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说,根据“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当然是独立之主权国家”,中国大陆亦为我“中华民国”领土,而因“宪法”如此规定,台湾无法承认“中华民国”领土上还有另一个“国家”存在,中国大陆也无法承认台湾。
他说,在“宪法”规定上,并不承认中国大陆为一个“国家”,无法适用与其它“国家”保持关系之“法律架构”,大陆方面亦然。
http://news.163.com/08/1008/09/4NNLPJAJ0001124J.html
网易浙江宁波网友 ip:61.175.*.*:
2008-10-08 21:54:00 发表
网易北京网友(219.142.*.*) 的原贴:
马英九真TMD不是个东西,吗的居然抛出这种可恶的混账话,不只是想要台湾闹独立,简直就是想把整个大陆都划归他自己管辖,这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MD简直是比阿扁还弱智
网易上海网友(220.205.*.*) 的原贴:
你好像弱智!
网易广东深圳网友(219.134.*.*) 的原贴:
一楼确实是弱智!
网易四川自贡网友(124.161.*.*) 的原贴:
一楼确确实实是弱智!
网易澳大利亚网友(122.49.*.*) 的原贴:
看完一楼的话 我为我智力上优越感而感到骄傲
网易广东惠州网友(59.33.*.*) 的原贴:
我也感到优越
网易上海网友(220.205.*.*) 的原贴:
原来有比我还弱智的人。我的智商我19.55
网易湖北武汉网友(59.175.*.*) 的原贴:
一楼确实是弱智!
网易江苏南京网友(221.6.*.*) 的原贴:
智商这种东西果然是没有下限的。。。
网易四川成都网友(118.112.*.*) 的原贴:
顶起
网易天津网友(202.113.*.*) 的原贴:
一楼脑子进水,水货一个
网易江苏苏州网友(58.211.*.*) 的原贴:
一楼傻货,汉奸!
大家要爱护智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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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傻逼也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网易的家伙们太不厚道了,回头网易的管理员把你们都删除掉,只保留傻逼的留言,看你们还嚣张不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