑视?
我知道有不少朋友对舆论的这种变化痛心疾首乃至愤世嫉俗。我的态度要
乐观一些。因为我相信眼下看上去流行的那派意见其实并不能代表真正的舆论
。如前所说,斯大林、毛泽东去世时也曾赢得一片赞扬。这无非是成王败寇的
逻辑。伏尔泰说:“聪明的暴君都能寿终正寝。”我可以补充一句:寿终正寝
的暴君往往还能得到一时的舆论的赞扬。因为权力压下了抗议的声音。这次邓
小平去世,中共当局如临大敌,表现的十分紧张。天安门广场一类敏感地带密
布军警便衣,对民间自发悼念活动严加限制,甚至连官方自己举办的悼念活动
也采取了种种非常措施以防不测。在这种情况下,外界听不到响亮的抗议又有
什幺可奇怪的呢?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这样严厉的控制下,仍然有些勇敢的人
们努力发出另一类信号。例如有人鸣鞭炮,有人扔小瓶子,还有人秘密贴出标
语“大快人心”。北京有学生公开打出一幅横标“小平走好”。这话顺着读,
意思是“小平好好地走”;换种读法就成了“小平走了,好”。我们完全有理
由相信,总有一天——而这一天决不会太远,中国人民将摆脱恐惧,发出其内
心真正的声音。我相信,对“六四”的严正谴责必将重占上风,历史罪人终究
还是会被确认为历史罪人。退一万步讲,就算民心如水,本无定向,朝东暮西
,反复无常。那幺,今天它能变过来,难道明天它不能又变过去吗?我敢说,
至少邓小平本人是不怀疑这一点的,否则,他为什幺要在临终前嘱咐将遗体火
化,连骨灰也不保存,洒入大海呢?你真以为他有那幺浪漫吗?
3.驳“不得已”
有一种为“六四”辩护的论调,曰“不得已”。根据海外流传的一份所谓
“邓小平遗嘱”,其中写到:“我这一辈子,只有一件事情我感到难过,那就
是八九年的事。那个时候实在没有别的选择。执政几十年,没见过,眼看我们
共产党人用无数鲜血和生命牺牲所换来的政权就要被颠覆,就要垮台,很危急
,所以开了枪,结果死了很多人,有的是共军,有的是年轻的学生娃娃。这
件事在国际上影响很大。后来也想过,也许还有更好的办法,但当时的决定是
形势所逼,是不得已。”
“不得已”一说实在不值一驳。道理很简单。要知道,人世间各种大的过
错或罪恶,十之七八都是为了掩饰或拒绝改正先前的一件过错,一件较小的过
错而“不得已”犯下的。例如强盗,强盗本来只想掠走财物,强盗本来并不打
算杀人。强盗只是因为害怕失主上来争夺才“不得已”杀死失主,害怕目击者
前去告发才“不得已”杀死目击者,害怕警察把自己抓进监狱才“不得已”杀
死警察。因此,要看一件所谓“不得已”之事是否情有可原,关键是看在这场
冲突中你是有理还是无理。邓小平坚持一党专政,压制不同政见,这本身就是
错误的;面对民众的和平抗争,邓小平顽固坚持专制立场,为了维护一党专政
而不惜开枪杀人,这只能是错上加错或曰罪上加罪。
不错,在民主运动中,我们既要敢于进攻,也要善于妥协。如果我们只知
进攻而不知妥协,对方在情急之中便可能作出过于极端的行为。一旦对方作出
过于极端的行为,那固然加深了对方的罪孽,但同时却也使得己方蒙受过于重
大的损失,其效果反而不好。基于这层考虑,我们确实可以说,在八九民运中
,示威者未能“见好就收”是一大失策。不过这决不等于说邓小平在情急之中
下令开枪就是“实在没有别的选择”,因而便不再是犯罪。我要强调的是,所
谓“没有选择”的情境其实都是有选择余地的,只不过可供选择的余地更小、
更难而已。什幺叫“一失足成千古恨”?那就是指在某些极端的情境中,当事
人要比在其它情境下更容易做出不可挽回的错事。当我们说某人“一失足成千
古恨”时,那语气常常带着遗憾的感慨,因为我们充分理解当事人的困难处境
;可是,千古恨就是千古恨。你或许可以为邓小平在六四下令开枪一事表示某
种遗憾,但遗憾的前提必须是肯定那终究是一件不可饶恕的罪行。
4.邓传下卷为何难产
记得两年前,邓小平女儿毛毛来美,为她写的那本<我的父亲邓小平>(
