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说到恐怖主义的时候,我说了这么一段话:“恐怖主义组织毕竟是有组织的,有司也不是吃闲饭的,相信怎么也能在其中埋点钉子。就我所知,恐怖主义活动多少象商人做商业计划,总是会有个计划、流程、实施啥的,而且他们还是要个效果的,从其专业自尊心来说,也不能是啥都干,或者说至少干的要专业。C4弄不到,总不能买上二十挂鞭炮把火药弄出来干活吧?这估计还有个面子问题在里面”。
然后我半是调侃、半是提醒的写到:“但个人的那种对于社会的报复就实在难说了。首先,他未必跟别人商量或者订个流程,他就是一个人。其次,只要你不能控制住社会里每一个人,这事就总是有可能。个人比恐怖组织差的地方,估计也就是个资源不足。可这样的话他万一退而求其次,随便弄点二踢脚的火药或者93号汽油,甚或只有一把足够锋利的双立人牌杀猪刀,都足以造成不逊于小股铁道游击队的后果。要是这兄弟还受过点物理教育以及能上网,造个定时炸弹也不是特别困难的”。
前两天针对美国游客的事件,正好证明了我说的这话,虽然预测准确,但心里没什么好高兴的。一个是我从根子上反对任何针对平民的恐怖活动,不论其所持的理由有多么正确,只要是针对无辜者,其意义就已经尽失。
另外一个原因,是我更深切的领会到,在目前的状态下,这种决绝的个人恐怖主义行为,在不断的被制造出来。
就目前的体制来说,任何可能的个人恐怖活动,其针对性很明确:整个体制。我们可以想想看,由于权力的向上负责,以及权力本身的自上而下的任命制,在没有合适的制约与申诉制度的情况下,任何一级政府中,哪怕是官员的个人行为,都会被放大到对于整个官僚阶层的不满,甚至到对整个体制的不满。而我们这种全能体制下的社会,会直接面对很多潜在的个人恐怖主义把愤怒转化成对社会本身的伤害——而在这些人的心目中,他们伤害的是害了他们的体制,并且以此来找到正当性的借口。
而很多的时候,不是这种恐怖活动直接受害者的其他人,往往也是通过这种逻辑,反应出对于这种行为的某种同情态度,抽离了基本正义要求而为这种行为搭建了一种看似合理的民意平台。对某种不正义体制的不认可与对恐怖活动奇怪的同情,变成了缠绕在一起的油条:本来是两根,结果成了一对伴侣就端上来了。
这种思维模式或许是我们这里暴力革命始终是被歌颂的后遗症之一,或许是农业社会里“揭竿而起”的朴素正当性的一种现代翻版,但说到底,虽然很多人有这种浆糊的逻辑,穷追其根源,应该说还是在这些年的教育上。说白了,总是想着用狼奶养大群众,就应该想到养狼的后果:未必全能成为看家狗。这些年不论是沿袭当年的革命理论还是民族主义教育,这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手艺,总是这么炉火纯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