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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大门关上,潘多拉盒子打开

法院大门关上,潘多拉盒子打开

轰轰烈烈的《反垄断法》第一案,9月4日以法院不予受理暂告一段落。那些翘首以盼等着法律来评判权力机关介入市场行为的人们,无疑要失望了。至于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我同意周泽律师的见解,法院对诉讼时限的理解明显有误。

我猜,法院这样做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因为质检总局参股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通过红头文件助其推广业务,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这事如果开庭审理,法院就是再不想判被告败诉,但要为被告的行为找一些法律上的依据,实在是难。但是,要判堂堂质检总局败诉,即便没有来自府方的干涉,法院也还是需要足够勇气的。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吹原告一个“技术犯规”,关上大门,不受理!

近些年来,法院面对棘手案件采用技术性手段回避审理,已经是驾轻就熟的手法了。去年4月,律师程海在申请将自己的户口转入北京被拒后,将北京丰台区公安局告上法院。程海为自己的诉讼找到了充分的理由,按照我国上世纪50年代颁布实施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而程海已经在北京生活了三年多,理应属于“常住”人口。但最后,丰台区法院裁决,此案不予受理。理由更是滑稽,此事不归公安局管,你告错对象了。

在一个健康的法治社会,法律是公民寻求救济的最后保障,因此,法院的大门应该随时敞开,而不能无视难解的矛盾而回避。法院如果面对公民权利遭受侵害,连拍一下惊堂木的胆量都没有。那在法院关上大门的同时,另一个名叫潘多拉的盒子,也将被同时打开。

首先,法院不受理的案件,多数都是和政府有利益相关,说白了,就是政府理亏。法院不予受理,不能主持正义,将会使傲慢的权力更加放肆,因为这个社会最后一条对权力进行纠偏的路径一旦被堵死,权力还有什么可忌讳的?因此,这潘多拉盒子放出的第一个魔鬼,名叫邪恶。

第二个魔鬼的名字叫怯懦。面对政府机关的违法行为,法院选择回避也是一种自我保护。毕竟饭碗端在人家手里,想硬气,需要过人的勇气。但是,既然身穿法袍,就要对得起道德良心。不能主持正义,就不该端坐法庭。有人说,法官的勇气需要制度给予,不错,但也不要低估每个个体的力量。如果身穿法袍的法官都有闻鼓升堂的勇气,正义即便不能得到即刻彰显,弱势者也不会顷刻绝望。而现在,法院面对难解是非率先“逃避”,其怯懦的危害将十倍于范美忠。

更需要正视的是,升斗小民在和政府博弈中,原本就是弱者,不到万不得已,谁会去打官司?好容易起诉到法院,却又吃了闭门羹。法院面对纠纷自可强制息讼,但纠纷却不会就此消失,公民的权利如果持续得不到保护,不满就会慢慢生根发芽,这是盒子里跳出来的第三个魔鬼,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最大的敌人。

在古希腊神话中,智慧女神雅典娜为了挽救人类命运,悄悄在盒子底下放了一个美好的东西——“希望”。面对紧缩的法院大门,我们的希望又在哪里?在我看来,希望就在于法院的选择,因为反垄断法第一案不予受理的裁决是可以上诉的,而本案的辩护律师周泽表示,原告企业将一定上诉,我们期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作出正确的选择!
白首为功名
旧山松竹老
阻归程
欲将心事付瑶琴
知音少
弦断有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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