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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怪论叫做:舆论会干扰司法公正

有一种怪论叫做:舆论会干扰司法公正

司法,宁愿被权力绑架,也不愿被舆论“干扰”吗?
  
  
  在那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时代,臣民们是不可能想到舆论还能形成压力,这种压力还能促使某些事情朝着预期的客观公正的方向发展;然而现实确是那个时代已经成为历史了,今天,口口声声自称P民的一群人无时无刻不在幻想着公民的权利,他们或是激情四射,或是麻木不仁;或是据理力争,或是冷嘲热讽……总之,他们试图把自己的一言一行转化为一种诉求、一份期盼——进而汇聚成一股舆论,并满怀奢望地等待舆论压力下的公平正义。
  
  悲哀的是,有些人的逻辑却是群众(暂且用这个不三不四的代词吧)总是“不明真相的”,他们惯于将群众看成没有独立人格、自由思想的“愚民”和逆来顺受的“顺民”,认为他们不满一定是受了蒙蔽、迷惑、挑唆和煽动。与此相反,官员及掌权人士则总是明白真相、掌握真理、不会犯错。或许用哈耶克的一句话来说,某些人的这种想法与做法简直就是“一种致命的自负”。
  
  孟德斯鸠曾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当然,你可以说他是在为自己的“三权分立”学说造势,但谁又能否认这一论断呢?几百年前的思想家给出的办法是“用权力制衡权力”,这样或许是不够的,我们今天常用的方法还有“用权利去监督约束权力”。这里的“权利”当然是指宪法法律确定的公民具有的各种自由权利。
  
  至于舆论(这里把媒体舆论的基础归结为民意)都包含着公民的哪些自由权利,我们大可不必明确界定,说是言论自由权也好,说是表达权也行,抑或可以认为是监督权。总而言之,这些权利都是合法合理的,是不容侵犯的,更是应当受到充分尊重的。不幸的是,舆论大多时候不仅形不成应有的压力,反而会被一些自视高傲的人无端指责,也常常会被一些权力部门压制,比如和谐掉一些民意表达集中的话题(帖子);更可悲的是,权力部门甚至可以公然践踏权利,实施所谓的依法“跨省抓捕”行动。
  
  著名媒体评论员笑蜀有这么一句话:非理性的民意即便正确1000次,也不能证明它一定会正确1001次。而只要有一次出错,就是整个社会的灾难,这其中没有谁会是赢家。我不禁想笑着给笑蜀这句话送上一个姊妹段:非公正的权力使用即便正确10次,也不能证明它一定会正确11次。而只要有一次出错,就是整个社会的灾难,这其中没有谁会是赢家。一目了之,1/1001与1/11,谁出错的几率更大?
  
   这里不是我鄙视某些当权者的智商,事实可以给我提供很多支撑。远的不说,就光说一下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的近一两年的事例。许霆案算不算,一审和二审的大相径庭是怎么造成的,一审的判决是根据什么做出来的?如果不是舆论的声援与呼吁,会得到二审这么公正的结果吗?一二审相差之悬殊,简直是匪夷所思,用大跌眼镜都不足以形容。华南虎事件完全可以说是民间打假力量胜利的结果,一波又一波的舆论质疑大潮最终扯下了那层透明的无耻面纱。杭州飙车撞人案警方的“欺实马”更是成为笑柄,而此次邓玉娇的弑官案,当地警方更是急于把案子定性为故意杀人案,可怕可气可恨的是在定性之前并未有做充分的调查取证。
  
  以上那些典型案例背后都充斥着汹涌的舆论大潮,而事情的最终结果也似乎都勉强让大众可以接受,而大众所认可的结局最有可能就是事情应有的客观公正的结果。试想,如果没有舆论的参与没有舆论的施压,这些案例的结果会是什么?等待许霆的将是终身监禁;陕西省林业厅也极有可能已经骗到了国家设立自然保护区的专项拨款;谭卓的冤魂也必将无法安息——邓玉娇也极有可能以最高的效率被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宣判。
  
  通过以上,我不得不做出这样的悲观判断:中国社会当下已经断裂了,阶层的对立已经严重到互有偏见的境地。官员认为民众总是不明真相的;而民众则认为官员的做法总是有失公正的。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有一段关于偏见的经典描述:“当偏见一旦生根,再想加以改造就是一种危险而徒劳的事情了;人们甚至不能容忍为了要消灭缺点而碰一碰自己的缺点,正像愚蠢而胆小的病人一见到医生就要发抖一样”。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种偏见的形成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量变积累,如何突破这种偏见,或许仅靠双方的谅解是不够的——那就需要第三方的裁决,司法机关如何在舆论与权力的夹击之下冷静客观地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就成为了最后一块试金石。在与强权妥协的同时,司法机关更应该兼顾大众舆论的诉求,对于某些模糊的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东西,司法机关在作出判决时更应当尽可能的与舆论保持一致——回归常识,历史证明,在大是大非上,常识往往比专业更可信赖!
     
Another Year,Lots of New Dreams.
在主要的信条上保持一致,在次要的信条里用爱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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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鹊见蔡桓公

扁鹊见蔡桓公,立有间,扁鹊曰:“君有疾在腠(còu)理,不治将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有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中医用布包热药敷患处)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中医用针或石针刺穴位)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中医汤药名,火齐汤)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矣。”居五日,桓公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伟光正”当然“寡人无疾”,屁民的舆论属于“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 史上最强最热血“爱国者”手册——“五毛党”“美分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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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司法是公正的,社会舆论根本干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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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制度问题
俺金家媳妇也不是好惹滴....我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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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台词说就是

舆论会妨碍一党专政

[ 本帖最后由 qdpan 于 2009-8-9 02:57 PM 编辑 ]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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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入膏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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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司法可是最公正公平公开的了,就是常常搞搞点躲猫猫,搞搞70码,上演下杨大侠勇斗河蟹战士的功夫片,为了社会的河蟹,他们劳心劳力的让屁民们在茶余饭后有聊天的话题,让屁民们能够填补精神的空虚,这么伟大的司法机关,你们舆论还要来干预,有良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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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不会干扰司法公正!
——舆论是人为出于某种目的制造出来的。
国内只有D有制造舆论的权利········
GD经常偷换概念·····················

只有公众自由的言论才妨碍一党专政······················妨碍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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