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
本区承蒙多位国内先进光临,为我等孤陋寡闻的海外赤佬介绍国情,写的文章精彩纷呈而且发人深思,用鬼话来说便是intellectually provocative ,堪称本区成立以来的空前盛况。老金和老看的大作我都反复看过几遍,涉及面之广,谈到的问题之多之复杂,实在不是那么容易消化。我只能在此说点初步的读后感。我辈远在万里之外,对国情十分隔膜,难免谬以千里,还望诸位先进不吝金砖。
一、关于“权威逐代递减律”
老金已经说了,此律有两个版本:芦本与唐(德刚)本。芦本认为,因为缺乏“天命论”,现代专制制度的致命缺陷是中央政权随传代而逐代递减,弱化到一定程度就会造成事实上的藩镇割据,某个野心家便会起来发难,挑战中央政府,最终导致天下大乱。因此,因为独霸了全国资源并建立了空前严密的控制人民的手段,再加上科技的进步使得我党完全垄断了暴力,暴力革命不可能发生,但中共一定会垮于内讧。
唐本我在旧作中介绍过,他也观察到了权威逐代递减的现象,但不知其所以然,没有看出那是“天命论”被破除使然。他得出的结论是,中央权威的弱化最终将导致中国实现民主化,但他毫未解释原理何在,没有作出任何推导,便扔出了这个想当然的结论,未能意识到那其实是个未经论证的假设。
我认为唐说不能成立,基本理由是,弱化的只是中央相对于地方的权威,并不是官僚集团控制人民的能力。它的表现是,地方为了自己的利益,敢于抵制甚至公开反抗中央的命令(前段汪洋公开向温家宝叫板,宣称“广东不保护落后生产力”便是例证),但这并不是说我党对人民的控制弱化了,更不是说权贵集团会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将人民被剥夺的权利归还给人民,而做不到这一点,建立民主社会就只会是空谈。
换言之,建立民主社会的前提,是我党对人民控制的逐渐弱化。但“权威逐代递减”弱化的并不是党的领导,而是中央对庞大的官僚集团的控制。事涉官僚集团利益时,下面必然明争暗顶,使得中央“号令不出中南海”。但一旦事涉镇压人民,则全党高度一致,雷厉风行,充分发挥出“举国体制”的高效益来。这种选择性弱化对人民没有好处,只有坏处,那就是取消了自上而下进行政改的可能。即使上面出了明君,其政策无论原初动机如何,到了下头都会变得面目全非,充分发挥出 “尺蠖效应”来。
因此,这种弱化,充其量只能导致我党大规模内讧,引发天下大乱。若真是那样,则一定又是 “大乱出大治”(本人和革命派的基本分歧就是认为大乱只会出专制,绝无可能出民主,这已经在《反革命书》中反复论证过了,此处不赘),由一个毛泽东式强人以暴力统一全国,将近现代史重演一遍,再度倒回到毛时代,那又有何乐趣?
老金对芦说提出质疑。他指出:
第一,递减不是无限的,只表现到第三代,此后便不再呈现明显的递减。
我同意。的确,权杖从江泽民传到胡锦涛手上,并未发生明显的权威流失。因此,看来递减曲线是个指数曲线,到第三代后便与横轴基本平行了,权威的负增量不是很明显。
现在的问题是,既有的中央权威是否能保证在国家出现严重动荡之时镇住全局,箍住桶板?敬爱的郭老诗曰:“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作太平天子没什么了不起,真正考验权威的时刻,是局面动荡不安之时(倒还不一定是真的发生动乱)、以老邓那种第二代的铁血人物,摆平个“六四”还挣得五痨七伤,党内出现了严重分裂,几乎失控,将来再出个大规模的示威(这种可能性总不能彻底排除吧)又该怎么办?