上卷,英文版)一书促销;提及六四,毛毛称之为悲剧,也说那是“不得已”
。不过毛毛没有讲明她所谓的“不得已”究竟是什幺意思。我们知道,共产党
搞专政,搞镇压,从来都把自己说成是被动的,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按照
这套逻辑,共产党专政既是天经地义,如果有人胆敢反抗,共产党“不得已”
只好镇压。假如毛毛说的“不得已”就是这个意思,那自然不必多说。但平心
而论,我看毛毛还不是这个意思。
说来也是,毛毛写的邓小平传的上卷已经出版好几年了,但其下卷却拖到
今天尚未面世。原因何在?当然,下卷很不好写,尤其是六四这段故事不好交
代。无非是两种写法。一种写法是说,从八九民运爆发之初,邓就打定主意要
坚决镇压,可是赵紫阳却拼命反对,致使镇压之令迟迟不能落实,民运得以坐
大,最后“不得已”而动用机枪坦克。不过依我之见,这种写法未免有悖情理
。不错,在八九民运中期,当局的态度一度较为温和,但那不可能只是赵紫阳
一派之力,除非赵派同时得到了邓小平的首肯或默许。据当年的<南华早报>
和<明报>透露,四二七大游行之后,赵紫阳赶到北戴河见邓小平,提议对学
生采取软办法。邓对赵说:“你所应做的最重要的事情是稳定局面,……如果
局势稳住了,你可以执行你的方案,如果它可行的话,不必管我曾说过的话。
”这里,“我曾说过的话”应是指四二六社论,该社论是邓授意写的,其中把
学运称为动乱。赵紫阳在五四讲话中,态度温和,只字不提“动乱”二字。赵
在五一七代表政治局五常委的书面讲话中,更明确肯定学生的爱国热情。我们
可以合理地推测说,赵在这段期间采取的态度,是得到邓的同意或至少是默许
的。因此,所谓“不得已”的另一种写法是,在八九民运期间,邓一度同意作
出某种让步,以求得息事宁人。但是,让步的结果没能换得息事宁人,反而成
了惹火烧身,最后“不得已”重新采取强硬措施;由于民运已经借机演成燎原
之势,要扑灭就不得不动用极端手段,所以是“不得已”。
我估计,在未来的邓传下卷中,讲到六四这段事,毛毛大概会采用第二种
写法。另外,毛毛大概也会写出邓家子女在八九期间的所作所为。例如在学运
兴起之初,邓家子女如何找学生带话,劝学生适可而止,“给老爷子留个面子
”;例如在戒严令下达之初,他们又是如何劝告父亲千万别对学生开枪。当然
,到最后,邓家子女大概都站到了父亲一边,赞成采用强硬手段平息“暴乱”
,不过那是在他们进行多方努力而皆告失败之后的“不得已”。只有这样写,
毛毛才可能为他的父亲作某种辩解,也才可能为自己作某种洗刷。
倘若事情是这样,那幺,我们就不难明白邓传下卷为何难产的原因了。如
果人们从毛毛写的书中了解到,原来邓小平也曾经有意作出让步,原来邓家子
女也曾经不赞成对学生开枪,那对于修补邓和邓的家人的形象固然有利,但同
时也就有可能激起人们要求重新评价六四,以及对六四造成的后果如何加以补
救的问题。就算当初是“形势所逼”,是“不得已”,那幺,事后呢?现在呢
?难道你们不该努力做些什幺去弥补弥补吗?当然,我们都知道,事情一旦破
裂,要重新回到原点便相当困难。但是,难道就该将错就错,一错到底吗?六
四过去七年多了。邓氏本人,邓的家人,中共当局,有足够的时间为疗治六四
的伤痛做点什幺。有些事其实很好做。譬如给六四受难者亲属一些经济赔偿,
要说自己不便出面,政府不便出面,以别人的名义总是可以的吧?譬如以某大
款的名义,以海外某华人或某洋人的名义,以这个或那个慈善机构的名义。三
国演义里的大奸雄曹操,掌握权势后常常为了自己的政治目的“不得已”借别
人的人头一用,但曹操至少还知道事后厚待其家属,此所以奸雄之为奸雄。邓
氏呢?六四屠杀之残酷,自不必说。六四之后的狂抓滥捕,连基辛格看了都觉
得过分。讲到六四受难者亲属,他们不仅蒙受失亲之痛,其后还要蒙受来自当
局的巨大政治压力,别说得到什幺补偿,就连海外人士提供的一点人道帮助也
要受到当局的刁难,到头来许多亲属连这点钱都不敢去领。难道这也都是“不
得已”吗?
