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传来:公盟,北京公盟咨询有限公司,一家民间公益组织被宣布为非法组织而取缔。
初捋一下线索——
7月14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向公盟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认为公盟偷税总计248244元,拟处以五倍罚款。地税拟处罚30 多万元,国税拟追缴18万多元所得税并处93万多元罚款,两局拟罚款总额142万多元。两局同时告知,公盟有陈述、申辩、要求召开听证会的权利
7月16日,公盟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递交了《听证申请书》
7月17日,上午10时,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来到公盟,对公盟进行取缔
7月17日,中午12时,税务局人员来到公盟
7月17日,中午12时,有网友发布“紧急信息”:民政局正在公盟查抄,要没收电脑
……
无论如何去看,多个政府行政机构的前后脚接踵出动,只能令人产生一个联想,即醉翁之意不在酒。结论也因此只可能是一个:(有人认为)公盟非法。一个民营公益组织几乎是在一个时间里因为税务问题,因为行政权力合法问题发生了崩塌式的地震,这消息不能不说是空前绝后地雷人。我们可以试想,接下来需要出面说明事因、事由极其原委的人不但是许志永这个公盟的法人,更不能忘记还有一些人,一些机构,正在把自己推上即将非常难堪的境地,我是在说政府职能机构。因为你们必须面对全民的质问,这是无需置疑的。因为你们正是以公盟为一份子的公民群体所“选出”的,取缔公民组织公盟一事尚需人民决定,代表人民的政府决策错误同样要遭到公民的取缔的。在这方面人民权利为首要,为一。
在当前所获资讯尚不全面的时候,我想至少有三个问题可以先自提出:
第一个问题:如果民政方的出面确属代表政府“取缔”公盟的话,那么是否该当追责的还有相关如民政、工商、公安,乃至税务机构呢?以上机构是否在公盟成立长达六年里的时间里也该担责容忍如此非法组织的存在,且收取各种费用哪怕是一分的罪责呢?同样有公安的安全失责问题,民政的监管失职问题,如果成立,便是渎职犯罪,等等。
第二个问题:在公盟“非法”存在而未被取缔的六年里,人大、司法、乃至民政所接纳、借鉴、消化公盟建议于国家立法各项的事实是否属于“接受非法组织意思”,那么这些意见是否亦属非法呢?
第三个问题:本该民政机构管理的民间组织却被工商这个后娘托养,如此重大违宪行为是否该由民政担当重则呢?亦因此引发的系列所谓“税务问题”是否该由公盟来反诉民政管理机构的政府不作为呢?是渎职,还是不作为,还是其他?请在接后而来的公开听证会中做严肃解释。我们拭目以待。
信息来源不算非常准确,以上纯属自己分析理解,文责自负。
强烈呼吁民政及税务对公盟问责者,放缓执行步伐,每走一步,回头看看人民的眼光,这样对你会有一个不错的结果。
最后寄言公盟及关心公盟事业的人民——公盟难道真的是被解散了吗?没有!在此顺致对公盟的敬意,祝贺你们以六年的辛勤劳动使公盟为人称道,在此,也许,大概,会发生转型的时刻,公盟利益即人民利益的概念更加放大在人心,人民的利益本可以存在于人民中间。现在可以祝贺你们的“解体”,开始你们的凤凰涅槃之旅吧。
今年我拍摄的许志永演讲视频在这里http://24hour.blogbus.com/logs/42502118.html
【延伸读】
公盟官方网站 http://www.gongmeng.cn
许志永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xuzhiyong
苍天在上——公盟要被处罚142万多元 http://bbs.chinacourt.org/index.php?showtopic=353049
公告:今日民政局对公盟进行取缔(7月17日)http://www.gongmeng.cn/sub_r.php?zyj_id=2545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将对公盟进行行政处罚142万 http://www.gongmeng.cn/sub_r.php?zyj_id=2544
田奇庄:“两税”顶格重罚 公盟命悬一线 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918566
许志永:谁是中国的敌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a8956f0100e22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