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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與自由

民主、法治與自由

治、憲政、自由,是哈耶克經濟、政治和社會思想中的核心理念,而建立一個良序法治下的市場經濟秩序,則是哈耶克一生所宣揚的偉大社會的基本目標。如果說哈耶克對自由、憲政和法治的理念一生持之以恆地進行探索、論辯、解釋和不斷弘傳的話,對民主他則一直有所保留,並在許多著作中進行了反思性批評和反証性的論辯。基於對二次世界大戰後英國、美國、德國和法國等發達國家的政治、經濟和社會運作的觀察和思考,哈耶克在晚年撰寫的《法、立法與自由》第三卷中甚至對這些國家的民主政治提出了諸多批評,列舉出了現代“民主政治”的四大罪狀──腐敗、無法律、軟弱和不民主(見霍伊《自由主義政治哲學:哈耶克的政治思想》第172頁)。
那麼,哈耶克為什麼對現代民主政治一直有所保留乃至對西方各國民主政治過程有諸多批評意見?他晚年所向往的民主政治又是怎樣的?在哈耶克的理論體系中,民主與法治、憲政和自由的關系在理論上又是怎樣的?理清了這些問題,才能對哈耶克的經濟、政治和社會思想有個整體的把握和認識。

綜觀哈耶克一生的思想發展軌跡,可以清楚地發現,對民主的認識上,哈耶克有一個清晰且較連續的思想演變過程。在20世紀30-40年代,當哈耶克從一個經濟學家向社會思想家轉變的時候,即從對市場經濟的貨幣理論和商業周期理論的研究轉向對中央計劃體制的整體反思和批判的時期,哈耶克研究了托克維爾和阿克頓勛爵(Lord Acton)等自由主義思想家的一些著作,對自由、法治和民主這些概念和基本理念進行了一些梳理和論述,亦對民主與計劃體制的關系做了一些理論辨析。

在這一時期,哈耶克對現代民主政治還是比較肯定的。譬如,在《通向奴役之路》中,當闡釋“私有制是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這一主要理論判斷以及論述中央計劃經濟的非可行性問題時,哈耶克就用了一章專門討論“民主與計劃”問題,發現“作為最近幾代人中最大烏托邦的民主社會主義,不僅無法實現,而且為之奮鬥會產生完全不同的東西”。按照其自由社會的理論推理,哈耶克得出結論說,“倘若‘資本主義’是指以自由處置私有財產為基礎的一個競爭體制的話,那麼,認識到只有在這種體制下民主才有可能,是極其重要的”。他還認為,“當一個社會為某種集體主義信條所支配時,民主將不可避免地自行消滅”。哈耶克的論辯邏輯非常明確,沒有私有產權,消滅了市場的自由競爭,必然會導致政治上的集權,從而會走向一種奴役之路,這也就根本就談不上什麼民主了。

在20世紀40年代,哈耶克就開始意識到了民主可能出現問題,曾明確警告世人不能將民主奉為“神靈”,認為一民主,一切社會問題都會自行解決了。他明確地指出,“民主本質上是一種手段,一種保障國內安定和個人自由的實用裝置”。哈耶克對民主的這一看法,十幾年後在他的《自由的憲章》中得到了進一步的闡釋:“無論主張民主的理由多麼強大,民主本身並不是一種終極的或絕對的價值,民主必須依據其所達致什麼來評判。民主可能是達致某些目的的最佳方法,但其本身卻不是目的。” 

盡管從20世紀40年代到60年代,哈耶克對民主一直有警惕和保留,但他還是較多地肯定民主政治在現代社會中的正面作用,認定民主可能是達致良序社會的一種手段和決策過程。在《自由的憲章》第七章,哈耶克總結了民主的三個好處:(1)、民主乃是人類有史以來所發現的惟一的和平變革的方法;(2)、盡管民主本身還不是自由,但民主是個人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較之其它政制形式,民主政制更能產生自由;(3)、民主制度的存在,對人們普遍了解公共事務有巨大影響。民主作為一種意見形成過程,其主要的優長並不在於它是一種遴選統治者的方法,而在於大部分人都積極參與在其中。

當然,哈耶克也認識到,民主並不能保証把權力交給那些最為明智和最有智慧的人士手中,而且在許多時候,政府的決策若由精英做出,或許對全體民眾會更有益,但是,哈耶克仍堅持認為,這並不能阻礙我們繼續偏好民主。他所給出的理由是,民主的價值是在動態過程中而非在靜態的境況中得以証明的。用哈耶克自己的話來說:“與自由相同,民主的益處也只能在長時段才能表現出來,盡管在短時期中,民主的即時性成就可能還不如其它政制形式。”毫無疑問,哈耶克的這些論斷,在今天仍然有其深刻的道理和現實意義。

在20世紀60年代,哈耶克仍不忘提醒人們不要把民主奉為神明,把民主政治想象得太過樂觀。以法國大革命為例,哈耶克指出,在法國大革命時期普遍存在這樣一種信念:既然所有權力最終已被置於人民手中了,任何用來限制這種權力的保障措施也就變得不再必要了,從而相信民主一旦實現,會自動阻止政府掌權者對權力的專斷使用。哈耶克明確指出,這只是一種“天真幼稚的盲信”。哈耶克一再告訴世人,民選政府領導人,並不一定能保証有限政府的法治和憲政,從而也並不一定就能保障人民的自由。