5.关于“邓小平遗嘱”
毛毛在访美期间讲出“不得已”三字,虽是欲说还休,但仍然引起人们的
种种揣测。这次海外流传的邓小平遗嘱,中共当局出面辟谣,说是海外异议人
士“恶意捏造”。依我之见,捏造或许真是捏造,但绝非出自恶意。恰恰相反
,这种捏造纯出善意,不仅与国人为善,而且也是与邓氏为善。假如邓小平果
真对六四一事怀有歉意,那难道不会使国人对邓氏多一份谅解?人之将死,其
言也善。若是邓小平在弥留之际都生不起这幺一点悲悯之情,夫复何言?夫复
何言!
我希望邓小平遗嘱是真的,遗憾的是,它看来不是真的。道理很简单,如
前所言,假若邓氏果有歉意,他为什幺不在生前做些补救之事?再说,以邓小
平的权势及其精明,如果他真的“下了决心”向国人致歉,难道他还能让别人
一手遮天封住自己的口不成?秦始皇没料到自己死那幺快,所以他的遗诏才给
赵高、李斯做了手脚。邓小平身陷病榻久矣,焉能不为后事早作筹谋?固然,
所谓邓小平遗嘱读来似乎合情合理,但问题是暴君自有暴君的逻辑。那逻辑就
是,一件事既然做了,就要坚持到底,绝不改口。越是错误,越是不能改口。
暴君耽心的是,一旦改了口,哪怕只是含糊其词的说了声“不得已”,别人就
会认为你虚了,你弱了,别人就会趁机发难,大举进攻。口子一开,江河横溢
,以后的事态就很难控制得住了。至于说暴君的过错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无辜
受害者的悲惨遭遇,那对暴君而言永远是次要的、从属性的问题。
不难想象,对邓和邓的家人而言,六四总是块心病,私下不免会谈论,也
可能感到歉疚。但是,如果他们不把这种歉疚外化为具体的言辞或行动,如果
受害者一方丝毫感受不到他们的歉疚,那又有什幺意义呢?
6.关于“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
中共当局将邓小平誉为“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此话出自中共当然不足
为奇,他们的惯例就是把一切功劳和荣誉都归于党,归于最高领袖。有趣的是
,这种美誉竟然也被其它许多人所认可或接受。这就值得我们探讨一番了。
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而农村的改革则始于农民冲破人民公社
的桎梏搞分田单干。一个决非秘密的事实是,农民的这一举动并非为了响应共
产党的号召,也不是为了实现邓小平的设计。相反,农民们是自觉地违抗党的
方针,甘冒极大的政治风险,自动自发地迈出这重要的一步。凡对中国改革进
程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中国的改革是“实践走在理论的前头,群众走在领导
的前头”。天下哪有张三自己修起了房子,却把后来的李四称为房子设计师的
道理?
其实,即便在中共领导人中间,我们也不应片面夸大邓小平的作用。譬如
说,赵紫阳对经济改革所作出的贡献就绝不亚于邓小平。自八十年代以来,不
少专家学者积极靠拢中共领导,为改革出谋划策。赵紫阳身边就有着一个规模
不小的幕僚群。但邓小平周围却并没有这样的幕僚群。这不单单是因为邓的地
位太高,旁人无从靠近,更重要的是,大家都知道邓小平实际上并不管改革的
方案设计问题。由此观之,称邓为“改革的总设计师”也是名不副实。
回顾中国的改革,我们可以发现,不论是支持农民分田单干,还是展开真
理标准讨论,邓小平都不是第一推动者。邓小平唯一的“创造”就是提出“四
个坚持”——这其实是毛泽东“六条标准”的翻版。在邓那里没有什幺改革的
计划或蓝图,邓只是意识到过去的体制有问题,不改不行,但对如何改却心中
无数。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说,不论怎幺改也不能改掉共产党的一党
专政。这也就是说,只要在保持一党专政的前提下,白猫也好,黑猫也好,姓
社也好,姓资也好,不论怎幺改都行,都不妨试试,走一步看一步,摸着石头
过河。可见,邓并不是什幺改革的设计师,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倒不一定
全是坏事。
7.专制就是垄断做好事的权力
我这样讲并非贬低邓在改革中的作用。因为邓享有最高权力,任何改革,
只有获得邓的支持或容忍才能得以实行。包括当初农民自发地搞单干也是有赖
于邓的容许才得以存在。这就是邓的作用所在。若和古代的商殃变法与王安石
变法相比,邓在改革中的作用更象秦孝公和宋神宗,而不大象商殃与王安石。
我这里要提出的问题是,在专制制度下,一切改革都只有通过最高统治者方可
实现,那是否意味着我们就应该把改革的伟大功绩首先归给最高统治者呢?
