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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小问题”中见大难

[原创评论]小问题”中见大难

 基地茶馆话题之我见


 


每年春节,燃放炮仗造成人身伤害的事例屡见不鲜,对于噪声扰民的抗议或不满不绝于耳,可是每回关于这个“小问题”的讨论或争议却不着边际,隔靴搔痒,说不到问题的关键之处。我认为争论这个问题,着眼点不应该是“该不该禁放”或“如何限制”,着眼点应该是如何认识公共空间的人权界定问题。节庆放炮,说简单点就是:你放炮,强迫我听,我放炮,强迫你听,但这已经不是一个能用你情我愿来处理的人身权益关系问题。因为你放炮的时候根本无法确定听到噪声的人都是情愿被滋扰的。这种思维素质在公民社会中,已经是绝大多数公民如影随形的下意识了。


 


在中国,在这个民主文化氛围较浓的基地茶馆中,很多基地同仁尚未认识到自己的在人权意识方面与文明国家的公民之间的差距,这是中国文化中缺乏人权理念的原因所造成,也是中国社会土壤目前无法产生出民主自由自发渐变动力的根本原因之一。中国不可能产生自发的颜色革命,就是因为无视他人人身权利、权益的专制毒素深入国民骨髓。


 


中国为什么不像东欧?中国为什么不是突尼斯?中国人为什么不及埃及人?基地同仁们你们深入思考过么?差距根子其实就可能在“燃放炮仗令人听”这种小问题的细节之中。


 


大多数赞同燃放炮仗的人,明明知道这种声音要强行钻入别人的耳膜,可能会令到他人产生不快、烦躁甚至惊吓,但是总是想找出比人权更为重要或高级一点的“理由”,比如说这是传统啦,是民俗啦,是中国文化啦,是年味要素啦,是喜庆欢乐的需要啦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其实,罔顾他人的人身合法权益,已经触犯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警戒底线,无论拿出什么“理由”都是低级的,除非是出于专政、强权的需要。


 


有基地同仁用了投票这种似乎是“民主”的方式,试图来影响对这个问题的讨论结果或走向,这比用民族主义作旗帜来抵挡网民中维权意识流的做法相比要文明一些,但是我不得不较真地说,用投票方式来决定或处理他人的人身合法权益,是典型的中国特色的民粹思维方式,这与用投票方式来决定地主老财的妻妾应该分给谁,没有本质的区别,因为在一个确定的范围内,你就是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赞同随意燃放炮仗,剩下百分之一的人,也是人身合法权益受到侵扰或侵害。


 


抛弃贴给自己的金色“传统、民俗”的正义性标签,认真思考一下在现代化社会里,在公共空间中,人与人相处的底线基本法则,才能在“炮仗该放不该放”的问题上有合理的思考基点以及讨论余地。

反共是公民品德,反共是公民义务
反共是公民知识,反共是公民觉悟
反共:
与匪共党的世界观体系做彻底的决裂;
与匪共党的价值观话语作坚决的斗争!
反共成功的标志,就是让人们从奴隶变成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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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个人认为:炮不该放。
第二、应该由民主程序禁止放炮。
如果民主程序不禁止放炮怎么办?
其实这不是一个问题,呵呵。或者说没必要问这个问题。
民主制度本来也不是最好的制度,因为禁止放炮这点小事,就否定民主程序,那是得不偿失的。谁能说自己就一定正确?放炮是传统,民主是程序,如果既不民主又不传统地把放炮给禁了...这是共产主义逻辑。
其实,用民主程序禁止放炮是很简单的。关键在于用什么民主程序。
用“代议制”,依靠议员来干这件事较困难,因为他们要权衡选票,只要放炮的人看重放炮的程度,大于不放炮的人反对放炮的程度,反对前者就会让他丢票,而支持后者却未必让他得票。
用公决就容易得多,直接反应出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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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公民社會現代化法治社會,都不會用什麽民主程序來解決侵權問題。什麽叫三權分立,什麽叫司法獨立?只有TG才有司法為民這種人治思維。
試問:房價高漲,能否公投取出潘石器和任志强的銀行存款分給買不起房的人?
我的個人觀點:現代民主似乎應該叫共和更合適些,中國人理解的民主,更像古代雅典民主,所以總有人以民主導致民粹拒絕民主。實際他們都把不知道多少世紀前的雅典民主制度當現代民主了。畢竟沒見過民主國家什麼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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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对。
本帖要说的话,还有一点没说清楚,就是但凡遇到有争议的事情,首先要考虑的是认清或判断事情的性质,然后才应该考虑怎么办怎么解决的问题。
反共是公民品德,反共是公民义务
反共是公民知识,反共是公民觉悟
反共:
与匪共党的世界观体系做彻底的决裂;
与匪共党的价值观话语作坚决的斗争!
反共成功的标志,就是让人们从奴隶变成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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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很多人没能跳出去想。只有我爽了的权利,不去想爽时候别人会不爽。
公民社会应该有个前提:不越界。一件事情如果以妨碍一部分人或侵犯一部分人为代价。除非获得这部分人的同意,不然都应该禁止。涉及人身基本权利的,健康,生命和财产。不因任何理由而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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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俗?信仰?

