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伤的坐在你身旁
驴民工程师
笑看云卷云舒
如果此次铁道在处理事故的操作上,违法,受害方是否可以通过律师起诉铁道部?为了确保公正,律师有微薄选举产生(前提是有自愿参与此次辩护的律师),有律师确立铁道部具体违反相关的条例加以起诉。
我国法律不独立,那么,可否有微薄选举出陪审团,有陪审团参审?
假如这么操作,我目前想到的有两个弊端,一是来自中共的威胁,2是假如判定铁道部依法赔偿,根本没有力度去执行!
唉,我胡思乱想!!!
查看个人网站
查看详细资料
TOP
基地董事
驴民顾问
驴民总工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1-7-30 17:07 发表 铁道部貌似有“治外法权”,呵呵。这个部门比中共的其它部门更黑,貌似是不能在普通法庭对其进行起诉的。
如果铁道部真的享有该权,何止普通法庭不能审理!就状告无门了!!!
驴民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