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校长的胜利是“墙”的胜利 —— 评刚刚过去的北邮选举
以前看马克·吐温的小说《竞选州长》的时候,觉得里面讲述的州长候选人相互攻击是十分可笑的。今年恰逢我一直很敬佩的许志永老师参选海淀区人大代表,于是笔者刻意关注了这次选举,关注了这场比《竞选州长》里所描述的还要荒诞的“民主”选举。
许志永老师是在北京邮电大学选区竞选的,这场选举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防火长城”之父方滨兴校长高票获胜,而备受打压的许志永老师最终落选。当我对这次“民主”选举的结果嗤之以鼻时,某些仁兄却来嘲讽“难道只有许志永老师胜选才是民主,而方校长的胜利不是民主吗?”
方校长的胜利到底是不是民主的胜利呢?我们看看便知。
首先,民主的选举必须具备参选的自由。也就是说,在民主的选举里,任何拥有被选举权的人都可以自由地参选,异议者的参选也不会被阻止。自由参选是民主的基础,更是防止“在烂苹果里挑选”现象出现的根本保障。而根据中国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制度,参选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推荐阶段选民对候选人的实名推荐。而在这次北邮的选举之初,签名推荐许志永老师的学生被学工部门谈话,遭到威胁并被要求收回签名。使用手中握有的权力来将竞选对手挤出选票,方校长的胜利还真可谓“民主”。
再者,民主的选举必须具备宣传的自由。候选人的宣传是让选民了解其背景和政见的重要手段,也是选民做出选择重要依据。而中国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存在“另选他人”的方式,对于那些不在选票上的候选人而言,宣传则显得更为重要。被挤出选票之后,许志永老师的宣传工作受到了更是遭到阻挠。11月4日的中午和傍晚,以及11月7日的中午,许志永老师三次来到北邮校园里做竞选宣传,皆遭到校方的野蛮阻碍(链接)。每一次都是这种情景:北邮的保卫处如临大敌,很快派人将许志永老师围住并驱赶,还抢夺许志永老师的竞选海报,尤其是7日那天,北邮保卫处抢夺一个女生手中举着的许志永老师的竞选海报,粗暴的动作把那个女生都弄哭了;而北邮的辅导员们也是紧张万分,许老师在做竞选宣传时他们都飞快地赶到现场,忙着驱散自己班上围观的学生。而且在该校的官方论坛上,“许志永”三字居然成了禁忌,与该校出现豆腐渣工程和有学生跳楼时该论坛的状况,颇有异曲同工之妙。一个学校是对自己的教师如此畏惧,真的可笑到了极致。而对所属选区的候选人的宣传工作如此阻挠,方校长的胜利还真可谓“民主”。
最后,民主的选举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这是对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最根本保证,但北京邮电大学这次选举却违法行为百出。比如,在提名推荐候选人阶段,校方威胁签名推荐许志永老师的学生,这就已经触犯了《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再比如,《选举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选民证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发放,而北邮的很多院系却拖到了选举日前一天甚至是当天才发放。在一场选举里屡次违背法定程序,方校长的胜利还真可谓“民主”。
综上所述,方校长的胜利绝不是民主的胜利,恰恰相反,方校长的胜利是“墙”的胜利。在这里笔者斗胆化用一下“墙”这个意象,这个由方滨兴校长在中国大陆的网络上创造的意象。“墙”不再仅仅是方校长在网络上创造的“防火长城”,而是渗透到了这场选举和这个国家的方方面面:
墙就是提名许志永老师的学生被“请喝茶”。
墙就是许志永老师在校园里遭到的驱赶。
墙就是那些“不肯上课”、“里通外国”等对许志永老师的诬蔑。
墙就是北邮的论坛上对“许志永”三字的讳莫如深。
墙就是官方对《选举法》的一次又一次蔑视。
墙就是对民主的破坏力量。
墙就是恶性制度在人们心底留下的恐惧、冷漠和压抑。
墙就是极权主义的逻辑。
……
在这超级加强版的《竞选州长》里,北邮的方滨兴校长胜利了,但这绝是某些人美化的那样是“民主的胜利”。这是“墙”,是那堵压迫在法律和人性之上的“墙”的胜利。当然,这也是整个中国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