第二,权威递减并不限于政权机关,同样发生在军界,因此,我担忧的军界强人夺权不可能发生。
我的确忽略了这个问题。我也完全同意,现在的军队彻底烂透了,比北洋水师还腐败,毫无战斗力。但我仍然觉得,世上唯一不会被腐蚀的是权力欲与野心。不管时代怎么变,野心家永远不会绝种断根。我党历来实行 “枪杆子里面出法统,出正义,出真理”的土匪哲学,说难听点便是“拳大即为爷”,中央的权威也就是“拳威”。一旦这威力弱化到一定程度,则无异于殷勤邀请野心家们去问鼎之轻重。
事实上,无论是第三代还是第四代都遇到了这种麻烦,而这种事在第一代,第二代时根本就没出过。第一代就不用说了,第二代老邓其实是“篡位”爬上去的,用马悲鸣的话来说是“小拿大”,而且他上去之后彻底背叛伟大领袖的教导,疯狂走资,可从未有人胆敢质疑他的权威,遑论向他挑战,说明实力才是“合法性”。到第三代可就没那么轻松了,江总非得使出锦衣卫的非常手段来,才能摆平桀骜不驯的陈希同。即使如此,还得经过大老点头。第四代做翻陈良宇走的也是那条路,同样靠锦衣卫,同样得经过大老点头。
很难设想第五代第六代不会遇到类似麻烦。如果天下一直太平无事,倒还可以勉强应付。如果局势有点动荡(例如“八九风波”),能靠锦衣卫轻易摆平么?恐怕不会那么简单吧?如果挑战者逃过锦衣卫秘密抓捕,铤而走险,效法国涛同志另立中央,那岂不是只有开战才能解决此类权力斗争?军队腐败不假,然而那是打内战,北洋腐败成那样子,在内战中不是同样威风凛凛么?两边都烂成一样,腐败还能影响什么战斗力?
第三,现代人都实际得很,中国是个没有志士的国家,不可能再有过去那种为糟蹋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志士,因此,暴力革命无爆发可能,中国能这样隆隆混下去,长治久安(注,“隆隆”跟“海皮”一样,是芦太的洋泾浜英语,意为long, long )。
在这点上我完全同意老金。我也反复论述过现代革命家都是“口头革命派”,是梁启超当年笑话的“远距离革命家”。而且,中共对人民的控制的严密史无前例,即使有志士,也没有可能去把人民组织起来。因此,中国只会有自发骚乱,可为我党轻易荡平,不会有有组织的革命发生。这是基本大势,不容置疑。
但我不认为国家就会这么“隆隆”地长治久安下去。而这恰恰是权威逐代递减造成的。斯大林模式造出了一个权势空前的官僚集团,这集团提供了社会体制的稳定性与保守性。即使是第一代强人也未必斗得过这百头凶龙,伟大领袖死后尸骨未寒,亲信、爱妻和贤侄立即沦为阶下囚,长达十年的文革便以老干部资反路线全面走向胜利,毛主席革命路线走向全面崩溃告终。
连伟大领袖都如此,何况是权威极大弱化了的继承人?赵紫阳在其生前发表的谈话中坦承,要搞让官僚集团失去权位、还政于民的政治改革,连他都不行,因为“我没有实力”,只有老邓才有那能耐。个人觉得这是大实话。这就是说,能真正改变中国前进方向的领袖也就是第一代与第二代,第三第四代只不过是官僚集团的代理人,只能在人家划定的框架内小打小闹,绝无可能做出实质性改革。
这就是说,权威逐代递减,使得国家不可能产生不顾官僚集团反对一意孤行的传统式明君,任何旨在还政于民的政治改革都没有了可能。这就是现代专制国家与传统帝制的根本区别。套伟大领袖毛主席在《民众的大联合》中的名言来说便是:“天下者,官僚之天下;国家者,官僚之国家。官僚不说,谁敢说?!官僚不做,谁敢做?!”
说白了,中国也就是这个样子了,改革已经走到了尽头,再改也不可能伤筋动骨,触犯官僚集团的利益。敬爱的锦涛同志上次在讲话中已将这说得再清楚不过:既不走回头路,也绝不搞西方那套,这就是他对官僚集团发出的神圣誓言。这也很好理解:无论是搞毛左那套,还是搞西方那套,都必然伤害到官僚集团的利益,没谁会同意他这么做。他要真敢改动现有政治格局,打乱现有利益分配方式,则他的总书记也就做到头了。
既然改革已经结束,将来的政治格局只会率由旧章,那么社会矛盾恐怕要逐渐积累起来。一个国家若不建立不同利益集团和平争利的谈判平台,只靠革命的软硬两手维持,则一旦经济发展停滞下来,或是出了什么重大天灾人祸,那积压下来的矛盾就势必爆发出来。而前面已经说过了,弱化了的中央作太平天子倒容易,遇到乱局可就麻烦了。到时要靠官僚集团“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认同感,齐心合力对付危机,似乎过于简化了人性。苏联之所以解体,其实并非戈尔巴乔夫本意,我看主要是他缺乏权威造成的,野心家叶利钦瞅准了机会,公开推翻了他。有谁能说到时中国不会出个那种人物?无论是陈希同还是陈良宇,若遇到乱局,岂还会乖乖俯首就擒?