过春节放鞭炮烟花,拜神要烧元宝纸币烟这烧哪,这在我们国家存在很久了。如果过春节拜神什么的,没有这些形式,就像要基督教徒不作祷告一样。会让人产生不详感。我也反感我们国家的过节祭祀习惯这么野蛮落后浪费资源劳民伤财。但是,N代人的思想禁锢能说解就能解的么?毛时代好象也禁过,而且违禁的处罚可能大家都清楚。但是还是有人偷偷来!这是一个简单的“禁”字能解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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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看到过这么清醒且这么有见地的言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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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shanzhi1210 的帖子

基督教徒作祷告不会影响别人,更不会造成公害,所以跟燃放烟花爆竹是不能类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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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立春 于 2011-2-12 17:17 发表 楼上说的对。本帖要说的话,还有一点没说清楚,就是但凡遇到有争议的事情,首先要考虑的是认清或判断事情的性质,然后才应该考虑怎么办怎么解决的问题。


不要过分高估自己的理性。很多事情,由人民来决定,大家都不必承担太大的责任,这样最好。不然的话,就算能写出《资本论》那样的鸿篇巨著的人,也是会出大错的。


以放炮论,我本人就坚决反对,自然没办法跟你据理力争。但是,如果一个政府可以不经人民认可就剥夺人民放炮的权利,你不觉得可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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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的权利,都是互相矛盾的;到底怎么调整才适当?最好是靠民主程序。
你有马路上悬挂广告的权利,别人就没有不看的自由。人家总不能闭着眼睛上街吧?如果穆斯林以你的泳装广告太暴露,刺激了他们的神经(或者危害了他们儿女的心理健康)为理由给禁掉,你愿意吗?
大家拿总统磨牙,盯着影星不放,又岂能对他们的生活没有困扰?但是,这些都不能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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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楼主的这句话才是本帖的关键    

 本帖要说的话,还有一点没说清楚,就是但凡遇到有争议的事情,首先要考虑的是认清或判断事情的性质,然后才应该考虑怎么办怎么解决的问题。

这是我们现在观察生活时必不可少的,  透过现象看本质.  凡事多角度,全方位的思考才能得到答案.

强力支持楼主!
  Air In 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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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民俗有什么可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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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c1203 于 2011-2-12 21:38 发表
首先:放炮者如伤到自己不应得到医保:它明知有很大受伤的可能,还要放,就是自残,就是骗保。当然不能用共公的医保来治!
然后:放炮者如伤到他人要受什么样的处罚?
明知放炮能伤到人还一定要放(蓄意伤人)
本国有法云:发射动能超过1。2焦耳即为武器,那有预谋的购买,储藏,并在公共场所使用大杀伤武器,是不是恐怖份子啊。
所以放炮者如伤到他人要按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罪提出公诉,请注意是公诉,别想赔点儿钱和解,你危害的是公众的安全,有那个受伤者能代表所有的公众跟你和解?只能在公诉之外再附带民事赔偿。
反共是公民品德,反共是公民义务
反共是公民知识,反共是公民觉悟
反共:
与匪共党的世界观体系做彻底的决裂;
与匪共党的价值观话语作坚决的斗争!
反共成功的标志,就是让人们从奴隶变成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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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lc1203 的帖子

您还拿本国法说事啊!汗。
美国人持枪都不犯法,中国人持鞭炮却犯法了?这个如有人民认可,当然是人民愿意,如果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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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纠结在放鞭炮是否是民俗这个问题上,讨论来讨论去都是在说是否应该传承的问题。