我曾经讲过:“什幺是专制?专制并不是只想做坏事,专制的本意倒是在
于要做好事。专制就是要垄断一切做好事的权力。专制就是只准自己干做好事
,不准别人做好事。为了保持自己的垄断,专制就必须要去压制那些想要独立
地做好事的人,这样它就做起了坏事。”邓小平的改革可以包容一切,唯独不
能包容自由民主,因为自由民主就是要承认人人都有权利做好事,承认人人都
可以和平地竞争做好事的权力。邓小平垄断了做好事的权力,唯有邓小平才能
做好事,于是人们就很容易把做好事的功劳统统记在邓小平的账上。如果你说
邓小平在中国的改革中扮演了重大的角色,这话并无大错,它只是一句事实判
断;如果你歌颂邓小平在改革中的的丰功伟绩,因为它已然包含了价值判断的
成份,它包含了对专制权力的阿谀,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上述这层区别十分重要,我不妨多讲几句。休谟早就指出,价值判断不同
于事实判断,从“是如何”并不能直接推论出“应如何”。波普(Karl
Popper)强调,区分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乃是讨论和评价社会问题、历
史问题的基础。遗憾的是,一般人恰恰总是把两者混为一谈。某些专制的辩护
者就是从邓小平在改革中扮演了重大角色这一事实出发,得出了歌颂邓小平的
结论。另外一些人本能地对这个结论不满,却又苦于说不出不满的理由,因为
他们发现若要批评这个结论似乎便有不顾事实的嫌疑。殊不知事实本身并不会
说话,它正需要我们的解释和评判。
试举例言之。江泽民宣称,没有邓小平,就没有中国改革今日的成就。我
说未必,因为我们完全有理由设想,如果换成别的某个人,只要我们赋予他同
样的权力,完全可以取得同样的成就,很可能还更辉煌。之所以没有出现这种
情况,那仅仅是因为专制者用强力排除了别人占据同样权位的机会。仅就中共
上层小圈子而论,我看万里、赵紫阳、胡耀邦就不逊色;且不说在野的“黑马
”。再以邓小平九二年南巡讲话为例,都说那次讲话如何伟大,问题是,这究
竟是那几句话太高深,别人谁也讲不出呢,还是因为那几句话极平常,只不过
在现行制度下,别人谁讲了也没用?你霸着舞台不准别人上,然后又宣布这戏
只有你才唱得好,众人能服气幺?但若说没有乔丹,芝加哥公牛队就不可能多
次蝉联NBA总冠军,这话就很有道理了。因为不管你换上什幺人,哪怕你付
给他同样的年薪,他就是打不了乔丹那幺出色,奈何。乔丹成为公牛队的后卫
,但他没有用强力排除别人占据此一位置的机会。这就是自由竞争和专制垄断
的区别。
作为事实,我当然知道邓小平在改革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作为评价,我也
乐于承认他还干得不错,有他的功劳。毕竟,这事也不是任谁都能做成那个样
子的。但是,象江泽民的赞词以及诸如此类,我却绝不认同,因为它暗含着对
专制的肯定。
8.改革即自我否定
讲到邓小平经济改革的伟大功绩,我想我们不应该忘记一些最基本的事实
。去年<读书>杂志登有一篇短文,其中引用了一位山西老农的话:“俺们村
原来就有一个地主,两个富农,那时后少数人已经先富起来了,早知现在,何
必当初。”七八年,邓小平下令为五十几万右派份子平反。如今一批为邓小平
歌功颂德的人们倒很少提起这份功绩。这也难怪,且不说邓小平的平反右派做
得并不彻底,更重要的是,尽人皆知,在当年的反右运动中,邓小平正是最重
要的领导者之一。因此,邓的平反至多是赎罪补过而已,谈不上什幺功绩。那
幺,邓小平的经济改革呢?
