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夏虫 于 2008-9-9 14:01 发表 
不愿意运动却怪政府,奇谈怪论。政府没有义务给你修足球场。
至少在北京想踢球的人非常多,但客观条件非常有限。去东单体育场踢球,经常能看到媒体圈的小有名气的记者,或者其他准名人,我觉得作为一个老百姓体谅国家的困难是很正确的,但“政府没有义务给你修足球场”这种话,省省吧,大家又不是白踢,除了偶尔去大学蹭场地,去别的地方大家难道不交钱的?
北京王府井彻底改造前,教堂门外的小广场就是北京极限运动青年的聚集地,很多年轻人在这里玩滑板、轮滑,警察想管就管,不想管就自己玩。有次我去那做拍摄采访,看一个人很面熟,滑板玩的也不错,后来发现是夏雨。。。
什刹海小广场,说是广场,其实未必有一些停车场大,这里只要天气不太差,每天都有上百人踢毽子,抖空竹,这些人总归不能说是不愿意运动吧,人家已经利用最基本的条件,选择了最节省空间的运动方式。
80年代很多人都能在街边打羽毛球,现在街边没有空间,一些人还是在便道上打,这样既影响行人又没法保证运动的安全性,但不在这里打,让他们去体育馆,无论在时间还是财力上都非常不实际。
北京确实有几乎免费的
草地的足球场,但平均草长10cm以上,还有大坑小坑,其他脏东西也有,这种场地上踢球非常容易受伤,比很多土场还危险。
福祉,不是一种国家单方面的义务,公民从国家带来的福祉中受益,最终获益的还是国家本身,三大球的衰落乃至堕落就是最好的证明。国家和公民之间退化到现世现报的关系,那真没必要谈什么爱国了,政府没有义务修足球场,那么老百姓纳税的义务从何而来呢,就因为祖国母亲允许我租用一块地皮遮风挡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