综上所述,窃以为,权威逐代递减虽然在细节上有修正余地,但基本立论仍能成立。它确实是现代专制制度的死穴,由于缺乏天命论,现代专制制度无法像传统帝制那样,平安无事地隆隆传下去,一直传递几百年。而且,它是一个死套子,套进去便出不来,盖它从根本上取消了大刀阔斧改革现行制度的明君出现的可能,使得官僚集团成了一个毫无抗衡制约势力的独霸天下的巨无霸,极大地限制了国家制度的改革弹性与应变活力。
二、新时代的“潜规则”
自吴思先生《潜规则》、《血酬律》两本书出版后,“潜规则”一词成了大陆民间的标准政治术语,用它来指代“新”社会中权贵们以权谋私的非法行为。然而许多人都没有认识到,“新”、“旧”社会的“潜规则”有着本质差异,而这正是“新”社会无法长治久安的又一个内在设计缺陷。
看客网友将这点看得非常清楚,他说:
“在一个不久前‘均贫富’的国家搞私有制,如果不说清搞私有制的理由就没法制定规则,在无规则的情况下硬干,只有执政团队是由一批有着相同信念,肯为国家前途无私献身的志士组成才是有可能成功的。因为这是利益格局的大重组。当时的邓、赵、胡缺的就是这样的团队。赎买换来的‘改革’有今天这样贿赂公行、道德沦丧的结局没啥奇怪的。反思这段历史,前共产党国家真正成功的转型方式可能还是东欧方式。
今天的‘按权力分配财富’是不仅有中国特色,还有时代特色。这个时代凭借权力获得不义之财与以前的情景不同,以前的待遇、等级是有明确的制度安排的,享受特权的人享受得“理所当然”。今天的权钱转换不为现行的法律甚至他们自己的党纪所容。这样的转换得不到惩罚的话,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大,因而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民众养不起。
这种权钱转换的一个重要的后果就是,用这种钱无法形成摩根财团、通用集团、松下公司这样的工业、金融实体。这种实体必须经过长时期的积累才有其组织、专业队伍和技术积累。首先是靠抢发家的人不敢把财产摆在明处,芦先生说的那个买厂子的迅速的兑现就是这个缘故,其次是拿惯快钱的人对办企业逐步扩大的过程感觉不过瘾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中多数人没有搞好一个企业的本事。 ”
此话正中窍要。窃以为,吴思没有把“潜规则” 真正说明白(当然他在国内也不可能说明白),大众遂用今日中共官场行事方式去类推,以为那同样是不可告人的暗中交易,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吴思所谓“潜规则”,在传统社会是公开的,当时称为“陋规”,其实也就是不成文法,同样是“王法”,与其他“王法”的区别,只是没有形诸文字而已,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
我在《漫话古代中国的“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中解释过,传统社会的组织相当原始简单,国家不给官员发行政经费和工资,而是实行“政治承包制”,亦即将他们所管辖的地区包给他们,要他们利用权力去向百姓刮钱,刮来的钱在交足赋税之后,剩余的归自己,作为行政费用以及本人的薪金。朝廷对他们的要求只有“完粮纳税”与“维持治安”两条。只要尽到这两个责任,则他们利用权力为自己捞了多少钱,朝廷一般并不过问。此乃整个政治制度的组织运转方式,为大众熟知,不是什么潜藏的不可告人的秘密。称为“潜规则”似有误导作用。事实上,朝廷还特地把富庶地方当成“肥缺”,奖赏给那些邀了天眷的官员。它之所以是弊端,乃是因为朝廷只规定上缴给朝廷的税额,却不规定官员创收定额,明确划定行政经费与官员个人收入的比例。
因此,传统社会实际上实行的是“模糊治国”,贪腐与清廉根本就无从界定。向百姓刮钱,既是官员的职责,也是他们的权力,无论是公用还是私用,都靠官员自己去刮。官员个人收入该是多少,朝廷并无明文规定,由官员自己凭良心决定。实行这种模糊治国,使得惩治贪腐有了很大的随意性,没有什么明确标准,因为官员的合法收入根本也就是说不清的,自然也就没有现代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之说。因为并无可以比较的参考系,而国人又缺乏政治设计能力与想象力,所以并没有人觉得这种制度设计实在太原始粗陋,更无人觉得它不合法。