邓小平说,改革是第二次革命。不消说,邓小平心目中的第一次革命是指
四九年的那次革命。问题是,这第二次革命究竟是第一次革命的发展呢,抑或
是第一次革命的否定?现在我们都可以看的很清楚,所谓改革,不是改别的,
恰恰就是改掉四九年的那场革命,就是恢复到四九年之前的状态。中共的改革
就是对中共革命的自我否定。第二次革命就是革第一次革命的命。这就意味着
,如果我们肯定第一次革命,我们就必须否定第二次革命;如果我们肯定第二
次革命,我们就必须否定第一次革命。从逻辑上讲,一个人可以既否定第一次
革命,也否定第二次革命;但他绝不能既肯定第一次革命又肯定第二次革命。
有趣的是,现在偏偏就是有不少人既歌颂第一次革命,又歌颂第二次革命
。譬如说,他们歌颂邓小平早年投身共产革命,担任中共高级领导人,为推翻
“旧社会”建成“新社会”立下了不朽功勋。可是,按照这些人今天的标准—
—稳定压倒一切,发展是个硬道理,市场经济优于计划经济,等等;当年的邓
小平不正是地地道道的“动乱精英”幺?他的所作所为不正是货真价实的“颠
覆政府”,而且还是“用暴力颠覆政府”幺?更何况这场“暴乱”的目的正是
要摧毁原有的一点自由(包括经济自由)而开辟“通向奴役之路”(哈耶克语
)。这难道是应当歌颂的吗?也许有人会辩解说,虽然“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
家”早期信奉的观念确有不少问题,但他们的理想主义精神仍是可歌可泣的。
这就怪了,说起早期的中共领导人,你们强调其理想主义,而不管其理想本身
包含多少谬误,也不管他们为了实现其理想采取了何等恶劣的手段;说起现今
的中共领导人,你们又大力称赞其务实精神,而不管其腐败与残酷。两种标准
任意倒换使用,天下的便宜事都给他们占全了。
当然,邓小平等既能翻然醒悟,重新复辟被他打倒过的资本主义,那总是
值得欢迎的。若单就改革这件事而言,我当然是赞成的,支持的,但若论及对
邓的评价,我们不能不结合他一生的全部作为,因而是否还应给予高度的赞赏
,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只因为中共搞革命,搞共产这一历史性的错误,中国人
民付出了几千万人生命和整整几代人青春的沉重代价,这是决不应当忘记的。
9.为什幺还心存感激
记得在七八年十月,我收到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心中确有
意外的欣喜。本来,我在初试复试中均名列前矛,但由于家庭出身属黑五类,
连自己事先都没抱什幺希望。中央恢复高考制度,一大批青年获得了进大学深
造的机会。报上发表许多文章和讲话,感谢华主席,感谢邓副主席。我那时也
问过自己是不是该感谢,我认为不必感谢,因为那是我们应有的权利,而且它
迟来了整整十年。我联想到列宁的故事,列宁的哥哥因参与刺杀沙皇而被处死
,但那丝毫不影响列宁在第二年顺利地考入喀山大学。列宁在校期间因参加革
命活动而被校方开除,但那并不影响他后来顺利地通过毕业考试,获得大学文
凭。列宁为什幺不感谢沙皇呢?如今,不少朋友都说,多亏邓小平,否则我们
怎幺能有机会出国留学。可是,当初邓小平们到法国留学,他们又是否感谢过
那时候的政府呢?
鲁迅早就发现,我们很容易一边吃着大亏,一边还很高兴。这种事在文革
中实在屡见不鲜。好端端一个人,被打成反革命,被关入牛棚罚苦役,后来宣
布“解放”,于是便感激涕零。我十分理解这种感情。不管怎幺说,被解放总
是好事吧,莫非你还会生气不成?更重要的是,正象有人反问的那样,要是邓
小平不下令恢复高考,我们的境况岂不是更糟?问题就在这里:我们之所以对
统治者的某些举措心怀感激,并不是我们得到了什幺额外的恩惠,我们无非是
得到了我们应该得到的东西;但是,由于统治者权大无边,他们完全可以不给
我们这些东西,我们也毫无办法,而他们却竟然给了,不感谢行幺?五十年代
不少地方举行婚礼,单位里的党领导常常奉为上座,新郎新娘致词时首先要“
感谢组织的关怀”。这话让今人听了一定觉得很奇怪:你们恋爱结婚,组织又
不曾牵线当月老,凭什幺要感谢组织?问题是在当年,你们结婚是要组织批准
的,组织不批就结不成。组织可以不批而却居然批了,你能不感谢幺?现在结
婚不要组织批了,所以现在人们结婚对组织也没有感谢之情了。
成语“作威作福”,如今人们都当作贬义词,用来批评权势者蛮横霸道,
为所欲为。如果我说邓小平作威作福,想必有人不同意,认为我对邓批评太过
。可是,依据“作威作福”一词的原意——“一切权力统统归王所有,一切恩
惠唯有王才能施与”,用在邓这位独裁者身上,不是正合适幺?如果“作威作
福”一词后来衍申出强烈的贬义,难道不是很正确的吗?老子曰:“太上,不
知有之。”这就是说,最好的统治者,人民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人民会把已有
的一切都看做是自然而然,天经地义的。专制统治者深明此理,所以主张对老
百姓要恩威并施。如果你光给人民好处,人民会认为那都是该的,人民不见得
会领你的情。要让人民知道感恩,你就必须让人民知道你的厉害,要让人民知
道那些好处你是随时可以拿走的,你是完全可以不给的。邓小平的名言“让一
部份人先富起来”,这个动词“让”字用得极其准确,暗示着那个不露面的主
语,谁让?当然是他邓小平,是共产党;有“不让”才有“让”,能“让”意
味着也能“不让”。无怪呼人们要感谢邓小平了。当年的列宁、邓小平并没有
因为能够考大学和出国而感谢那时的政府,我们这代人却因为得到同样的东西
而情不自禁地对邓小平心存感激,这究竟是说明了我们的处境更优越呢,抑或
是说明了我们的处境更低劣?
