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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稅務局拒絕接收艾未未通過捐款得到的800多萬元

北京市稅務局拒絕接收艾未未通過捐款得到的800多萬元

如題~


[ 本帖最后由 無恥下流 于 2011-11-14 18: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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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流氓连过场都要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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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不要就说不要呗。
借来的钱不是钱?税务脑子进水了?
不要,可别怪老艾不交。
爱和平,爱电影,爱主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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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出戏越来越热闹了
契丹国 黄俄党 马列教 鞑靼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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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看我又讲政治又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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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4日,发课公司法人代表路青前往北京地税局第二稽查局递交存单办理纳税担保被拒收。递交《告知函》如下:

告 知 函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贵局于11月1日对我公司下达了二稽税稽处[2011]63号税务处理决定书与二稽税稽罚[2011]5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我公司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代理支库将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我公司认为,该处理决定书与处罚决定书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我公司不能接受,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可适用纳税担保。为顺利提起行政复议程序,我公司于11月3日下午到税务局表达了第三人愿以艾青故居作为抵押担保的意愿,并提交了拟提供担保的房产资料及纳税担保书。

在提交过程中,贵局告知:贵局没有关于抵押担保的操作流程,要求我公司自行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并要求我公司认真参照《纳税担保试行办法》提供所需材料。另一方面,据东城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答复:无法直接以行政机关作为抵押权人进行抵押担保。由于贵局与房产部门的规定相矛盾,当日下午,我公司请贵局明确该流程。

11月9日,贵局发来二稽税通【2011】7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书上表示:“请你公司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选取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向我局补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便于及时办理纳税担保手续。” 鉴于贵局已在此份通知书中明确接受纳税担保方式并告知我公司可选取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我公司开始积极准备质押担保的相关凭证。

11月11日上午,贵局来电要求我公司自行到其他机构办理质押手续,我公司强调:按照《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质押,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税务机关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鉴于我们准备提交的权利凭证,是金融机构出具的现金存款凭单,既无数额争议又无灭失风险,我们认为贵局理应接受。

11月14日,贵局来电通知:贵局不能直接接受权利凭证,也不能与我公司共同办理商业银行所提供的质押担保业务,我公司只能将税款与滞纳金汇入税务局的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同时,贵局拒绝就此事出示书面说明。

由于此方案与提供质押担保有着本质的差别,且并非《纳税担保试行办法》所规定的法定纳税担保途径之一;贵局提供的这一方案于法无据,我公司当然不能接受。

法律赋予了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权利,我公司也按照《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和贵局发来的二稽税通【2011】7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积极准备了质押担保所需的权利凭证,我公司已然完成纳税担保行为。

以上交涉过程,贵局自当明晰。深望贵局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接受权利凭证,否则,因贵局不作为而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贵局承担。



北京发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路青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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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艾未未"税案"再起波澜,地税变卦
11月14日,倍受关注的"北京发课文化公司税案"再起波澜,发课文化公司代理律师夏霖和浦志强向北京地税提交艾未未以第三人身份所作的担保金存单时,北京地税局突然变卦,表示要变更方式。

11月14日,发课文化公司的两位代理律师夏霖和浦志强正准备到北京地税局,提交艾未未以第三人身份为发课文化公司担保的存单时,北京地税局电话告知两位律师,要变更方式。

目前北京发课文化公司的法人代表路青已经委托两位律师向地税发出紧急公告和声明,要求其履行行法律程序。

11月1日,艾未未接到北京地税局对发课公司的处理、处罚决定,总金额为1522万元,限期15天缴纳,如愈期将被处以每天20余万元的罚款和追究公司法人的刑事责任。此案的代理律师当时表示,要通过法律路径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逃税案"中被认定的"逃税方"需要先补缴"逃税款、滞纳金"后方可进入到申诉的法律程序。

11月2日,艾未未的母亲高瑛和弟弟艾丹以艾青故居为抵押物签署抵押声明;11月4日,应众多海内外网友的要求,艾未未工作室公开了"借钱"帐号信息,"艾债行动"截止11月14日零时,不到10天的时间,实到帐869万元,参与借钱行动的海内外网友高达3万人。