盡管哈耶克根據自由主義的理念和對西方國家政治過程的觀察認為民主政治有諸多問題,但他仍然堅持認為民主是一種比較能保障自由的制度方法。哈耶克指出民主政治的一些問題,只是在於警告世人,如果僅僅把民主理解為多數人的統治,認為有了民主,就不用再擔心限制政府權力了,那就要出問題。

在“我為什麼不是一個保守主義者”一文中,哈耶克明確地說:“我並不認為多數統治是一種目的,相反,我認為它僅僅是一種手段,甚至可以認為它是我們所必須加以選擇的多種政府形式中所具危害最小的一種。但我相信,當保守主義把我們這個時代的一切弊端都歸罪於民主制度時,他們實際上是在自欺欺人。首惡乃是無限政府,這意味著任何人都無資格行使無限權力”。哈耶克還接著指出,“當權力為多數人所控制時,對政府權力限制被認為沒有必要。在這個意義上,民主便與無限政府被連結起來。但我們所要反對的是無限政府,而非民主”。為什麼是這樣?哈耶克解釋道:“無論如何,民主作為一種和平變革和政治教育的手段,與任何其他體制相比,具有更多的優點”。因此,哈耶克說,“我無法對保守主義的反民主的奮爭抱有絲毫同情”。

如果說哈耶克在《通向奴役之路》和《自由的憲章》中對民主政治還只是做了反証性地支持論辯的話,經過對西方各國的民主政治過程和種種社會問題多年的親自觀察和反思之後,在1979年出版的《法、立法與自由》中,他對“最發達國家”民主制度運作中出現的問題表露出了越來越大的憂慮,開始認真反思這些國家民主制度的根本問題了。在該書第三卷的“序言”中,哈耶克一上來就說:“人們日益相信:在被人們所普遍接受的‘民主’政府類型的構成中,存在著一些根深蒂固的缺陷,而這已使這些國家墮入全權性國家的危險傾向變成了一種不可避免之勢。這迫使我考慮可替代性的制度安排……盡管我深信民主的基本原則是我們迄今為之所發現的使和平變革成為可能的惟一有效方法,但也為人們越來越明顯地不再把民主視作為一種合意的政府治理方法(a desired method of government)而深感震驚……”

我們也要注意到,盡管哈耶克晚年發現了發達國家民主政治的許多問題,並對其做了許多反思性地批評,但他最後還是堅持相信民主是保障自由的惟一的屏障和最不壞的政制形式,以致在晚年哈耶克得出了以下這樣一個基本判斷:“一種認真嚴肅且非情緒化的認識會把民主視作為一種使和平更換掌權者成為可能的慣例性安排(a convention),這種認識應當使我們懂得,民主是一種值得我們竭盡全力為之奮鬥的理想,因為它是我們抵抗暴政的惟一屏障……雖說民主本身不是自由……但它卻是保障自由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作為人類迄今所發現的惟一能夠以和平的方式更換政府的方法,民主乃是一種極其重要但卻具有否定性的價值。這種價值的作用與預防瘟疫的措施相比有相似性:盡管這些措施的功效是我們很難認識到的,但沒有這些措施卻可能是致命的”。

在經濟已經市場化了的當今中國,政治的民主化正在成為社會各階層越來越強烈的現實要求,中共十七大報告也把“堅定不移地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列入了執政黨的綱領。盡管如此,在當今中國仍不乏反對在未來中國建立現代民主政制的種種觀點和聲音,其中包括一些非常著名的經濟學家。對民主政治的優長及其普世功用,也有各種各樣的懷疑。在此格局中,聽聽哈耶克經過數十年學術探討和現實觀察而對民主的優長及其問題的論辯和反思,對探尋未來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道路,無疑具有某些啟蒙意義。

(本文作者韋森,復旦大學經濟學教授,澳大利亞悉尼大學經濟學博士,曾在劍橋大學經濟與政治學院和哈佛大學哈佛-燕京學社訪學。主要研究領域為制度經濟學和比較制度分析。學術著作主要有:《社會制序的經濟分析導論》、《經濟學與倫理學》、《經濟學與哲學》、《經濟理論與市場秩序》、《經濟學如詩》、《思辨的經濟學》以及《市場、法治與民主》等。本欄目所述僅代表他的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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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shake 谢谢分享
1、对付第三世界主要靠援交,对付发达国家主要靠口交!
2、今天看到新闻,说中国抗议完了以后几大军区各种军事演习,怎么说呢,就好比中国被批评不会日,然后他就撸给大家看了。
3、美国不必惧怕中国。诺贝尔奖获得者弗里德曼在他的新书中阐述了这样一个观点:不用担心中国偷窃美国的技术,因为美国可以更快地发明新的技术;最应该担心的是中国偷窃的是美国独立宣言、宪法等代表美国价值的东西,当中国开始拷贝这些东西时,才是中国真正强大的开始,那才会对美国构成实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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