也许,你会争辩说,邓小平革除了许多弊政——即使他也曾经是若干弊政
的制造者——总是好事,对此我们总该感谢才是。这话当然有它的道理。不过
我要提醒的是,真正的解放者应做之事是把人民应有的权利还给人民,因为这
些权利本是人民应有之物,所以他们很容易习惯,很容易把它认作理所当然,
到头来反而不见得会有多少感激的心理。倒是那些半吊子的解放者,由于他们
不是把权利当作权利而还政于民,而是当作恩惠——例如当作权力之下的政
策——施与,从而造成受惠者长时期的仰赖心理(但愿邓公长寿,但愿邓的政
策稳定不变),那往往反而能赚得更多的感恩戴德之情。撇开六四一事不谈,
仅就邓的改革开放政策,如果它在我们心中引起若干感谢之情的话,那幺,其
中究竟是哪一种因素起了更重要的作用,这是我们必须深长思之的问题。
10.评邓小平的经济改革
既然邓小平的赞颂者都把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就视为邓氏的莫大功绩,因此
,我们有必要对中国的经济改革本身再说上几句话。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确实取得了惊人的发展;就眼下的情况来看
,若和俄国以及若干东欧国家相比,中国的成就甚至还显得很突出。这似乎印
证了新权威主义或新保守主义的论断:专制政府可能比民主政府能够更好地推
进经济改革。譬如在前苏联,由于戈尔巴乔夫倡导新思维和公开性,社会上各
种政治势力应运而生,不同政见争执不休;反对既然成为合法,政府的权威难
免不大打折扣。有关经济改革的方案、政策,要幺议而不决,要幺决而难行。
反过来,一个专制的政府,如果它幸运地具有从事经济改革的决心和眼光,因
为它“更有能力抵制公众的压力和既得利益的反对”(亨丁顿语),所以更能
够大刀阔斧、雷厉风行地将改革推向前进。
然而,事情并不象乍一看去的那幺简单。不错,专制政府确实“更有能力
抵制公众的压力”,可是,凭什幺说它更有能力抵制“既得利益的反对”呢?
