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某某事
中国人:
强烈谴责这种行为和人格,这种人不配活着,给中国人丢脸,直接杀了喂狗。连坐其祖宗十八代,一棒子打死。(恨不得把行凶者亲手杀了,然后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受害人,在孤独中哭泣,正义人士强烈要求受害人,一起参于进来这次声讨战争中来。(结果受害人,经常受到二次伤害或各种人身攻击和生命威胁)
最终:行凶者被轻判,受害人成了永远的受害人。
主流国家:
第一时间,安抚受害人,为受害人寻求各种渠道的支持和帮助,保护受害人,不让其受到二次伤害。然后再咨询受害人,是否需要提供一些法律或人道主义的支援,是否要进行声讨行动。
其次声讨行凶者,只对其犯罪行为,进行深刻反省,要求司法对其行凶者的行为作出公正审判。从而警示世人,不再发生此类悲剧。
最终:行凶者为自己的行为受到相应的惩罚,受害人重获应有的保护权利。
[
本帖最后由 fsykj 于 2011-9-25 02:5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