可能立春对我有一些误会,“有基地同仁用了投票.......试图来影响对这个问题的讨论结果或走向......”,我所发的那个投票贴,在前面用很明确的位置标明了基地关于鞭炮讨论的所有链接,这个并不是对讨论结果有什么引导作用,只是让大家参考以及思考。投票仅仅是对大家看法的一个调查,并不能以此结果来产生一个结论。而且这个投票对于改变事实的意义为零,更谈不上影响讨论结果,仅仅是做调查之用。

说说我对鞭炮侵权看法:

    我正安静的享受下午暖暖的阳光以及难得的假期时,耳边突然响起鞭炮的噼啪声吓得我不轻。愤怒之时确实有打开窗户想要骂娘的冲动。在缓过神心情平静下来后,我会对自己说“小孩子爱玩,没什么的”。------这是2011年的时候我对鞭炮的感受。

    时间倒退,回到我高中的时候。正在家里纠结于看电视还是写作业的时候,听到楼下噼啪的鞭炮声。心里痒得不得了,于是跟邻居同龄孩子们一起出去放几个二踢脚爽爽。

    这是我两个时期对于鞭炮的感受,相信其他基地朋友也同样经历这两个时期,如果倒退50年,厌烦鞭炮声音的人绝对是凤毛麟角。我想说的是,人对于事物的认知会随着时间以及知识程度还有周围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有些人会认为鞭炮噪声是影响到他人的,而有的人却认为这没什么。如今对于绝大多数在城市里生活的人们,应该都比较讨厌安静时被鞭炮声音所打扰。按照楼主的道理,这个绝对是侵犯了我们享受安静的权利,这点上,我与楼主持有共同态度。

    我再来说说在奶奶家的村子。那个村子不大,只有11户人家,在过年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会用高高的竹竿支起鞭炮,一放就是一万响。如果别人家的鞭炮很响,一般都会给对方以赞扬。这个相信肯定会有人不理解。赞扬什么呢?在我这边的农村,年三十的鞭炮意味着接神,如果你家的鞭炮够响,神仙就会光顾,来年一定会发财。所以别人家的鞭炮响,给予赞扬相当于祝福。每当听到别人家鞭炮声响起,就会知道“哦~张三他们家开饭了(解释:奶奶家农村初一初三还有初五开早饭要放鞭炮的。)咱家也开饭吧?”甚至有一个光棍听到哪家放鞭炮就到哪家蹭饭去。

    大家应该会记得北京在前些年禁放的新闻,有很多住在禁放区的居民在春节时租下限放区的房子,就为了图这一乐。而那些限放区的房租也在春节时期不断攀高。

    楼主的理论,我认为对于我来说,完全正确。就在刚刚,已经夜里10点,窗外又是一声二踢脚的巨响,实在吓人的很。如果现在政府提出禁放,我绝对双手赞成。但是我突然想起前面提到的奶奶家的村子,他们好像还沉浸在放鞭炮的喜悦之中,如果禁放了,他们全村明年春节可就真没什么乐子了,真的是好矛盾。
   
    我想大家看到这应该知道我要说什么了。中国真的很大,人口也真的多。每个地区都有不同的习惯,有的不吃猪有的爱吃狗,还有的地方甚至喜欢吃虫子。每每共党想要推脱治理国家不力的时候,

都会拿出这个事实来说事,但是这个的确是我们中国的现状。鞭炮扰民对于我们大多数生活在城市圈子里的人来说肯定会有共识的,但是对于那些喜欢过年时弄点动静的人们来说,鞭炮的噪声对他们好像没有太大的影响。这就是问题的所在,对于中国来说,各地区发展不同,环境不同,所以对事物认知也不同。我生活在城市,我认为鞭炮噪声很烦人,而奶奶家那个村子,鞭炮噪声却可以忽略,没有了鞭炮声过年是没味道的。不恭敬的说,在某些欠发达的小村庄,可能看个春晚都难,放鞭炮来说对于他们真的很快乐。

    所以我认为,无论民主也好,不民主也好。对于不同认知的群体,绝对不能一概而论。楼主的帖子写得很好也很对,完全改变了我对楼主的看法。但是要知道,您的想法只代表了我们这些有共同认知的人。在城市大街上我们遇到光着膀子的老爷们,绝对认为这是一件不文明的事情。可在农村,老爷们夏天几乎个个光着膀子。