毕竟,政府不是悬空之物。政府必须要有自己的支持者——那首先就是权势集
团自身。换言之,一个专制的政府可以置其它各个社会集团的利益于不顾,但
它必须最大限度地照顾权势集团自身的利益。所以,专制政府推行改革,往往
会采取最有利于权势集团的方式进行。这就意味着,当专制政府要进行化公产
为私产的经济改革时,它与其说是建立私人资本,不如说首先是建立官僚资本
。所谓“让一部份人先富起来”,不可避免地会是让官僚们“先富起来”。
有人说,为了让改革顺利进行,就让官们先富起来又何妨?撇开这种做法
在道义上的问题不谈,仅从经济着眼,这里也有几种不同的改革方式。当年农
村搞分田单干,不少干部分田多,分好田,占了便宜。好在分田以后,产权分
明,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更重要的是,分田之后,原有的人民公社
解体,社队干部变成了和别人一样的个体农民,不再是官。这等于是赎买,其
结果是权钱分离,故而问题还算不大。可是,城市的经济改革基本上采取了另
外的方式。那便导致了官商的泛滥成灾。
众所周知,在中国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官商的泛滥乃是一个最引人注目也
最招人诟病的现象。何谓官商?官商并不是泛指官员兼做生意。官商是特指官
员利用官的权力去增加自己从商的利益。一个市长兼经营地产,这不一定就叫
官商。如果他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把国家的土地用低价买进,再抛向市场以高
价卖出,这就叫官商(或官倒)了。不难看出,官商的存在要有两个条件,其
一是产权不明确,其二是官员有特权。在中国,两个条件齐备,无怪乎官商丛
生。
11.官商与官僚资本
一直有人为官商和官僚资本积极辩护,曰“官商是改革旧体制的先锋”,
“官僚资本是带动中国经济起飞的第一级火箭”。其理由无非是:一、因为官
员们发现他们可以借改革之机大发其财,因此转而对改革大力支持。二、官员
们利用职权化公为私,党委书记摇身一变,好象成了资本家,这样,他就比过
去更加关心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先前的既无公正、又无竞争的旧体制相比,如
今至少引入了竞争机制,虽然它在起点上和规则上都很不公正,但是,不公正
的竞争总比既不公正又不竞争要略胜一筹。三、由于权钱交易,越是权力大的
人越是有可能在短期内积累起雄厚的大资本,这就有利于建立大企业或者是把
原有的国营大企业私有化,从而有利于整个经济的发展。四、只要整个经济能
以较高的速度发展,那幺,社会上大多数人均可受益,包括许多下层民众,其
绝对生活水平实际上也会有所提升;如此等等。
我不否认官商和官僚资本可能有某种积极作用,不过我要强调的是,他们
更具有消极性和破坏性。首先,官商们既然是靠特权致富,靠贪污腐败致富,
因此,他们很可能更重视眼前的享受消费,奢糜挥霍,不重视生产,更不重视
长期建设。其次,官商们发财,凭的是权力而不是本事,他们摇身一变成了老
板、成了资本家,但未必有相应的才干,未必善于实际经营,所以未必有利于
经济的发展。再有,不义之财令人心虚,这就导致了资产的大量外流。许多大
型国营企业的负责人和“太子党”的成员们发现,要把国有资产大张旗鼓地,
名正言顺地据为己有,一是不方便,二是不安全,所以他们就千方百计地把国
有资产流出国外,其数额、其速度都已达到惊人的地步。因为官商横行,权力
可以带来额外的私利,于是很多人就会花费大量的精力物力去谋求官位。这些
精力物力既然不是用在生产上,显然是极大的浪费。与此同时,它还导致了官
僚机构的恶性膨胀,而官僚机构的恶性膨胀本身就对经济的发展有百害而无一
利。另外,许多私营企业的负责人虽然自己不去谋求官位,但为了在瓜分国有
资产上插上一脚,因而要花很大的气力去和官府拉关系,从请客送礼到聘请官
员的子女和退休官员在企业内担任要职,这类精力物力的耗费无疑也是消极的
,不具建设性的。正常的市场经济应该有法制,可是,官商们本来就是利用法
制不健全才发的财,所以他们很可能要阻挠法制的建立;又由于他们手握大权
,官官相护,法律对他们没有多少约束力。更糟糕的是,上述种种消极作用,
很难随着改革的持续进行而自行缓解,相反,它们倒很容易象癌症一样不断扩
散,越益恶化。
如前所说,官商是半吊子改革的产物。唯有在公产制业已瓦解,私产制又
未确立,产权既不明确,特权又未消除的状态下,官商才会出现。因此,为了
维护自己的存在,这批人就宁肯使改革永远停留在半吊子的水平上。他们固然
不愿意退回到旧体制,因为在旧体制下只有官没有商,但他们也不愿意建成新
体制,因为在新体制下官是官,商是商。现在,中共领导人一方面宣称不走回
头路,一方面又宣称决不搞私有制。有人以为后一句话只是掩耳盗铃,虚晃一
枪,我看未必。再有,邓小平一方面鼓吹加速改革,不问姓社姓资,一方面又
坚称要搞“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少人也以为后者无非是门面话,其目
的仅在于应付保守派,我看也不尽然。道理很简单,既然眼下这种把“资本主
义”混合在“社会主义”之中的半吊子状态最对特权集团的胃口,实在算得上
官商的天堂,那幺,他们又何苦不继续坚持下去,而非要搞什幺真正的私产制
不可呢?
