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勿拿犬儒当借口

勿拿犬儒当借口

——中国民众缺乏政治参与性的另层原因
 


(四川)上官乱

 



    最近,成都网友扒出了著名的“听证会四金刚”,屡屡出现在涨价听证会上,这四大金刚中的代表金刚就是屡屡出现在听证席上的胡丽天大妈,在随机抽签的情况下,7年里一共参加过19次听证会。她先后听证过涨水价、涨的士价、涨停车费、摇号购车等等。这几次听证会有两大共同点:一是涨价,二是胡丽天大妈都毫不犹豫地举手赞成。很代表,很脊梁,很不添乱,倪萍大姐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这位终生荣誉听证代表再次验证了众网友的一个常识:听证会神马的就是涨价的过场。既然是过场,那大家也就只有骂骂有关部门,扒扒代表老底,然后再默默为涨价埋单的份儿。


    对权利高关注而低使用


    然而,经过调查,要硬说这胡丽天大妈是有意安排似乎有点牵强,因为胡大妈的确只是个热衷于围观政府行为,在媒体露露脸的热心群众而已,她不是专家,甚至信息量还不如网友,当有关部门将涨价理由一读,她找不到什么理由怀疑于是就只好赞成了。然而与广大热衷在网上发帖扒时事的热心网友不同的是,她真的每次都去留意了政府的听证会公告,并且报了名。然后有关部门在报名名单中抽取人员时发现,按照比例应该抽取10个自愿围观的群众,结果总共报名的人才11个,于是胡丽天大妈每次都“幸运”地入围。估计有关部门在涨价前还在犯嘀咕:听证会上会不会有一小搓别有用心的人发难呢?结果一看这参与状况的惨淡,便欣慰地发现:原来过场TMD这么好走啊!

    人人都在谈涨价,谈听证,可是看过《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到底有几个呢?很多人连自己到底有什么权利都不知道,就跟着大家一起吼“我们没有权利”,很难说这是不是集体无意识,但很多人会将此归结于这个时代的集体犬儒情绪。极权主义有四个阶段,在狂热和恐怖之后常常还发生过反抗,在反抗受挫之后才会出现普遍的犬儒主义。极权统治靠人们的狂热而建立,通过大规模的恐怖而得以巩固,但是,狂热和恐怖都不可能持久,最后是靠着人们的消沉与冷漠,极权统治才得以维系。而犬儒最可怕的还在于对公众参与热情的消解:自己做不到的,也对尝试去做的人抱以冷嘲热讽。就像独立参选人一个个站出来使用自己最基本的权利时,绝大部分人首先想到的是:选举就是走过场,别去凑热闹了。可是说这话的人有几个阅读过选举法呢?拿胡平先生的话来说就是:他们还什么都不知道呢,就什么都不相信了。

    但是,如果粗暴地将网友们的这一反应归结于犬儒情绪,似乎并不恰当,任何一个社会分析走入一概而论的总结时都会导致理性分析与冷静承担的中断,这难道不是另一种犬儒吗?


    植入传统文化的弱政治功效感


    这里我想可以用另一个名词来解释:政治功效感。这包括两个维度:内部功效感和外部功效感。前者强调个体对自身理解政治和参与政治能力的基本信念,后者指向个体对政治体制能否对公众进行有效回应的感知。简单地说,前者即个体对自我政治能力的判断,后者侧重考虑政府的作为。政治功效感往往是公民进行政治参与的依据,而且二者是相互影响互成变量的。

    中国的传统文化本来就是个义务本位的文化,而非权利本位的文化,这种文化强调个人对家庭、家族、国家等集体应尽的义务,而非享受的权利,对政治参与向来有“肉食者谋之”的惯性定位,因此长期以来就属于群体性功效感缺失。能主动意识到自身权利并参与到政治环节中的人,必然少之又少。而1949年以后的历次所谓革命运动,看似全民高度自愿且热情地参与,但这种参与仅仅是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其目的在于对于国家政策(且不管政策对不对)的拥护与执行,根本没有介入任何政策制定过程,更妄论影响政府决策和维护个体利益。因此一些公共话语平台的精英粗暴地将维护自身利益和寻求真相的网络运动与这些政治运动相等同,是非常不明智的。

    其实,有兴趣的人可以做个关于政治功效感的小调查,问问你周围的人“你认为自己能不能影响政治”、“你觉得现有政策能主动改变吗”、“你觉得信访办、听证会、人民代表的作用举足轻重吗”这样的问题。最终会发现得出的答案大半仍旧是“不可能影响”、“不可能改变”、“没什么用”,你问原因,大多数人都会告诉你是体制问题,而一提到体制这就仿佛成了一个无奈的定局,几乎没有可深挖掘性。这恰好反映了当今中国民众的政治功效感特征,大家的反应几乎都集中在政府的回应力——也就是“外部功效感”上。而个人的能力与参与可能性,却少有人主动考虑。


    错位的集体共识


    这种消极的政治功效感来自普遍民众的集体共识:无论自己有没有能力参与政治或者影响政治,决定权都在政府。这种共识来自历次政治运动造成的既有印象,也来自一些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却失败的人的经历。当然,还有就是直到现在,民众也缺乏足够的政治参与渠道,同时权利的集中使政府对民众的政治参与缺乏有效的反应。投诉、检举多发生在受到剧烈伤害的民众身上,游行示威几乎是天方夜谭,参与选举也从乏人问津到成为今天的类行为艺术。

    但是,请注意,行为艺术的前提也是行为,之所以能成就这种行为,是因为从历史纵向的角度看,这个政府是在“进步”。简单地说,上世纪90年代末也有人尝试过行使选举法赋予的权利,以合情合法合理的方式严格顺应程序,并且真选上了人大代表,但最终结局是被另外理由坐牢。而今年的参选人虽然也遭某种程度上的阻挠,但方式已经不再那么粗暴,而且还得到不少体制内人员的力挺。这显示,随着社会发展,政府开始有了程序上的回应,虽然不一定有实质的解决,这种“进步”几乎呈隐性发展,但这种“进步”显然是中国公民权利意识推动使然。

    另外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则是新媒体的赋权,包括手机和网络,尤其后者。网络提供了普通民众直接在公共空间表达意见,以及与政府直接沟通的机会,虽然网络也一直在面临各种管制,但与管制对应的绝对是这个话语平台的扩大。在这个赋权机制中,个体的力量变得更加举足轻重。纵观近几年影响决策层的公众事件,单纯由网友推动起来的就占了绝大部分。然而,这里面有个微妙的问题,那就是网络事件里的政治功效感其实是一种“集体功效感”,个人体验在其中会被消减。就是说很多公众会造成这样的印象:如果没有那么多人共同参与,政策也不会受到影响。然而实际上,政府的感觉和媒体的感觉却往往相反,尤其前者,任何一次网络事件都会被当成不可预测的影响力,他们对网络事件的评价往往超越民众参与者自己的感觉,而在此之后制定的政策却往往因为缺乏情感动员或者政府缺乏主动推广因而总不被民众知觉而已。

    极权主义和威权主义政权都不会主动自省,而为了平衡压力而放出来的权利不被使用仍然不算权利。所有的权利都是民众自己争取的,而唯有使用了才能建立有效而持续的政治功效感。


    ------

    转自作者博客(上官乱的薄刻)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