    我列举的例子只有城市和农村的对比,这样可能造成误会,这不仅仅城市和农村的存在认知差别。在城市同样也存在着不同的认知。比如刚才在楼下放二踢脚的人和我,对于扰民这个道德问题就有不同的看法。法律手段可以规范道德,却不能规范人们的认知。前几天有个新闻,说是有个国家规定不允许在公共场所放屁。想必看到这个新闻的人一定绝得有一些好笑,如果按照侵犯他人合法权利角度来思考,这个法律绝对正确的。在公交车上如果哪位早餐吃的韭菜馅包子,不小心放了个屁,绝对会让同车的人痛苦难忍,有些心脏不好的老年人甚至会憋出毛病来。以我现在的了解,除了刚才提到的那个国家,还有毛腊肉写过的那个“不许放屁”,貌似好像其他国家还没有类似的法律。当然,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个比喻可能有些过分,放屁怎么能和放鞭炮类比呢?放屁绝对不会致命,鞭炮是有可能伤人致命的。然而对于某些喜欢干净的人来说,让他们呼吸到如此难闻的气味,比杀了他们还要难受,这就是我们认知的差异。

    再来说说“涉及人身基本权利的,健康,生命和财产。不因任何理由而被侵犯。(原文为conanjake)”这句话绝对是对的,可是不一定适用于所有事件,还是回到奶奶的那个小村子,在那边没有人会觉得鞭炮声对他们造成了任何侵犯,听到谁家二踢脚放得响还要出来凑凑热闹。在农村,民风比较淳朴,互相都比较照顾,所以在奶奶那个村子绝对听不到半夜的鞭炮声,自叹不如啊!如果对这句话较真的话,还可以说汽车会产生温室气体,对于全体人类所生存的环境有害,生存环境都没有了,还谈何健康,生命财产?呵呵,只是较真,相当于抬杠,不必当回事。这个抬杠只是证明每个人认知的不同,有的人认为汽车尾气会伤害到自己的利益,有的人觉得无所谓,这就是认知差异;“公民社会应该有个前提:不越界。一件事情如果以妨碍一部分人或侵犯一部分人为代价。除非获得这部分人的同意,不然都应该禁止。(原文为conanjake)”我想问conanjake仁兄,我奶奶家放鞭炮的声音会影响到您的生活么?请问您允许燃放么?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呵呵~不过这个问题有个纰漏,就是鞭炮的噪声一定会影响到奶奶村子里其他人。但事实是,那个村子所有人都不认为这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活。我们不能用我的认知来判定他们的认知。我们更不能通过法律来同化他们。当然如果一个地区风俗是反人类的,绝对要禁止。
   
    楼主“立春”兄的观点发人深省。这个国家人民没有体验过民主生活,如何尊重他人还没养成习惯。特别是在共党执政下,经常会以各种理由和接口来搪塞自己的错误。这对社会道德的影响很不好。但是“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在中国人们有各种各样的认知,可能你认为是对的,到了那边就不一定会遵守。比如我的家乡,汽车不按道行驶是常态,都跟开极品飞车似的胡乱变道,但是到了我现在生活的城市,胡乱变道的汽车会很无耻;我们不应该以自己的认知来决定其他人的行为。我们看“自然地理”中非洲有些部落是不穿衣服的,在我们认知里,这绝对是陋习。可是我们不能说他们就是不对的,需要立法来改变他们。人类的文明是发展的,如果有一天他们也想穿衣服,再来规定“裸奔违法”也不迟。鞭炮问题目前来看,对于“引领文明前进”城市人中,可以达成共识。可以参照禁烟的办法来管理,比如城市禁放,如果喜欢,到农村或者旷野地区去放。如果有一天,农村百姓也觉得这恼人的鞭炮不应该存在,鞭炮也就不存在了。当然,每个村子也存在地区差异的,可能有的地区反感,有的地区喜欢,这个具体执行的问题就与我们无关了。需要说明的是,如何限放只是举例,并不是什么实际解决办法;

    鞭炮问题之所以讨论激烈,证明这个东西存在有很大的争议,争议的关键点是界定鞭炮是否侵权,对于不同地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我们不能以自身认知为出发点,来思考问题。并不是所有的地区都认为鞭炮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活。我们不应该用我们的界定方法来强制他们接受。鞭炮是我们独有的文化,是否禁放这点上,其他国家民族的惯例和思想都不能作为参考。

    强调一点,任何民主国家做出决策的依据都会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出发点的。这其中包括舍弃一部分人合法权益。在电影中经常看到的穿越城市的列车,还有在住宅区附近修筑公路等等,为了大多数人的需求,舍弃的是临近铁轨以及公路居民的安静生活。如果我们照顾到所有人,那么对于人类的进步会失去更多。当然,也有反例,比如日本某个机场,因为几户住宅拒绝搬迁,几个机场跑道一直没有投入运行,而为了照顾那几户居民的睡眠权利,投入使用的跑道规定,飞机不得夜晚和早晨起降。总之,对于如何决策问题,有举不尽的正反例,但对于多数国家,人们还是习惯以大众的利益来决策。

