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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当行政成为收费,企业便可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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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有毒奶粉事件,要说责任全在企业,估计企业也很委屈,事实上每个企业都有很多辛酸,一个企业的崛起,背后是企业主不为常人所知的艰辛努力,企业主也是人,也有良心,至于为何后来如三鹿这样,把好奶粉供应给外国,把毒奶粉留给国人,是有蜕变的轨迹的。

老百姓都知道一些行政管理部门往往只在形式上对市场行使监管,一具体到日常行政行为,那便简化为四个字:吃、喝、卡、要。企业要应付这些“行政”很不容易,花钱还是小事,伺候不周到还时常被穿小鞋,于是很多公司都有一个公关部,这里面美女领衔,酒鬼挂帅,都是为了对付有关部门的。不应付还真的不行,因为即便一个企业再怎样根据法规成立都会有瑕疵,而行政的自由裁量权实在过于自由,只消挑出一点毛病来,就够你企业受的,只要如林冲那般打点一下牢头,点明一下相关贵人,管理者就眉开眼笑,毛病全无了。

几乎行政行为中的所有元素都可以拿钱买到的,比如企业的名牌称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只要交数万的检测费就可以在标签上使用此称号,免检也是一样的,本身免检是行政对企业的一种信任和鼓励,在被企业印上广告之后就成了企业忽悠百姓的标志了,这实际上是行政部门拿国家的信誉卖钱,而行政成为收费的代名词后,企业也就无惧于监管了,只要花钱买通官员,什么产品也就造出来了,所以有毒奶粉敌敌畏火腿,或许还会有更恐惧的杀人食品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而且行政乱收费可不光是对着企业,老百姓生活中都有遭受,各行各业的人都无法脱免(本人曾有雄文《领了结婚证还要办做爱证》。更可恨的是那些掌握垄断地位的企业,一方面是企业,一方面还具有行政权,老百姓只有被宰的义务,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

所以食品成为毒品,不仅是企业的责任,他后面的那些代表国家行使监管权力的部门才是最大的黑手,当企业拿钱买通了监管之后,监管实际上是与管理者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了,而这里的问题是,本来管理是你的本份,是你存在理由的行政机关,在企业违规落水之后,他们反而成了打假的英雄了,四处放要严惩之类的话,似乎企业的不法行为是与自己渎职无关,这实在是比无良企业更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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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根子上了。GCD说一套做一套,言行不一,早晚下台。要为“主权在民”鼓与呼!今天对强盗发善心,明天就被强盗要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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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有头债有主!千万要搞清楚谁是最大的祸害!
要打要骂,就要找主谋、主犯,而不仅仅他们家养的猫猫狗狗、或者什么牛、什么鹿!!
事有急之不白者,宽之或自明,毋躁急以速其忿;
人有切之不从者,纵之或自化,毋操切以益其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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