正当网友认为此"借款"可以使税案进入下一步的法律程序时,北京地税突然变更方式,激成网友的强烈不满。

北京地税要求将钱直接打入地税指定帐户

德国之声电话采访了北京发课文化公司的代理律师之一夏霖,他向德国之声介绍此事件的详细经过。11月9日,北京地税向发课文化公司发出通知,同意发课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最初的抵押物为艾青故居,后因艾青故居产权手续不完备,就改用现金做质押。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可以将现金存入银行取得权利凭证,然后将银行存单提交给北京地税,而北京地税应该接受这种担保形式。

11月13日,以艾未未的名字在银行建立帐户,艾未未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发课文化公司的税务案件提供担保,14日早上北京地税打电话通知律师,地税将重新考虑方式,希望发课公司变通方式,直接把此案中854万元的税款和滞纳金打到税务局指定的临时保管金帐户中。律师认为,北京地税局此要求改变了款项的性质,如果将钱直接打入税务局的帐户,等于是补交税款,而抵押担保和补交税款是性质不同的两件事件。

"北京地税以此阻碍发课公司提起行政复议"

夏霖表示,目前发课文化公司拒绝了地税的要求:"按照中国法律,北京地税的作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要求抵押担保可以向其提供抵押凭证,他们现在房子不要,现金也不要,他们到底要什么?我们目前不清楚地税的想法,是不是想以此阻碍我们提起行政复议?因为行政复议的前提是要么提供完税证明,要么提供纳税担保。"

夏霖也表示,北京地税今天的变卦,可能和"借款行动"有关,疑公权力干涉此案。14日下午,发课公司也起草了一份声明,北京发课文化公司的法人路青正在北京地税与其交涉,结果尚不得而知。

"要走法律路径,官司打到底"

夏霖再次强调,如果接受了北京地税变更后的方式,就等于发课公司接受了处罚,而发课文化公司的抵押担保并非缴纳税款,并不认可处罚且认为处罚决定是违法的,从最初他们就认为北京地税局的处罚规定是不公正的而且程序也不合理。北京发课公司坚持寻求最后的法律解决。

"我们的义务也就是纳税担保。我们已经完成了,任何一个行政决定都可能是错误的,通过司法的话也许会改变结果,虽然这个税案的希望比较渺茫,但要走法律路径,官司要打到底。如果法律都不可依赖的话,我们还可以信赖什么?法律途径都不让纳税人行使,那是从林社会、暴力社会。"夏霖也预测,北京地税应该会在今天给出一个结果,无论结果怎样,依据中国现有法律,这是发课公司坚守的路径。

作者: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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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艾未未!坚持下去,假如共党要耍赖皮,人民都要和它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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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税务局的都是爷,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打的税法的旗号,说罚谁就罚谁,说罚多少就罚多少。这回是碰到硬主了。。够这帮孙子喝一壶的了。。。。艾婶不发威你当时病猫呢。。。。你以为艾婶那81天的日子就这么黑不提白不提的过去了。。人家玩的那叫深沉。玩的是思想,玩的是艺术。。。地税局的那帮傻逼就等着被玩吧。。。。
“你投胎不要投到中国,一定投胎要投国外去,听到没有?要投到国外去!不能投到中国!啊?!投到很好的家庭,记到没有?!怪妈妈把你害了,是妈妈喊你到家里这儿读书嘞,是妈妈害你到这儿读书哩……” ——摘自纪录片《我们的娃娃》中一位罹难学生母亲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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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耍流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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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耍流氓还是耍流氓,没啥技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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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流氓,我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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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收赎金了:

[ 本帖最后由 allcatzoo 于 2011-11-15 22: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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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艾当然不是要乖乖交“逃税”,是要交担保金来换取复议。于法律应该无懈可击;但是,法律不能成为挡箭牌。发课!
爱和平,爱电影,爱主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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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挡箭牌原来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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