    题外话:中国就是中国,不是突尼斯,不是埃及,更成不了东欧。我们不能因为64的失败,而指责那些习惯逆来顺受人们。我们改变他们的能力有限,这需要共党给他们更多的摧残,也需要他们更多知识升级。现在中国的状态,我看着很不爽,可是跟我公司合作的物流经理却说“管他谁掌权,让我赚钱就行!”相信基地仁兄们都知道这个想法不好。可是他的认知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就说他是傻逼。如果有一天,他手里的车子被“中国公路”扣下说他非法运营的时候就会想到这个政权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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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翻阅了楼主的其他帖子,对楼主立春有了新的认识。对于在我投票帖子中“......在我看来,你和那些路边无所事事大骂政府不给下岗补贴的人没有什么太大区别......”言论给予楼主正式道歉。

很抱歉,我对您了解不够,期待您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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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还是投票帖子里那句话,“实在不愿看到茶馆弟兄因为如此“小事”伤了和气”望其他网友以探讨为主要出发点,切勿对其他人进行人身攻进。毕竟我们对共党本质的认知还是相同的。(注:此处“小事”之所以加引号说明并不代表这是小事)
People who realize free will is a gift you'll never know how to use until you fight for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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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渡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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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帖子不错 学习了 谢谢
认知, 民主国家的起点都差不多。现在中国个人的认知起点千千万,有革命的话则必然是颜色革命。而且代价你我都付不起。
“不越界”,不尊重他人已成为共识,所以。。。


[ 本帖最后由 a625446312 于 2011-2-13 03: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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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625446312 于 2011-2-13 02:59 发表 这帖子不错 学习了 谢谢认知, 民主国家的起点都差不多。现在中国个人的认知起点千千万,有革命的话则必然是颜色革命。而且代价你我都付不起。


颜色革命可能是最可怕的结果,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维持现有利益,很可能会阻碍民众。而往往那些既得利益集团手里掌控的资源要比民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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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军队不开枪,共军的枪可是肯定开的,而且是扫射。
自由民主是有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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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625446312 于 2011-2-13 02:59 发表 这帖子不错 学习了 谢谢认知, 民主国家的起点都差不多。现在中国个人的认知起点千千万,有革命的话则必然是颜色革命。而且代价你我都付不起。“不越界”,不尊重他人已成为共识,所以。。。


 


不越界,是道德层面的共识。可是这个“界”在哪,是没有全民共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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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啊 我比较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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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ension 于 2011-2-13 02:24 发表
大家都纠结在放鞭炮是否是民俗这个问题上,讨论来讨论去都是在说是否应该传承的问题。

可能立春对我有一些误会,“有基地同仁用了投票.......试图来影响对这个问题的讨论结果或走向......”,我所发的那个投票贴, ...
1:以前很多城市都禁放过,不是禁止不了
2:禁止后郊区和农村是可以放的,也有人开车去郊区放
3:农业社会时代留下的习俗,对于今天高度城市化,居住空间密集的现代,造成的损失和伤害不可同日而语。而且以前放的配方和现在的配方不同,现在越来越大威力越来越强。
另外。限制,禁止的经济帐。我之前贴的已经有过分析了https://72.52.124.205/viewthread.php?tid=310147&extra=page%3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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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ension 于 2011-2-13 03:47 发表

 
不越界,是道德层面的共识。可是这个“界”在哪,是没有全民共识的。
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吸烟,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生命权不可随意剥夺,这似乎是公民社会的共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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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onanjake 于 2011-2-13 11:21 发表 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公共场所不随地吐痰吸烟,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生命权不可随意剥夺,这似乎是公民社会的共识吧


对,这就是我们达成的共识。


但是您应该遇到过,在某些公共场所,总会有那么一伙民工,在那大声的说话。更有甚者,在那抽着烟。这里不是贬低民工们素质低下,只是说他们还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是会影响到他人的。人类的文明在发展,如果倒退到奴隶社会,奴隶也是奴隶主的财产,这个是文明发展的初始状态,随着文明的发展很多东西会抛弃会淘汰。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大众共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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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像当初宣传公共场所不吸烟一样宣传推广公民意识,拒绝有违公民社会共识的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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