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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说说,药家鑫该不该留?

各位来说说,药家鑫该不该留?

今天看CCAV的新闻,在药家鑫这个案件上,明明知道此人是故意杀人的,没有理由在有生的希望,在找不到理由偏袒情况下,居然在播放时间上玩起了猫腻,为药家鑫辩护的时间上比为原告的时间上要长很多,
真受不了,你以为是脑白金广告啊,连续放好几遍人民就接受你所谓的“激情杀人”吗?真可笑
这种案件居然还在拿出来公审,是不是还做最后的“投石问路”,看看人民啥反应?如果反应不大,就不了了之了。
假如,这个药家鑫是一个开货车或出租车的,那个被杀的是官二代或者富二代,你还会公审不?你还会为激情杀人辩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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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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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杀,让以牙还牙的嗜血性又一次得到肯定.
个人感觉如果是在民智开化的应该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毕竟多一人与死者陪葬无太多益处,只会多增加一个生活于痛苦之中的家庭.
当前天朝这样的社会,社会本来就极其不公,法律往往偏袒强权,强势之人.

个人暂时也不知如何决断.

望基地高人现身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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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
不错过任何挑逗,也不为任何人等候。我们拥有的,多不过付出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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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这个。。。这个么。。。这个。。。主要是这个药佳鑫,他这个问题吗。。。主要是这个。。这个问题。。。。怎么说呢?他除了成绩好,还有小车以外。。。还主要是怕被人纠缠。。。其实他主要还是那个问题。。他没把多次在学校里获得康师傅“再来一瓶”的殊荣材料整理出来。。。所以这个呢,这个。。就被。。。
猪一样的人,有猪一样的身材,更有猪一样的IT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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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交通肇事,再来个故意杀人。这样的顶级人渣还想通过什么成绩好,对同学和家人不错,一时冲动什么乱七八糟闻所未闻的借口来轻判,我就不信我们十几亿人就没有一个笑脸男人。
猪一样的人,有猪一样的身材,更有猪一样的IT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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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1989年11月7日出生,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高干二代,家住在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20街坊,2010年10月20日晚去会见女友,驾驶私家车在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撞到骑着电动自行车张萌(化名),后发现被撞者在记他的车号,他便掏出刀子捅了8刀导致张萌(化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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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死刑真的对罪犯没有什么惩罚意义,不如废除。要不这样也不错:取消那个什么死缓的刑罚,判个死刑,拖个5年8年的再某天突然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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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嘛是要杀滴,至于死不死滴,不过呀不是你我屁民说了算滴。天朝就这样子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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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如果被定为"激情杀人"可以免死, 那么我们的法制和文明讲后退一大步. 南京的那个判决就是现在老人跌死街头无人敢理的佐证. 难道还要让我等P民感觉在军阀时代吗?
TMD, 这年头什么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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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爹是李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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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应该执行死刑。

但是中国应该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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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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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从来不是什么法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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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杀人罪,死刑。
剿灭共匪,恢复中华!建立民国,还我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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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是个罪,拿刀捅人是个罪,这两个罪都不轻吧,最后被害人死了,你拿砖头把我拍晕,我也找不出不判死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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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自身利益与群众反应中权衡 ,党说咋办就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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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CCAV报道一下,找热爱河蟹一群人到广场站,写一横幅“强烈谴责陷害文艺青年药家鑫背后推手”,然后当地法院就干脆证据不足放了算了。还得整得老百姓火冒三丈。小车把人撞倒地了,还他妈的捅了好几刀给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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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趋势 应该是个死缓吧
赤县白虹忽贯日, 世人纷说杨家子。 布衣一怒鬼神惊, 六扇门内六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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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iujin91100 于 2011-3-25 18:54 发表 撞人是个罪,拿刀捅人是个罪,这两个罪都不轻吧,最后被害人死了,你拿砖头把我拍晕,我也找不出不判死刑的理由


拿砖头把你拍晕,这罪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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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死刑关键看他爸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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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搁在任何一个有死刑的国家都必死无疑,当然现下的中国不好说,虽然我们每年判死刑的人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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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败类当场就该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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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资格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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