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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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12-6-8 21:41 只看该作者
应授予性别选择堕胎世界人口奖
“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口号已经喊了好几年了。虽然理论上讲不通、实践上也不可行,不过在基本国策的保护下不合理的可以变成合理的,不可行的可以变成可行的,反常的可以变成正常的,为什么“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却光见打雷不见下雨呢?至今没见几个医护人员受处罚,更不见性别比有降低的迹象。 有时我不免怀疑国家计生委的诚意,觉得他们只是为了“秀”一下自己对中国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关心,以安慰那些光棍和未来光棍,其实未必真的关心。无论人口性别比多么失衡,对于有权又有钱的社会上层人士和他们的子孙来说,娶老婆都不是问题。君不见一方面是性别比失衡,一方面是“包二奶”盛行么? 今天再次翻阅易富贤君的《大国空巢》(香港,大风出版社1997),赫然发现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被中国现在人口学界尊称为“中国马尔萨斯”的……汪士铎1850年还在惊呼“人多之害”,汪士铎主张以“复族诛之法,推连坐之条”、妇女犯有死罪一律“皆(斩)决而无监候(死缓)”、溺女婴以减少女人、听任灾疫流行等办法以减少人口,保证人口与自然资源的平衡。(第179页) 今不如昔论看来是有些道理的,到底还是计划生育理论的老祖宗厉害。汪士铎不但明确提出了“计划生育,株连九族”的思想,而且还特别把“计划掉”的对象瞄准了已经出生的女人,“胎儿性别鉴定”又算得了什么呢?仔细一想就明白,从“人口”学减少人口的目的看,“计划掉”一个女人、女婴或女胎,确实比“计划掉”一个男人、男婴或男胎效率更高。男多女少的性别比失衡越严重,越有利于快速减少人口。这个汪士铎甚至还提出了独生子女政策:“妇人服冷药,生一子后服之。”(《乙丙日记》卷三,转引自陈嘉珉:《中国的“马尔萨斯”——汪士铎》,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2年第4期)中国计划生育理论的祖宗与其说是马尔萨斯,不如说是这位汪士铎,看来国家计生委和人口专家们替马寅初先生认错了(精神上的)爹。 以前我只看到,以堕掉女胎为目的的“胎儿性别鉴定”事实上跟计划生育有关,今天才明白它从思想源头上也来自计划生育理论。干掉女人、女婴或女胎既是减少人口的灵丹妙药,又是自家的祖传法宝,国家计生委怎么能严厉打击呢? 性别偏好、“B超”技术的普及和生育数量严格控制的压力共同催生了中国大陆的性别选择堕胎和性别失衡,这一点在人口学家、社会学家中已成共识。而三个因素中第一个根深蒂固难以改变,第二个除掉虽易却不免因噎废食,政府能改变的因素实际上只有第三个。政府不可能连这都认识不到。因此坚持严格的生育数量控制,就意味着政府选择了性别失衡。 多数性别选择堕胎事实上也是借助政府的权力实施的:性别选择总是发生在最后有个孩子身上,是男胎就躲起来生、逃出去生,是女胎就响应政府的动员和逼迫,跟着计生干部去采取意外怀孕的“补救措施”。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停止政府堕胎就可以解决性别失衡问题。政府完全可以通过变相惩罚或畸形的激励措施迫使育龄夫妇自行堕胎,达到同样的减少人口目的。事实上这些措施业已形成体系,其中包括对无证生育强征“社会抚养费”、向不生或只生一个孩子的老人倾斜的养老体制、只惠及有证生育的孕产妇劳动保障制度(“超生”要失业)、对公职人员“超生”的强迫失业、通过延长学制和降低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来形成的高养育成本、通过奖赏独生子女形成的对非独生子女的种种歧视、对城市住宅面积的各种限制。 以减少人口为目标的政府选择性别失衡是有道理的。限制生育数量催生性别失衡,性别失衡加速减少出生人口,减少出生人口催生老龄化,老龄化提高抚养比削弱育幼能力形成自动少子化,自动少子化迫使下一代继续性别选择,性别选择导致下一代继续性别失衡,性别失衡进一步加速减少出生人口…… 一个减少人口的自控装置就这么形成了。 在一个以减少人口为目标的国家,性别选择成为过街老鼠,真是比窦娥还冤。这完全是国家计生委为独霸减少人口的功劳而刻意陷害的产物。强烈要求党中央为性别选择平反昭雪,授予性别选择技术以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并修改历史教材,确认性别选择为继造纸术、指南针、印刷术、火药之后的我国第五大发明。强烈要求联合国授予性别选择堕胎的发明人以“世界(减少)人口奖”。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8660

魔由心生,一念成魔,夢魘裡的心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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