12.改革的代价应该由谁来付
邓小平经济改革的最大祸害之一就是,它使得平民的产权得不到切实的保
障,它导致了平民的经济利益受到剥夺。近年来急速增长的失业工人大军便是
这种改革的典型受害者。
有人说,市场经济,自由竞争,优胜劣败,因此失业乃不可避免的现象,
故而不值得同情。他们还进一步论证道,失业者要求得到政府的照顾,实际上
是想回到大锅饭、铁饭碗的旧体制,所以是保守的、反动的。也有人认为政府
应该给失业者必要的经济补助,尽快地完善失业救济制度和其它保险制度,可
是在现有的形势下,这点微少的补助实在是杯水车薪,根本遏止不住越来越多
的失业工人陷入相对贫困以至绝对贫困的危险趋势。不过,这些人又认为这是
改革过程中必然的阵痛,因而劝说失业者务必要顾全大局,共体时艰。依我之
见,这些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
必须看到,现今中国的经济体制,既不同于原先的公产制指令经济,也不
同于真正的私产制市场经济。在真正的私产制下,人们或许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但是享有充分的自由。在原先的公产制下,人们被剥夺了自由,但起码在理
论上享有保障。注意:我这里说的是“在理论上”,因为在现实中,很多人连
保障也没有,例如我自己就当过好几年的“待业青年”。中国的经济改革,在
农村,是由那些最贫苦的农民发起,因为人民公社这个大锅饭让他们无饭可吃
;在城市,则是由待业者和无业者发起,因为铁饭碗没有他们的份。所以旧体
制罪莫大焉,不改不行。不过我们总要承认,旧体制确实曾经使得许多人享有
过保障。自经济改革后,铁饭碗、大锅饭被打破,保障没有了,或者是降到很
低很低,这就给许多人带来困难。当然,你会说,经济改革使人们获得了自由
,因此我们应该为之欢呼而不应该对之抱怨。自由(这里只是指经济自由)与
保障之间的关系有如熊掌和鱼,两者都是好东西,但无法同等实现。自由多了
,保障就会少;保障多了,自由就会少。毫无疑问,我们是主张自由优先的,
所以我们坚决支持经济改革。然而,对那些老工人来说,他们在年轻力壮的时
候,在最需要自由的时候,他们被剥夺了自由;到如今,他们年老力衰,最需
要保障,偏偏又失去了保障。这难道是公正的吗?你可以争辩说,这是改革的
必然代价。我承认改革要付代价。问题是这笔代价应该由谁来付。公产制、指
令经济这一套既然是中共当局一手推行的,那幺,由改革引出的代价就应该由
政府来付。邓小平经济改革的特点是,它把共产党几十年来强力推行共产制的
灾难性后果,全部转嫁到对此后果毫无责任的民众身上。不错,天下不应该有
不能破产的企业,不应该有不能解雇的工人,但首先,天下不应该有不能反对
的政府,不应该有不能下台的执政党!如果我们对犯下滔天大错还拒不负责,
不准批评更不准改选的政府不置一词,却反过来指责无辜受害的民众“不识大
体”,“不肯承受必要的改革代价”,岂不是怕硬欺软、颠倒是非?
需要指出的是,公产制固然效率低下,但由于大家的努力,几十年下来毕
竟也累积了不少财富。官商们借改革之机而一夜暴富,靠的是什幺?靠的是权
力;可是权力本身并没有点石成金的魔力。说到底,官商们无非是把大家创造
的财富强归己有罢了。如果说邓小平经济改革的一个特点是把政府几十年错误
决策的恶果转嫁到民众身上的话,那幺,它的另一个特点就是许多官员把人民
几十年劳动创造的财富大规模地转移到自己名下。过去中国实行低工资制,这
等于是工人预付了高额的保险金。现在,下岗工人和退休工人经济窘迫,缺少
基本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那些官员们吞掉了他们的这笔保险金。
顺便驳斥一种论调。某些私营企业者,通过和官员建立特殊关系,从而在
瓜分国有资产时也获取了巨大的利益。他们把自己的这种做法美其名曰“挖共
产党墙脚”。他们忘记了共产党并不是基金会,共产党自己并不创造财富,挂
在国有资产账下的财富何尝不是人民的血汗。“共产党墙脚”自然是该挖的,
但决不是这幺个挖法。你可以说,横竖是大家的财产,与其让当官的独吞,不
如我们也来捞一把。这就要求你必须积极推动民主的实现,以便于产权公正而
明确的界定,大家的财产大家分。否则,你无非是参与官商们对民脂民膏的巧
取豪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