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烈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一贯的文件精神,不随意降低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的报告
春贤书记、周强省长、黄建国校长并省委常委:
我们是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的教授。最近,我们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在传达贯彻省纪委等6单位发的(湘纪发[2007]8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属机关单位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时说,省人事厅、省财政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召集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人事处、财务处负责人座谈,在会上口头说:省委党校(行政学院)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补贴标准为,教授套正处加10元(正处1560元,教授1570元,副厅1725元),副教授套副处,讲师套正科减10元(以下简称《口头规定》)。我们认为,这个《口头规定》将教授待遇由厅级降到正处违背了中央和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的一贯的文件精神 。我们强烈要求省委、省政府立即纠正省人事厅、省财政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口头宣布的正准备实施的《口头规定》,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历来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的政策规定,坚决要求保留教授原有的厅级干部待遇。
一、《口头规定》违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津补贴的规定
1997年1月15日,省人事厅、省财政厅文件(湘人发[1997]43号)规定,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正省级205元,副省级195元,正厅级185元,副厅级175元,正处级165元。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教授级185元,副教授级165元。文件规定正厅级和教授都是补贴185元。我们省委党校曾经是这样执行的。
2004年4月5日,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文件(湘人发[2004]44号)《关于规范省直机关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津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对人员和工资实行‘双轨制’管理的单位和省直事业单位,“这次暂不纳入统一津补贴标准的实施范围”,“单位在建立内部津补贴制度时,必须统筹考虑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问题,使他们的收入随着在职人员收入增加而逐步提高。”省委党校校委根据这个文件精神,经得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的同意,于2005年1月18日制发了《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津补贴发放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退休人员副厅、正高(教授)都享受每月补贴774元。
湘人发[2007]8号文件明确“离退休人员补贴是指离退休人员按其离退休时的不同职级及相应标准发放的补贴”。可是《口头规定》却违背了这一原则。应保留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而没有保留,反而将其从副厅降为正处加10元。
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口头规定》是参照广东的作法。众所周知,广东是经济发达地区,其工资结构与我省不同,工资和补贴比我省要高很多。制定《口头规定》时应从本省实际出发,统筹兼顾,既考虑到公务员的利益,又要考虑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利益;既考虑到在职行政人员的利益,又要考虑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利益;既考虑到规范统一补贴标准的必要性,又要考虑到《套改规定》与既往政策的连续性,不能采取“一刀切”,照搬广东的作法。何况这一作法,仅广东一家,全国其他省市区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都仍执行中央一贯的文件精神。
二、《口头规定》违背了中央和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的一贯政策
据我们已查到的13个中央和省里针对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的文件,都明确规定专业技术职务正高(教授)享受厅级待遇,历次工资调整和住房、差旅费报销等都是比照厅级待遇。迄今为止,中央和省里没有一个文件规定教授待遇套正处,中央和省里也没有一个部门宣布上述文件作废。限于篇幅,不一一列举,详见附件(《中央、湖南省关于教授与厅级干部待遇文件比较表》)。
这些文件说明,教授无论在退休前和退休后,一直享受厅级待遇,现在没有任何文件和理由把教授待遇降到正处,按照政策和贯例只有当干部犯有严重错误时才降低待遇。《口头规定》是不符合党的一贯干部政策的,随意性太大,很不科学。
三、《口头规定》不利于党的事业发展
中央有关文件曾多次指出,党校是特殊的事业单位,既是党委的一所学校,同时又是党委的一个重要部门。因此党校实行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双轨制”。历届校委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文件精神,从党校的实际出发,对行政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生活补贴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维护其正当权益,对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办好党校起了重要作用。党校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为党的干部教育事业耕耘几十年,献出了毕生精力。有的老教授积劳成疾,抱病在身,来日无多,如今面临待遇降低,无不感到心寒。降低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必将影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为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今天就是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明天。如果实行《口头规定》,势必带来党校留不住人才,人才不愿进党校的严重后果,既不利于党校的稳定,更不利于党的事业发展。这不是危言耸听,到时谁来负这个责任。
四、《口头规定》不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全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口头规定》违背十七大精神,没有兼顾专业技术人员的利益,我们的待遇不是提高了,而是降低了;实际补贴不是增加了,而是减少了;不是维护我们的利益,而是损害我们的利益。对我们来说,共享发展成果,只是一句空话,至少是打了折扣。
十七大报告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通过发展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省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用心良苦,主观上想做好的搞,但是由于考虑欠周,制定的《口头规定》不科学,客观上导致新的矛盾,增加不安定的因素,不是促进社会和谐,而是影响社会和谐。
我们都是古稀之人了,是真正的弱势群体。有人把我们口里说成“财富”,心里当作包袱,任意降低我们的待遇。我们越想越气愤,越想越想不通,只好诉求省委领导解决,恭候批评指教。我们强烈要求:
一、要求制定《口头规定》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亲临党校召开座谈会,听取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如果他们公务繁忙来不了,我们可以派代表登门汇报。
二、要求制定《口头规定》的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明《口头规定》的政策依据,为什么这次唯独降低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
三、在没有说清降低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理由的情况下,党校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暂不纳入省属单位统一津补贴的实施范围,继续执行现行补贴标准。待明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后,遵照执行新的补贴标准。如果这次要强制执行《口头规定》,则要保证我们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纳入明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
特此报告,敬祈明示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部分离退休教授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此件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老干局、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校委委员、人事处、财务处、老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