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腐败贪官:网络红火,组织失灵?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在网络世界,任何一个典型案例的效应都会被无限放大。这是网络的最大优势——能迅速形成网络的强势舆论力量,也是网络的致命弊端——容易走向极端,以至模糊甚至忽略了事件的本质意义。“一夫二妻”书记徐州泉山区委书记董锋被网上举报后迅速落马,这是一件令广大网民拍手称快的好事,更是一个借助网络揭露腐败分子的成功案例,但在高兴之余,却出现了一种对这个案例的错误解读:认为反腐败工作组织(主要指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正在失灵,而网络日益红火,似乎互联网正在成为反腐败的主战场,网民正在成为反腐败的主力军。这样的看法,不仅不符合实际,也易造成误导。
从董锋被举报和立案调查的情况看,董的妻子从十四年前就开始举报,一直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且在这过程中董锋还变本加厉、“边腐边升”,实施网络举报的王培荣,2个月前也曾通过信函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但未有答复,这确实存在着体制内的举报渠道不够顺畅的问题,对此,我在昨天上传的《“二妻书记”落马,凸显网上举报四点进步》一文已经谈及。不独董锋案件,从其他一些有影响的大要案查处过程看,举报时间很长、举报过程曲折艰难也不是个别现象。但是,你可看到过哪一个大要案的查处,是可以撇开组织、单纯依靠网络或舆论力量的?董锋案件也是如此,信函举报2个月未得到回复,并不意味着组织没有作为。正如徐州市领导所介绍的,董锋被网上举报之前,其实有关部门已经在调查了,董锋自己也已经向组织承认了错误。稍具法纪常识的人都知道,一级党的组织绝不可能仅凭网络上的一份举报材料,就对下级党委的一名主要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的。徐州市委能够在网上举报的第三天就对董锋采取措施,正是组织积极作为的结果,也是积极作为的表现。所以,董锋案的迅速查处,是组织的力量与网络的力量优势互补、联手出击的结果,怎么能由此得出网络高效、组织失灵的结论呢?
从近年来反腐败工作的进程看,网上举报其实早已不新鲜了。至少从十六大以来,中央纪委就一直在积极倡导、大力推广。以浙江省为例,早在6年前,衢州市纪委就通过开设网上举报信箱,并与举报人网上互动,进一步获取、固定证据,一举突破了一起有影响的大案,自此以后,全省各地都开通了网上举报,并且随着网络的普及和运用水平的提高,通过网上举报获取线索查处的案件,比例不断提高,占到了立案总数的10-30%。可以说,网上举报已经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重要的线索来源,并且越来越受到重视。网络改变了我们的社会,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自然也为反腐败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身为区委书记的董锋被网上举报落马,我们在惊喜之余不应感到太意外。
但是,无论今后出现多少个这样的成功案例,网络都不会成为反腐败的主战场。这是因为:
第一,网络的普及程度仍然有限。尽管中国的网民数已经超过2亿,位居世界第一,但相对于13亿的总人口,仍然是少数,也就是说,多数人在短时间里还不具备上网条件。
第二,网上举报不能取代其他举报手段。网上举报固然有它的优势,但与其他举报手段相比,都各有所长又各有所短,相互之间是一种互补关系,无论网络普及到什么程度,网上举报都无法完全代替其他举报手段。
第三,网上举报更不能代替纪检检察机关、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迄今为止,尚没有一起腐败案件是纯粹依靠网络的手段和力量查处的,我们更不主张通过“人肉搜索”和“舆论审判”来解决腐败问题。
“一夫二妻”的董锋被网上举报落马,这一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会激励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和举报者更加重视网络的作用,那么,成功的网上举报案例会不会因此而频频出现呢?对此我并不乐观。相反,我更希望给那些急于效仿王培荣的举报者一个忠告:网上实名举报,是一种与腐败分子你死我活的背水决战,成败风险极大,当你把腐败分子的劣行亮在网上暴晒的同时,也使自己完全暴露在了对方的枪口之下,在不能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请务必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