中共社会的组织运作方式却与此完全不同。它与传统社会相似之处,只在于同样有一个all-powerful的官僚集团骑在百姓头上,拥有无从制约的合法伤害权。但财务税收制度却是从西方引入的,无论是行政费用,还是干部薪金,都由国家编入预算,统一发给,根本不需要官员自己利用权力去找米下锅。因此,官员是否贪腐,有明确的判定标准:凡是多于薪金的收入必是贪污所得。由此形成了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第一个重大区别:传统社会中无论是清官还是贪官,都必须按“陋规” 维持正常办公并养活自己。因此,是否实行所谓“潜规则”并不是判别贪腐的依据,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凡是实行“潜规则”的官员统统是贪官。至少在理论上为党纪国法不容。
这就是看客先生观察到的政府官员普遍缺乏安全感的原因,那其实是做贼心虚的表现。这种心理之所以产生,乃是因为“新”社会继承甚至倍增了“旧”官府的“合法伤害权”,却不幸放弃了传统社会的模糊治国,引入了西式财经制度,使得所有动用这合法伤害权的官员都成了为党纪国法不容的罪犯。
“新”社会与传统社会的第二个重大区别,是前者的官定意识形态与实际的社会制度针锋相对,使得所谓“潜规则”实际上成了“逆规则”,官方的“言”与“行”尖锐对立到了互相否定的荒谬地步,蔚为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奇观。
如所周知,传统社会的官定意识形态是儒教,它也就是社会的组织原则,因此社会制度与主流价值观完全一致。全社会都信奉“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国教完全忽略了百姓的基本权利,强调的是臣民对朝廷和官府,儿子对父亲,妻子对丈夫的绝对服从,以及前者对后者的仁爱。社会的粘合与运行软件与其硬件完全匹配,甚至可以说硬件是根据软件的规定制造出来的。因此,官府使用合法伤害权压榨剥削人民,只是个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毫无权利观念的百姓被捉将官里去三推六问,毒刑拷打,也只会自认倒霉,绝不会怀疑青天大老爷没有权利这么干。
“新”社会可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它最大的特点,是官定意识形态每句话都是对我党施政实践的有力驳斥与无情否定。如我在评论《零八宪章》的系列文章中指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只有“党的领导”这条作数,其他无一条不被我党无情践踏:冒充“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却是权贵资本主义,动用国家权力实行烂污私有化,人为制造官僚资产阶级;号称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却允许无产阶级的阶级敌人资本家加入执政党;规定“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却将工人阶级打入社会最底层;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实际上的最高权力机关却是中共政治局;规定司法独立,却让社会团体中共操控司法;赋予人民一系列基本权利,谁敢行使它们却成了“颠覆国家政权犯罪”,政府还处心积虑压低人权,将它化为国际竞争的巨大优势……。最可笑的,还是把水火不相容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融为一炉,写入宪法总纲,当成全国人民的指导思想。
在人类历史上还真没见过这种言行处处对立、自我否定的荒谬立国方式,这是传统社会根本不足以比拟于万一的。如今实际上的治国之道,不但是法律和道德没有明确规定的“潜规则”,而且完全就是与官定法律和道德相反的“逆规则”。执政党的实践,不但为西方所谓“普世价值观”不容,而且为他们自己制定的党纪国法不容。这还不是说个别官员贪污的问题(这儿说的不是汉语的“个别”,而是英文的individual,没有前者“极少数”的涵义),而是说整个国家的治理方式和官定意识形态截然相反。
简言之,那个奇特的社会根本没有“王法”,全靠朝野的某种默契在运行,那就是“强权即公理,拳大即为爷”。这与国内不守交通规则胡乱开车都还不同——国内开车虽是乱来,可至少没有开到对面的逆行道上去吧?这种连个起码规矩都没有的低等土匪山寨,要长治久安,隆隆地维持下去,实在是超出了我的贫乏的理解力与想象力。
