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he-sun.on.cc/cnt/china_world/20110616/00429_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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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最新课题报告披露,十多年来有达一万八千名贪腐人员外逃,主要以八种途径将资产转移境外,共卷走八千亿元(人民币.下同),并显示香港成为贪官洗钱外逃的中转站。报告轰动海内外,内地网民狂轰当局无监管,导致盗国贼予取予求,也有人讥讽:“贪了那么多也只想出国,只因当官的最清楚中国没前途”。
《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报告,由央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课题组在○八年六月完成,央行周一于网站公布。报告引用中国社科院资料披露,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党政干部,以及国企高层人员、驻外中资机构人员等,外逃或失踪人数达一万六千至一万八千人,卷走八千亿元。
报告详列八种转移赃款手法,特别提到近年贪腐大案显示,通过海外的特定关系人转移资金成为贪官转移资金的新趋势。最高院和最高检对特定关系人的司法解释,是“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余振东贪污40亿居首
报告指央行主要分析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数据,为执法机构提供可疑线索,加强监测重点地区、敏感行业、特定人群和特定消费方式。重点地区包括未与中国签署引渡协议的国家,以及中转地区香港及澳门。敏感行业则是垄断性国企、交通部门等。央行建议相关部门应讯息共享,建立反腐败机构互派特派员制度,与国外情报机构的交流等,完成反洗钱监测任务。
内地官员近年贪污金额屡创新高,传媒列出贪官榜,冠军是中银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涉贪污挪用公款四十亿元后潜逃美国,○四年押返中国后获判刑十二年。亚军是广东国投香港分公司原副总经理黄清洲,涉案十四亿元。
贪官转移资产8手法
1. 现金走私
在行李藏现金出境,或雇人偷运现金到港澳,再转出国外。
2. 替代性汇款
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跨境汇兑。
3. 交易形式
藉企业交易转移,或利用假进口合同骗取外汇。
4. 投资境外
企业在海外的投资,在境外被贪官占有或挪用。
5. 境外使用信用卡
贪官或其关系人于境外以信用卡大额消费或提取现金。
6. 利用离岸金融中心
上市公司或国企高层以不同手段,掏空企业资产。
7. 海外直接收受
常于采购项目,在境外直接收受回扣或不动产,甚至以安排子女留学等方式为报酬。
8. 通过境外特定关系人
贪官安排特定关系人在外国注册企业,再返回中国开设机构,然后以关联交易等形式转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