当然,老金已经说了,咱们的优秀传统就是模糊治国,稀里糊涂不但是本区副统帅的网名,而且是敝民族的文化基因。这一传统在新时代得到了空前的发扬光大。“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就是最佳示范。最搞笑的还是影片《建国大业》竟然由众多的外籍明星出演,而那些外籍影星还毫不迟疑地自称中国人,以致国内网人最近在《凯迪网》推出文章,含泪请求他们停止自称中国人,说“你们可以侮辱我们的贫困和卑微,但不能侮辱我们的智商”。所以,如此稀里糊涂地混下去,似乎也无不可。
但问题在于,传统社会并不是一切模糊,该清楚的绝不含糊。大儒曾国藩把这点讲得很清楚:
“自唐虞三代以来,历世圣人,扶持名教,敦叙人伦,君臣父子上下尊卑,
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
因此,传统社会并不是如现在这样毫无明规则的烂污社会,每个人都给编织在伦理宗法网络中,属于某个等级,就享有什么样的身份,能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谁若擅越雷池一步,谁就会被“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这规则明确到这种地步:长辈不说话,小辈就不能开口;长辈没吃完饭,小辈就不能离席。圣贤的教导以及据之制定的一系列“礼教”明规则,为全社会共同真诚信奉,绝非我党的宪法,是制定出来专门让统治者践踏的。
已经在旧作中说过了,有无明确的游戏规则,是区分文明与野蛮的分水岭。哪怕是个高档点的土匪山寨如梁山泊,或是有组织犯罪的黑社会,也有明确无误的行事规矩,所有成员必须一体凛遵。这是任何一种社会包括黑社会持续运转的前提。没有这规则就无稳定性可言。
固若金汤的苏联帝国为何会在旦夕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垮掉,一直是大众津津乐道的话题。前天小衲同志介绍了复杂性与自组织理论,说该理论可以解释这现象。老芦无学,对该理论一无所知(80年代工科脑壳么,呵呵),但在我看来,苏联帝国之所以发生那种无从预想的剧变,似乎是它的社会设计内在缺陷决定的,就是这些缺陷使得社会缺乏稳定性。因此对一个设计合理的国家不会有什么重大影响的偶然因素,却能让那个庞然大物忽喇喇如大厦倾。
这根本的设计缺陷当然很多。逆天行事,否定私欲,剥夺人民的创业自由,使得社会缺乏生机,毫无可持续增长势头,最终陷入不死不活的状态,就是谁都看得见的一条。老邓的改革也就只去除了这条缺陷。但同样重要的两个缺陷他却没看到,也常为大众忽略。
第一条就是 “权威逐代递减律”。已经在前面提到了,苏联“民主化”并不是因为毛子人民突然悉数害上了民主相思病,那是西方媒体捏造出来的神话。毛子那种下烂民族至今也不知道民主是怎么回事。俄罗斯至今是个专制国家,公民根本享受不到西方的自由。苏东之所以发生巨变,是因为戈尔巴乔夫不满于社会缺乏活力,效法西方改革,却又没有相应权威去实行那种根本性改造,因而先被保守派发动政变软禁,后被叶利钦联合各加盟共和国党魁夺权罢官。事态之所以急转直下,使得“联邦”在旦夕间瓦解,乃是因为无论戈尔巴乔夫也好,保守派也好,都没有足够权威镇住全局。
第二条我看则是上面说的逆规则,苏联宪法同样是制定出来被执政党无情践踏的,整个国家都建在一个无耻谎言之上。领袖们据说是无产者,却是骄奢淫逸的奴隶主,而据说是领导阶级的无产阶级则沦为奴隶,连在沙皇时代能享受的基本人权都被无情剥夺了。所有的人说的都和做的完全相反,社会完全靠欺骗与暴力维持,因而充满了不确定性,只有铁血强人才能压住阵脚。当领袖权威极度弱化,高层发生严重的权力斗争冲突时,社会就会轻易解体。
反观其他稳定社会,都不存在这两条设计缺陷。无论是中国传统社会,还是西方文明社会,都是高度稳定的。
传统社会信奉天命论,不存在帝王权威逐代弱化的问题,而且,它的软件与硬件高度匹配。虽然压制人欲违反了正常人性,但毕竟“冠履”的分野清清楚楚。帽子理直气壮地做帽子,鞋子安分守己地做鞋子,双方都认定那是天然合理的,从来没人硬要把鞋子说成帽子,帽子说成鞋子,更没有帽子冒充鞋子的咄咄怪事,因为根本没有这么做的必要。
因此,现代人可以指责儒教违反正常人性,但无法指责它是欺骗麻醉人民的谎言,也不能指责统治集团欺骗愚弄了人民,盖“平等”从来不是儒教的主张。儒教与民主理论的区别,只在于建立理论的原初公设(assumption)不同而已,并不是如共党那样,自相矛盾到了这种地步:一面不敢明目张胆地反对“人生而平等”、“主权在民”等普世价值观,不但冒充人民政权,而且不得不以普世价值观作为制定宪法的潜在依据,装模作样地规定了公民的一系列基本权利,一方面却又组织“秀才”写批判文章,硬把普世价值观说成是帝国主义颠覆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阴谋诡计。
西方文明社会也同样没有这两个问题,无论是总统还是首相,都是民选出来的,其权力由法律明确规定,上任那天就有了与前任一模一样的权威,绝无逐代递减的怪事。人家信奉的政治理论也就是人家制定宪法的依据,而那宪法可不是编出来嘲弄百姓的,纸上写的每条公民权利都在现实中十足兑现。西方的整个立国原则,就是处处反对小衲同志热心提倡的“和稀泥”,将国家和社会的管理全部程序化,制度化,使得一切都有章可循,井井有条,从而具备了高度的稳定性。
由此可见,一个系统要能隆隆持续运转,前提是有一套明确、自洽的运行规则。这就是规范系统与混沌系统的区别。所谓蝴蝶效应只发生在混沌系统中,不会发生在严格遵守牛顿力学的太阳系星体运动中。此所以人类能发射宇宙飞船飞到火星上去,什么都是明确的,没有“测不准”一说。而西方文明社会乃至中国传统社会与中国现行烂污社会的区别,也就是规范系统与混沌系统的区别。传统社会若不是人口严重超载,再遇到重大天灾或/和外患,则千万双蝴蝶翅膀也不会煽起让朝廷倾覆的大风暴来。现代烂污社会可就难说了。重庆万州事件、安徽池州事件、浙江瑞安事件、四川大竹事件、贵州瓮安事件、贵州德江事件等等,全是很小的事引发的。这在规范国家根本就不能想象。
当然,这些局部的自发骚乱并不足以颠覆政权,引起全国大乱。但值得注意的是其诱因与事件的规模绝对不成比例,它提示了社会结构的混沌程度对偶然诱因的放大作用,由此产生了系统的不稳定性。不难想象,当国家遇到重大事故(例如严重的天灾,严重的经济危机,等等),就有可能诱发中央内讧,那表面上有烈火烹油之盛的“太平盛世”完全可能像苏联那样在旦夕间垮掉。
更何况我党偷偷摸摸地背叛马列主义毛思想,使得一切都名不正言不顺,无论干什么都心虚情怯,理不直气不壮,使得所有的人都如看客网友观察到的那样,产生深重的不安全感:“公仆”们违反党纪国法偷盗国家财产,一有风吹草动就想往国外逃:中小业主因为私有制仍为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道路”不容,不知道哪天就会被政府翻脸清算;普罗大众就更是毫无规划前途的可能,只能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追求的就是“活着”……
这些说起来都还是小事。严重的是,毛泽东思想并没让人忘却,而当局如今搞的这套,一定会在将来被毛式野心家当成死穴猛捏。据《博讯》报道,前两天500名官员和学者就通钢事件上书中央,声援“通钢工人兄弟的正义斗争”,发誓“为捍卫和壮大国有制的通钢奋斗到底”,并声称:
“宪法规定的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已经并继续遭受极为严重的破坏。捍卫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领导全国人民长期艰苦 奋斗,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得来的社会主义制度,捍卫工人阶级用长期艰辛劳动建立起来的国有经济,重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恢复工人阶级和广大 人民的国家主人地位,维护确认和保障上述成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尊严和权威,是摆在全国人民面前十分迫切、关乎全局的重大任务。”
和平时期尚且如此,而况大局出现动荡之时?我党已经遭受意识形态的全面破产,而这绝不是“爱国教”可以替代的。那玩意只能煽起国人的仇外情绪,并不能消除全面实行“逆规则”制造出来的无数内政尴尬。例如未来的野心家起来讨伐中央的“无产阶级叛徒”们,援引伟大领袖毛主席留下的一系列教导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写出义正词严、掷地有声的檄文来流布全国,请问敬爱的党中央将以何辞对之,又该怎么在《两报一刊》上发表社论,将其批倒批臭,在全国人民中肃清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